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8.9)
根据郭店楚简《尊德义》篇简21、22“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不可强也”,廖认为“知”就是“强”,其意是强迫而不是所谓知晓、明白。而“知”当为“折”之借字,引申为强力阻止、挫败、折服、制服之意。故廖认为本章当读为“民可使迪之,不可使折之”。
按,此章肯定不是愚民之意,关键点其实在“不可”之解读,“不可”有两意,一为事实描述,一为规范判断(不应该)。“不可使知之”,言其难也,非阻止意。孔子重教化,不会“愚民”,然大众普遍愚昧,正是愚之民。此正教化之难。
孔子言:“唯上知与下愚不移”(17. 3)《孟子》“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矣。”“下愚不移”“由之而不知其道”“不可使知之”都只是客观描述。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民可道也,不可强也”,前两句事实陈述,是因;后两句正是规范判断,是果。整句话可以翻译为:民众,可以使他们遵循某种道路行动,却很难使他们知道何以要如此行动。所以民众应该引导,却不应该强迫。
2父为子隐,子为父隐。(13.18)
廖以为当读为“父为子檃,子为父檃”,“檃”为矫正之意。
按:13.18章原文: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证:告发,检举。躬:人名,直乃其品性特点。
根据“异于是”,说明“隐”“证”相反,高发、检举之反义词自然是隐瞒。
“隐瞒”,不将亲人之过公开,不交给公权力处置,是为了维护亲人的尊严,此即孝慈之道。“隐”并不妨碍矫正亲人之错,与“小人之过也必文”“过则勿惮改”不矛盾。
父子相隐,尊重人伦,亦立足于人情。若“子证父”,为法或君而绝父,所谓大义灭亲,则是践踏亲情伦理,亦违其本心,故反而不得其“直”。
3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17.25)
廖认为“女子与小人”是一个偏正结构,“与小人”是后置定语。
“女子与小人”即特指那些像小人一样的女子。
按,“女子与小人”,严格来讲,不宜并列,一是性别,一是德性。但以此句为定语后置,亦不妥。“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本是小人无常之性,为何只针对“像小人一样的女子”而不直接责“小人”?
女子与小人,是两类人。非特指妾仆,女人就是女人,小人就是无德之人(无论男女)。这是孔子的察人经验,既是陈述事实,又含有价值判断。古代女性地位低,往往依赖男子,这让她们更为敏感;小人则同样人格不独立,胸襟不正大。故女子与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不亦宜乎?
毋庸讳言,孔子难养之说,孟子妾妇之喻,都有轻视女性之意。孔子虽是圣人,然不必每句都是真理。《论语》中记其怒骂有之,玩笑有之,此章不过孔子一句感叹牢骚耳。
4朝闻道,夕死可矣。(4.8)
廖认为“闻道”为“达道”,训为“达到道,实现理想”。孔子是说:“早晨实现了我的理想,就是当天晚上死去也心甘。”
按,孔子重行甚于求知,但是亦强调用心所在,故“闻道”训为“悟道”,恰能凸显志士仁人对于生命意义的定位。孔子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4.4),而能志于仁道,则先得明白仁道之可贵,明白“士不可以不弘毅”(8.7)。
5君子有三畏(16.8)
廖以为“畏”字只能训为“敬”,意为“敬重”,而不能训为“惧”。
按:杨伯峻译“畏”为“害怕”确实是错的。但说只能训为“敬”,亦为不确。“畏”则有敬、有畏也。
畏,惕然戒惧之意,并非畏惧害怕。
至于君子对“圣人之言”,为何要敬而有畏,无非闻圣人之言,内自省而生戒惧而已。《吕氏春秋·有始览·谨听》“故见贤者而不耸,则不惕于心。不惕于心,则知之不深。不深知贤者之所言,不祥莫大焉。”“惕于心”即“畏于心”,敬重而戒惧也。
6“民免而无耻”“有耻且格”(2.3)
原文: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廖以为“民免而无耻”当读作“民免而无止”,用“政”“刑”来管治百姓,则民有遯心,就会逃离而不止。“有耻且格”当读作“有止且格”。百姓安居乐业,此即“有止”;别国百姓也会被招徕过来,此即“格”。
廖据《礼记·缁衣》“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遯心”,以为“有耻且格”相当于“有格心”,“免而无耻”相当于“有遯心”。格心、遯心相反,前者是归服之心,后者是逃离之心。
“有耻且格”,且表递进。杨伯峻译为“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人心归服”,太过勉强。廖以为“耻”“止”为一字之异体,可互用。“有耻且格”,即“有止且格”,递进关系才顺畅。
按,我赞成“免”即“遯”。今本《礼记·缁衣》作“民有遯心”,而郭店楚竹书《缁衣》作“民有免心”,足见“免”即“遯”,逃遁也,而非免于罪过、刑罚之意。
但格心,未必归服也。逃遁,是逃离政令刑罚;格心,则是格心归正之意。
另,廖说“耻”“止”互用,则我亦有保留意见,固有“止”当“耻”讲者,却未有确例以“耻”当“止”讲者。
我觉得《论语》与《缁衣》可能说的未必完全相同。“民免而无耻”,言百姓在强制性的政刑管治下,有逃遁政刑之心,但无羞耻之心;“有耻且格”,说百姓不仅有羞耻之心,还能格心归正。孔子言以德礼导之齐之,此教化之功也。
7“学而时习之”章(1.1)
廖以为“学而”章三句是一义理连贯的整体。第一句是说学了理论而及时实习获得新知,令人喜悦;第二句是说其新知为人们普遍接受,令人快乐;第三句是说别人不了解其新知,作为君子也不应该怨恨。
按,我赞成三句为一整体。本章连续用“不亦……”句式,语意自当连贯。
习:廖以为是实习。此合理。“复习”“温习”当说“温”字。
有朋:廖以为当作“友朋”,此合理。此处确不宜刻意区别“朋”“友”。
有朋自远方来:廖以为是说新知为人们普遍接受。我以为这不够恰当,原因就在下一句,“人不知而不愠”,他人不接受,何妨自己好学乐学?
我在《论语笔记》中所写:
本章三句,皆谈学习,共两层,一是实践之乐和切磋之乐,二是在实践切磋之时,别人不了解自己,自己不以为意不改其乐。旨在强调为己之学,躬自厚而薄责人。不愠,因为自信而容人,因为君子并不求知,并不邀名。荀子亦言“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君子之学,不驰求于外,不寄望于人(还有老天),自然少失落远怨尤。
8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7.17)
郑玄等人以为孔子此语在五十岁之前。廖以为此章是孔子晚年的追悔之言。廖说为是。
廖认为此章大意为:再多给我几年时间,只要我从五十岁时就像现在这样学《易》,就可以不犯大的错误了。
按:
此章我怀疑应按照“五十以(通已)学易,加我数年,可以无大过矣”理解。
9“听讼,吾犹人也”章(12.13)
廖以为此章当作“吾犹人也,听讼,必也使无讼乎”。
杨伯峻译文“审理诉讼,我同别人差不多。一定要使诉讼的事件完全消灭才好”。则孔子所说为两件事,一是自己的治狱的能力,一说自己的心愿。则孔子自道治狱水平一般,自然不够准确。
杨逢彬考证,“必也……乎(也)”句式,前面当是否定句。其译文则是对杨伯峻之译文加以完善:“审理官司,我和别人也差不多(不能做到完全不留遗憾);如果一定要消除纷争带来的伤害和创痛,除非做到完全没有争讼才行。”但依然是孔子自认听讼能力同别人差不多,未能贴切于事理与历史。
我以为廖说为是。
10“色斯举矣”章(10.27)
原文: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廖以为“色斯举矣”之“色”当读为“疑”;“翔而后集”之“翔”当读为“祥”,是“色(疑)”之反义词;“子路共之”之“共”当作“拲”,也就是“执”(抓,捉);“三嗅而作”之主语并非孔子,而是“山梁雌雉”,译为“母野鸡嗅了嗅,感到危险,就猛地飞走了”。
按,廖的思路是准确的,“色斯举矣”是知时,“翔而后集”亦是知时(通行的翻译则未能体现这一点);知时即“审时度势,避凶就吉”,有一定道理。
另,曹音先生以为此章恐有乱简,重新排序为:
山梁雌雉,子路共(通“哄”,驱赶)之,三嗅(嗅,“狊”字之误,鸟煽动翅膀)而作,翔而后集。曰:色(脸色)斯举矣,时哉时哉!
既然是“哄赶”,则哪里是“一看人颜色不对”呢?故曹先生之理解未能妥帖。
11色难(2.8)
廖以为“色”当读为“譺”,训为“敬”,“色难”,即为孝之道,难就难在一个敬字。孔子言孝,突出一个“敬”,所谓“不敬,何以别乎?”
廖说很有道理。
12贤贤易色(1.7)
原文: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廖以为“易”当读为“惕”,训为“爱”“悦”;“色”当读为“譺”,训为“敬”,所谓“贤贤易色”,是说以贤者为贤,就要喜爱之,敬重之。
此说我不赞成。
子夏从五伦(缺兄弟)角度谈修养,讲了夫妻、父子、君臣、朋友这几种伦理关系。夫妻,要贤贤,易,轻视也。子夏所谈几点,虽为基本要求,实难做到,贤贤易色,竭力事父母,致身事君上,言而有信,是对人性中的好色、自私、虚伪等障碍的突破。
德与色的联系,《论语》中还有“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的感叹。
13允执其中(20.1)
《论语·尧曰》“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包咸以为“言为政执其中则能穷极四海,天禄所以长终”。廖文说:“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并非吉词,“允执其中”怎能导致“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这样的恶果呢?
当然这是断句不当所致。
原文当断为:“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廖断为分号)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意思是:若不能“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绝矣,戒之也”。杨伯峻采此说。
廖认为“中”是指王权,并非中庸之道,“允执其中”是说“执其中”要公允,要用好手中的权利,整句话表露的是“民本思想”;“将中庸哲学纳入尧以命舜,舜亦以命禹”,“完全是误读”。
我认为廖之解说还需要更多证据。
14六十而耳顺(2.4)
廖以为当作“六十而聏顺”,“聏”训“和”,意即“六十而和顺”。
我认为这种假说,还需要更多证据。
当然,杨伯峻虽解说“耳顺”为“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这个解释源自郑玄“耳闻其言而知其微旨”),很是没有道理,因为四十已不惑了。杨伯峻注释说:“这两个字很难讲,企图把它讲通的也有很多人,但都觉得牵强。译者姑且作如此讲解。”
我在《论语》笔记中试讲为“六十而耳顺,心平气顺,通达无争”,即能对各种意见听得进去。也不是很好。
15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4.5)
不以其道得之:廖以为“得”字可能是“退”字之讹。
杨伯峻以为:“富与贵”可以说“得之”,“贫与贱”却不是人人想“得之”的,故认为“得之”应该改为“去之”。
按:我以为“得之”不误。前“得”为得以获取,后“得”为得以远离。
16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4.13)
杨伯峻断为:“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廖以为当断为: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何!
(“如礼何”中“礼”为衍字。)
按:廖之结论,我不赞成。
“何有”一般不单用,或前或后有其他成分。“为国乎何有”近6.8章“于从政乎何有”。朱熹说:“礼者为国之本。能以礼让,复何加焉?不能以礼,将如礼何?无礼则不可以为国矣。”张栻也说:“能以礼让,固为国之本……不能以礼让,则其为国也,将如礼何?谓礼虽在,天下其将如之何哉,是亦无疑为国矣。”
故我断为:
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以:动词,实行。为:治理。“为国如礼何?”可译为“治理国家要礼干什么?”即礼将沦为形式。
17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4.14)
廖以为“求”乃“未”字的讹文,且前脱漏一“患”字。整句话应该是“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患未为可知也”。
廖说为是。
《论语》中多有“不患……患……”(还有“病……不病……”与之似)。另外,“求为可知”,有违孔子为己之精神。自立有为,方能有位,见知于人,所谓“实至名归”是也。君子行事,反求诸己,不寄希望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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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孔子真精神》发布于2023-11-15 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