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十三
1861年1月19日,咸丰十年(庚申)十二月初九戊辰日,赵烈文代陈顾岩占家属是否平安,得天风逅变火天大有。
原断:文书持世,动化子孙。文书为道路,子孙为福德。用神寅木伏于亥水福爻之下,飞来生伏得长生。眷属在彼决其无碍。动爻化道路,又戌土文书暗动,定已在路。所以迟迟者,兄弟动而克用,非川费不足,即遣去接眷之人人不得力耳。
此卦占家眷,妻财寅木伏于亥水子孙爻之下,得飞神之生,所以断平安是没问题的。卦中父母持世动化子孙,父母代表道路,子孙代表福德,道路化福德,那就是道路上比较安全。另外上爻父母戌土暗动,父母代表道路暗动,说明是已经上路了。但迟迟没到的原因是什么呢?兄弟爻发动来克用神,那么要么是路费不足,要么就是去迎接家眷的人能力不足。
这卦值得关注的是“父母主道路”这个卦理。在应用中,五爻主道路,腾蛇主道路,白虎主道路类似的卦理用的是比较多的。父母爻往往代表车辆、衣物等,但直接以父母爻代表道路的实例是比较少的,此处可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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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十四
1861年1月27日,咸丰十年(庚申)十二月十七日丙子日,赵烈文早晨起来占向曾季圃乞求帮助是否可成,得火风鼎变雷天大壮。
原断:酉金二重妻财得未土应爻、丑土动爻生之,且月建丑土亦来相助,财气颇佳。惟巳火劫财变动,财至即去,断不能久。而所好者,劫财仍化出原神,是则财虽去而仍伏来路矣。
占求财,以妻财爻为用神。卦中财爻两现,有应爻未圭和丑土动爻来生,另外月建丑土也生酉金,妻财爻是很旺的。但卦中巳火兄弟发动,赵烈文认为这说明财到了就散去,但巳火化出戌土,戌土为财的元神,所以认为以后仍然有机会。
但这卦我们来看,如果单纯以生克来看的话,虽然巳火发动,但有丑土化险为夷,另外巳火入变墓,无法伤及财爻。其实是没问题的。另外巳丑均发动,酉金为用神,刚好是巳酉丑三合金局,怎么可能不得财呢。
此卦当日没有记载反馈。但在次日的日记中,赵烈文记载他去曾季圃处借贷了三十元,聊以寄往家中作年底的费用。
另外要提醒的是这里的曾季圃是赵烈文的朋友,他在日记中多次提到曾季圃,与历史上能查到的湖南新化曾季甫不是同一个人。
(本文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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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赵烈文六爻卦例解读(十七)发布于2021-04-19 15:1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