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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篇学术难度和理论争议较大,欢迎来稿来实例就此类格局进行统计分析,联合易界之力,群策群力,做好分类整理易学应用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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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1953年11月2日22时2分 农历:癸巳年[长流水]九月廿六日
交运:命主于公历1962年3月4日4时交运
乾造: 癸 壬 丁 辛 (子丑空)
巳 戌 巳 亥
9岁 19岁 29岁 39岁 49岁 59岁 69岁 79岁
始于:1962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2032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丁未 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丁酉 丁未 丁巳
己酉 己未 己巳 己卯 己丑 己亥 己酉 己未
庚戌 庚申 庚午 庚辰 庚寅 庚子 庚戌 庚申
止于:1971 1981 1991 2001 2011 2021 2031 2041
宋建霖老师评注:
此官杀混杂,丁壬合官留杀,(月中戊合年干癸杀,合杀为贵,我不认可这种合法),时透财,官根巳亥相冲,土旺克水,无印透财,故杀格不成立,有制杀太过之嫌,29岁之前命中用食神制杀太过,杀轻制重时,宜有财星生扶弱杀;用运上财滋弱杀格来推,29岁之后,弃食伤制杀,转为伤官生财格,因此,有先从政再转经商的信息。在断出口时,客人反馈,确实是从政府机关中出来的,问是什么时候出来经商的?答:92年或93年。(反馈正确:于2011年4月8日亲自回复:“是1992年,就是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哪一年”。)
古籍中,对伤官见官的理解和运用,诸书不一,《子平真诠》原文:“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只要干头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则空结构而已。”尤其是对火土伤官宜伤尽的说法不一。此造如果不是月令杂气透财于时干,完全可以按“伤官弃官格”论,只因月令杂气之财透于时上,伤财同出于月,经商的信息明显,由此构成“食神制杀(伤官合杀)”,“财滋弱杀” 和“伤官生财”的取格争议。
《子平真诠》原文: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煞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徐注:伤官带煞而原局无印,普通皆喜印化煞制伤扶身,为最佳之运,如乐吾自造(见论偏官杂气煞节)是也。若伤官重而煞轻,则为制煞太过,有印卫煞,印运固美,财运亦吉。举例以明之:
辛 戊 丙 己
卯 戌 辰 亥 运:丁酉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戊戌辰己四土,伤官重,而时逢亥水独煞,以煞为用,申运泄土生水为美。至乙未运,亥卯未暗合木局,制土而卫煞,科甲连登;至甲午运,甲已合土化伤。流年已巳冲去亥水,不禄。
七煞根重者,如近代浙江省长张载扬造:
癸 乙 庚 丙
酉 丑 寅 子 运: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虽非月令伤官,而十二月余气,时子年癸,亦作杂气伤官论也。丙火七煞,通根于寅,为根重,癸亥至己未伤印比劫均美,而以辛酉庚申身旺之地为尤佳。特不可再行财乡煞地耳。
学术争议:此造(癸巳造)格格推详,是伤官生财格?还是伤官喜官格?还是弃官就财,还是食神制杀格,还是财滋弱杀格?
1、伤官弃官格:命局已将官星伤尽的土金与火土伤官,岁运则不宜再生扶官星。
2、伤官喜官格或伤官驾杀格:命局未将官星伤尽的土金与火土伤官,岁运则宜再生扶官星。使伤官与官星两停,构成伤官喜官或伤官驾杀。这种格局务必使食伤与官杀平衡,食伤重而官杀轻,食伤轻而官杀重,其格为低。官杀轻者,宜有财星生扶,食伤轻者宜有比劫生扶,平衡显贵,失衡严重者以破格论。如
古例:翁同和命:庚寅 辛巳 乙酉 戊寅
运:6壬午 16癸未 26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巳火伤官当令,有寅木贴身相生,不以巳酉合杀论。庚辛官杀以酉为根,与伤官对立,命局无印,格成伤官驾杀,局中官杀偏轻,大运宜补官杀。申酉二运,扶起官杀,命主科场得意,状元及第,累至户部尚书、军机大臣、太傅、为两朝帝师。丁亥运,寅亥合木,不破格局,只是制杀偏重,平平而已。戊子运逢戊戌年,财星重重泄伤生官杀,破了原命局的平衡,随戊戌变法而遭贬,并永不录用。
3、伤官生财格:即以财化伤,以食伤为用,以财为相,身弱喜印则贵,无印无官则只需有财,构成伤官生财,主富。无印忌见官杀,否则官泄财,则破格。有印无官,忌财坏印,以财印不互碍为贵格。如女命:丁酉 辛亥辛卯庚寅 此女命虽年有丁火七杀,因无制化,故杀格不成立,壬子、癸丑弃杀之病,学业有成。甲寅、乙卯运,伤官生财,命主经商有道,财发千万,唯丁火夫星太弱,财星扶之不起,婚姻几度,终难如意(转自黄大陆先生)
4、弃官就财格:财星必须是在月令。构成弃官就财,多数是商业成功。
5、财滋弱杀格:身强杀弱财与食伤并用,即既用财生杀,又用食伤制合杀。七杀在无印时,必须要食伤克制或合住,同时又见财星来化食伤生助弱杀。七杀在有印化杀时,必须时印在年月,食伤在日时,或食伤与印分别在年月,财星在日时。
财滋弱杀格行运篇:古籍原文:七杀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杀亦顺。
古例:《子平真诠》刘运使命:七杀当令,透印不见食伤,以财滋弱杀为用的例子。
如古例: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
刘运使命,甲申、乙亥、丙戌、庚寅
古籍原文: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
如刘运使命,甲申、乙亥、丙戌、庚寅,是也。 ”
6、 食神制杀格:食神在月令,见七杀。宜日主有根,食神与七杀之力相等,无枭印夹杂或食与印两立而互碍。杀轻制重时,宜有财星生扶弱杀;杀重制轻时,宜有比劫助弱身,一见财星泄食或枭印夺食则破格。若见有根之财透为破格;无根之财透为扰格,使格不纯,格不高。
如现代案例:梅艳芳命
官 杀 劫
梅艳芳命:癸卯 壬戌 丙戌丁酉
大运: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宋建霖注:此酉财被丁劫盖头,虽见财而破格。
另古籍原文: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
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换一种说法,这个八字日主弱,为弃食就煞印,所以最为威权显赫。如果日主旺,杀强食泄印露,为破格。
公子羽整理眉批:以上断语仅供参考,看八字不可以偏盖全,当以子平格局为中心、辅以生克法、象法等;贵在变通与验证!
子平命理之中,格局与日主,两相颉颃,除此之外,最不可忽视的第三种力量,就是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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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八字实例系列四:古今非富即贵案例对照发布于2021-07-04 22:3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