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6日,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一,在南宁市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打工的2个同乡人,相约着一起去上班,然而在路过后山工地时,他们突然闻到了“一股怪味”,准确地说是“恶臭”,他们壮着胆子,向“恶臭”的源头走去。
只见不远处的水沟里,扔了2个硕大的编织袋,臭味正是从里面传来的,其中一个胆大的人上前去打开编织袋,结果当场被吓得跌坐在地——只见编织袋里,装着许多肉块,已经出现腐烂迹象,并且看上去有点像人体残肢。2人立马报警。
很快,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的警察们赶到现场,确认编织袋里装的就是人体尸块,经过一番搜索,他们还在附近找到了9个包装袋,里面都是尸块,经过法医拼接,确认死者为3名女性。办案人员立刻联想到前几天失踪的“覃氏三姐妹”,经过比对,确认死者正是5天前失踪的三姐妹。
究竟是谁,对三姐妹痛下杀手,并且进行残忍的分尸?由于此案情节太过恶劣,很快就在当地引起了轰动,一时之间,人心惶惶,年轻女子们甚至不敢独自出门,警方的压力非常大,由于覃氏三姐妹社交圈很广,所以警方足足排查了与她们熟识的3900多人,其中很多人甚至接受3次以上的审问,然而却始终没有找到凶手。
此时的警察万万没想到,真正的凶手就在他们眼前,他甚至扛过了8次审问,都没有露出马脚,此人便是三姐妹的对门邻居——兰新诚。
兰新诚,1985年出生于广西大新县一富裕人家,由于兰家很有钱,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夫妻俩对兰新诚要求特别高,从小就逼着他学这个学那个,期望他以后能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光宗耀祖。
然而事实上,兰新诚并不是一个特别聪慧的小孩,成绩一直很普通,父母却根本不顾实际情况,始终逼着他,甚至把他关在家里,不让他出去玩,觉得这样儿子就能提高成绩,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道沉重的枷锁。
好不容易熬过了小学,兰新诚进入初中,这时候的孩子们,进入了青春期,兰新诚也不例外,他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生,想给她写情书,结果被母亲抓了个正着,当场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并给他买了台装有监控设备的手机,在他房里也装上监视器,以便于实时查看儿子的动向。
经过此事后,年幼的兰新诚心里默认“喜欢别人是罪过”,以至于他成年以后,也一直没敢找对象,好不容易找到了,父母又对对方挑挑拣拣,觉得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儿子。父母的一次次压迫、否定,为兰新诚日后的犯罪行为埋下了种子。
2007年,兰新诚大学毕业,他终于可以逃脱“父母的魔爪”了,热爱室内设计的他想着,在小县城开一家室内设计装修小公司,然而他那对心气颇高的父母认为,自己的儿子,必须去市里找份好工作,在县城开公司,太丢脸了,于是硬逼着兰新诚去南宁市找工作。
说实话,以兰新诚的学历(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和能力,在大城市里根本没有竞争优势,以至于毕业1年多后,都找不到工作,为了不让父母责备他,他只好在一家橱柜公司打工,虽然条件待遇各方面都不怎么好,但父母很满意,至少是市里的工作。
既然有了工作,那么就得成家了,这对一直管着他,不准他谈恋爱的父母,此刻恨不得明天儿子就能结婚,但兰新诚好不容易遇到喜欢的女孩,父母又“看不起”对方,这让兰新诚无比痛苦,只能与心爱的女孩分手,分手后,父母要求,过年一定带个“更好”的女朋友回来,否则就别回去了,不然给家里丢脸。
挂断电话后,兰新诚突然崩溃了,他在日记中写道:
此刻我心乱如麻。我已经很努力了,却没有完成你们的心愿……爸妈请不要再问我女朋友的事了好吗?此刻我好想喝酒,好想做一个坏孩子……
写完日记后,一个可怕的念头就在兰新诚的脑海里诞生了。
2009年2月10日,晚上20:20分左右,家住南宁市嘉州华都小区3单元709号房的兰新诚,隐隐听到对面703房的人回家了,兰新诚知道,703房里住着3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即覃氏三姐妹),透过猫眼查看,发现是三姐妹中的三妹和四妹(大姐不和她们一起住)。
于是兰新诚转身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折叠刀、羊角锤、催泪喷雾剂等工具,躲在黑暗的角落,接着故意拉掉703的电闸,三妹出去查看,趁着三妹出门之际,他迅速通过虚掩的房门进入703房,然后用刀控制了四妹,并把她捆起来关进卫生间。很快三妹回来,他又迅速控制了三妹,然后用刀刺伤她,让她“老实点”,接着便玷污了三妹。
1个多小时后,二妹回家,兰新诚又故伎重施,伤害了二妹,这时候的三姐妹,已经遍体鳞伤,她们看着兰新诚,请求他放过她们,可兰新诚早已红了眼,丧失了理智,因为害怕事情暴露,他便直接杀掉了三姐妹。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三人,兰新诚内心毫无波澜,接着肢解了3人,并进行了抛尸,然后还不慌不忙地打扫了现场,第二天照常上班,甚至在事后接受警方8次审问都没有露出马脚,可见心理素质之强大。
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的兰新诚绝不会逃过法律的制裁。后来办案人员发现,装尸体所用的编织袋,和兰新诚毕业的学院用来装被子的是同一批,并且案发第二天,兰新诚迟到了,中午才去上班,并且连续请了3天假。
这一切,都暗示着他和此案脱不了干系,面对诸多证据,兰新诚终于承认了杀人一事。
2009年7月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兰新诚死刑,他却不服,立刻上诉,但最后被法院驳回。
2010年7月22日,兰新诚被依法执行死刑,轰动南宁的“覃氏三姐妹被害案”就此画上了句号。
对此,笔者想说,家庭教育对一个孩子的影响是极其巨大、极其深远的,兰新诚之所以会犯下如此滔天大罪,绝对离不开童年时期的遭遇,父母的常年压迫,造成其心理扭曲,最终杀害无辜邻居。但这一切,都不能作为他犯罪的借口。在此惟愿天下父母能重视家庭教育,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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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11年前的碎尸案:凶手是邻居,审问8次都没暴露,被捕时面色平发布于2021-07-11 12: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