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造是【庚、辛】官、杀透天,而且尚兼备其他必须要注意的事项。观察这个八字的程序如下:

1.年月【官杀】明见天干,当然是不良的现象。然而【官】在前,【杀】在后。可以免去一项不良的现象。设若,【杀】在前,【官】在后。同样是【官杀混杂】,就要多加上一项【年上七杀,须忌始终克害】的弊端。而此造就可以免去此项的缺点。

2.虽然是年、月天干明见【官、杀】,然而其【官、杀】皆于【绝】地,【】绝于【】,【】绝于【】。这一点是利弊二方都有之。

A:有利者,是官杀混杂之状,皆坐于绝地,则其混杂恶果,也因坐绝之故,倒不是很重。此有利之一点。

B:有弊者,入官杀混杂之情状,唯一之希望,只有合去一个。如今【官、杀】均坐绝地。即使能合去一个,而剩下的一个,不论是【官】或者是【杀】,也只不过是一个绝官或者是绝杀而已。【官杀】坐绝,即是夫星坐绝,此为有弊之一端也。   

3.地支【寅、卯、辰】全,乃气偏东方木之气势,二见羊刃日主过强,故而也造成对【官杀】二见之利弊不同的观点。

A:有利者,日主二见羊刃,且兼带三会木局。独杀决不能驾之。二段、三段均可用之。如果只有独杀,就算再加上二、三个正官以制日主之势也是必须之事。

B:有弊者,此造为女命,最忌官杀明见。设若即使是羊刃重,必须以官杀制之。尚可得荣华福之命,(婚姻之事仍作有苦衷之论。)然而此造【官杀】坐绝,不能取带【刃】之效,只得【混杂】之弊。

如上之三项分析,谨从四柱上之观察。其次则当重视大运上之合【官】与合【杀】。然而在大运之中,又不能只留意于【官、杀混杂】一件事。女命无非只是以【官、杀】为优先的观察之处而已。

在批一生流年之中,又不可只以这一个重点而忽略了其他的问题。

故此造之命例如按流年程序批导,即为:

大运辛卯

2岁,壬辰年---父离他乡,奔波谋生。   

月支【寅】,大运【卯】,流年【辰】。三会东方木,乃旺【劫】之地,况大运居【卯】羊刃之位,足以劫、克身为【偏财】的父亲,因而推论【父去他乡】。固会【驿马】作远离之论。

若年、月有冲刑,或者年干比劫,尚可作父亡之年。

3岁,癸巳年,正印伤官母亲有艰辛之学。(这里好像弄错了,丙是,不是伤官)    

          

4岁,壬午年,偏印坐伤官,唯以【四立】。伤官生财,可以较佳。也就是三两个月之间,方有局部较佳。

(这个流年的时间不对,看看内容大概分析一下就好了)

  5岁,甲辰年,日主伏吟,贫困度日。   

          

6岁,乙巳年,与月柱天合地刑,合【杀】支刑,主有意外伤害。

          

7岁,丙午年,全年不利,独以九月【戊戌】月,家中得财,且主全家团聚。(戊为偏财主父亲)    

       

8岁,丁未年,平平度日。

          

9岁,戊申年,不利父亲。   

 11岁,己酉年,丧父。

经曰:【六合逢金,男女尊人之祸】。青龙就是【甲】,逢金,乃地支【辰酉】合金。

  大运壬辰

11岁,庚戌年,与日柱【甲辰】反吟,天克地冲,家运极度衰败。

十二岁,辛亥年,初有转恋,自身也坐长生而速官。   

          

13岁,癸丑年,正印坐贵人,母亲有新机遇,家运转佳。

(这里也不对,少了个壬子年)

14岁,甲寅年,后为【寅、卯、辰】三会东方木,【驿马】会冲,主自身离家外出谋职。   

  15岁,乙卯年,劫财【羊刃】流年。自身不利,艰辛备尝。

          

16岁,丙辰年,三月有小疾。   

自刑重见,日支、运支、岁支,三月支】均为【辰】,四辰会齐主疾。          

17岁,丁巳年,平安祥。

 18岁,戊午年,午月小疾。

【午年午月,辰日辰运】亦为自刑重见。

19岁,己未年,财合己身,且坐贵人,全年吉祥,且主得财。

21岁,庚申年,杀旺之年,遇知心之人,未几就不欢而散。

          

  大运癸巳

21岁,辛酉年,官星桃花逢冲,是年结婚   

          

22岁,壬戌年,双六合于时柱,得一子。

23岁,癸亥年,正印支冲大运,大不利于母亲。   

          

24岁,甲子年,平安吉祥。

          

25岁,乙卯年,【羊刃】流年,流年合【杀】,官亦坐绝,主夫有外遇。八月家庭有纠纷。(这里也不对)    

          

26岁,丙寅年,丙辛合正官,杀坐于绝。

全年家庭有纠纷。

27岁,丁卯年,伤官羊刃,与时柱伏吟,弃子离婚

(以官杀在四柱原本就已经坐绝,若不坐绝则不作此论)

大运、流年之合杀、合官尤须细加区分。


己:

丙丁冬月与秋同,独遇为奇乱则空。

煞正官清居宫贵,不堪混雏日临凶。

这一节,固然也是指【官、杀】不可混杂。不过,其中有一项重点,就是指官星得令也就是指夫星旺,则主夫吉。反之,夫星失令则 夫弱不得力。   

然而夫星失令,不能失令到【绝】的地步。设若【夫星】这个字,引归到月支为【绝】之坏运。如此则为【夫临墓绝】,乃是主逾年而未嫁,甚或是陪中同居之女命。

如果【夫星】尚不至于为【绝】的月支,则尚不至于有以上之不良境况发生。无非只是丈夫不堪得力而已。

          

【乙】木为【正官】生于【酉】月,乃【乙绝于酉】,即是夫星在月支上坐绝,可视【夫星】不得力,甚或可以视为逾年而未嫁。

等等之所指,即是夫临【绝】地之意。

女命之【流月】,也就是指每一个月的好坏吉凶。其推论程序,必先以四柱八字、大运、流年之吉凶推论已定之下,然后再观察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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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大流年批导法三女命七则样式2发布于2024-02-17 13: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