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仁莫亲于父子,义莫大于君臣。父子之间不论是非,君臣之间须论是非。论是非于父子,则亲必离;枉是非于君臣,则义必亡。昔者公孙丑问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岂但古者,自孔孟以来,皆易子而教,所以保父子之伦,而有学校之立,师道之行。
父子,天性也,与君臣之道异,不可不辨也。《礼》曰:“事亲有隐无犯,事君有犯无隐,事师无隐无犯。”有隐无犯者,承顺亲之道也;有犯无隐者,匡救君之道也;无隐无犯者,尊重师之道也。生我者亲,亲不可伤;任我者君,君不可枉;教我者师,师不可欺。行君臣之道于父子,则父子必疏;行父子之道于君臣,则君臣必失。资于事君以事父,则子或为不孝;资于事父以事君,则臣或为不忠。则父之以君道待子,则父或为不慈;君以父道待臣,则君或为不明。惟父子以亲,君臣以义也。子之于父,可谏而不可犯,犯则伤于亲;臣之于君,可谏可犯,犯以补于君。父之于子,可辱而不可杀,杀子是杀己之身也;君之于臣,可杀而不可辱,辱臣是辱己之国也。父子君臣相与之道,岂可不辨哉!
父子相隐,君子之直,非匹夫硁硁之直。《诗》曰:“正直是与”,“神之听之,终可且平。”非匹夫之直情径行,而无礼也;非凶徒之直行无忌,而无仁也。父子至亲,父攘羊而子证之,此匹夫之直情径行,岂合礼哉?孔子不直驳之,而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子之间,求心之安,父子岂可相伤哉?听之于鬼神,鬼神必不平也。疏父子之情,逆父子之伦也。父子相隐,直在其中,顺心之所安,心之直也,实直也;父攘羊而子证之,行之直也,似直而非直。叶公以为直,但问行之直而不问心之直,则直或悖于仁,或害于义。昧者以为乱法,又岂知法哉!法依人情而立,岂以法伤父子之情哉!
汉宣帝之律曰:卑幼首匿尊长者,无刑责。唐律曰: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宋、明、清律相袭焉。近台湾之法曰: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图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逃脱,而犯包庇罪者,减除或免除其刑。日本之法曰:于直系血族、“配偶者”同居之亲族或家族,及“此等者”之“配偶者”间,犯赃物罪者,免除其刑。泰国之法曰:包庇、窝藏之罪,若意在助其父母、子女、夫妻者,皆免除刑罚。德国之法曰:为使家属免于刑罚处罚而挠刑罚者不处罚。今之《刑事诉讼法》于出庭亦不强配偶,子女与父母作证。五大之会亦是父子相隐,固法之所肯,为法之所在也,于法何乱哉?于此不辨,必以伤人情,悖天理,且乱国法。此本易知,而人多攻之,以告父为直,余作此论,诚不得已也!呜呼!父子之伦,岂可以直杀之!反之于恻隐之心,心其安乎?揆之于天理,理其顺乎?于此不明,几何不沦于禽兽之道也!
父攘羊而子证之,亲之过小者也,似直而非直,若父杀人,亲之过大者,子如之何?昧者曰直告之而已。然昔者楚昭王之相石奢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于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王法之重,无所阿避,于父则纵之,法之重不敌父子之亲也,奢之于此亦难矣,然纵父合乎人情,王亦不问,自刎而死,亦过矣。
桃应亦问孟子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舜不得禁者,法不以贵戚而免,法之重也;窃父而逃,父不以杀人之罪而置,父之亲也。古之圣贤于父杀人,子不置之不顾,且纵之,窃之而逃,况可告之以灭父哉?
或曰:父杀人而不告,固顾及父子之情,然于人之情不顾矣,彼亦一生命也,岂以父子之亲而不告哉?则曰:父杀人,侵人之生,于法为罪人,于汝犹父也,子而可告父哉?父杀人,不仁也;子告父,亦不孝也。又曰:然父杀人,子如之何?曰:法惩之,子何与焉?然父之恶未形,谏之以减父之过,父之恶已彰,补之以偿父之罪。《礼》曰:“父有铮子。”《易》曰:“干父之蛊。”父有过而不谏,非义也;杀人,而告之,非仁也,阪父之罪以显己之直,非人也。自古未有告父之法,告父之义,惟文革之惨行之,而天伦毁,人道夷于禽兽,其为乱极,为祸深矣,尚不以为鉴哉!然犹有人以佛氏冤亲平等,尊重生命之说难之,佛氏之说以众生平等,如此则父母与路人同待,其义似高,而父母之亲亡矣,流弊至于无父,父母与人无同,人皆我父母,父母亦众生之一,则父母亦视同路人,而等诸禽兽,甚矣其邪也!彼必欲等亲于人,虽圣人亦末如之何矣!昔宰予疑三年之丧于孔子,孔子问曰:“食乎稻,衣乎锦,于汝安乎?”欲以恻隐之心动宰予,而予曰安,圣人亦何言哉?亦只曰汝安则为之,曰宰我出。子乃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问彼告父安否?彼曰安,君子之辩止于此矣,惟有叹曰:甚矣汝之不仁也!汝能为人,为汝父母所生养,为子当孝,不以他事废之,人伦之大道也!不能尽孝父母,劝父母以善,而告父母,汝其犹有人心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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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父子相隐论发布于2021-07-06 10: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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