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均为中药饮片

不符合规定品种(9个):五加皮(8批次)、地骨皮(5批次)、前胡(4批次)、山药(3批次)、蒲黄、野菊花、荆芥、化橘红、青葙子。  

不合格项目:性状;浸出物;含量测定、鉴别(1);鉴别(2)、总灰分;浸出物、药屑杂质。   

原文如下:

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宏信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药品信息清单(详见附件)。  

二、针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进行整改。  

三、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有关情况通报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不合格药品信息清单.xls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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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刚刚!25批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五加皮8批,地骨皮5批,前胡4批等!发布于2021-07-19 13: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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