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历史研究

接上篇——今法模型深化1
3.

标准化论命纲要

陈素庵对八字命理学理论的全面规范在于,他著有《命理约言》,对八字命理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做了提纲挈领的回答,称得上是今法模型“标准化”的精读本、教科书。
(1)看命总法。
首先是“看命总法”,简洁而明确:“看命大法,不过生克扶抑而已。”其方法为:

列下四柱,先看日干是何五行,随月支,或是生我克我,或是我生我克。如月支本气透于天干,寅透甲,午透丁,即取为格。系正官偏财偏印,则宜生之助之;系偏官伤官,则宜制之化之。……总之,以日干与财官等较其强弱,强者抑之,弱者扶之。局不能扶抑者,以运扶抑之。其必不可扶者则弃之,必不可抑者则顺之……

这里强调了从月令地支下手的取格方法,即取月支中天透地藏者为格。所谓格,可理解为,对八字显著特征的一种简化的归纳分类,月份对人的影响尤为关键,所以往往从月出发取格。在月令地支之物不透遭克的情况下,也可酌用干支之势盛力旺者为格。取格之后,比较强弱,一般原则是强者抑之,弱者扶之。这是就正常的情况——正格来说的。
若出现反常情况,即“其必不可扶者则弃之”或“必不可抑者”,那只能采取对前者弃之,后者顺之的措施,这就牵涉到所谓“变格”了。
(2)看格局法。
《命理约言》把格局分成正格和变格两类:

正者五行之常理也。曰正官曰偏官、曰印、曰财、曰食神、曰伤官。变者亦五行之常理,而取用则异矣。曰从、曰化、曰一行得气、曰两神成象、曰暗冲、曰暗合凡正格未有不相兼者,官杀必兼印财,印财必兼官杀,食伤必兼印财,推之须详,取之须确。

下面是《命理约言》中对格局的分类:

正格正官格(兼印曰官印格;兼财曰财官格)、财格等六种。

变格,包括从格、化格、一行得气格、两神成象格。

从格,如日主无根,满局皆官,曰从官格;还包括从财、从伤官等共五种。

化格,化土格、化金格、化水格、化木格、化火格。

一行得气格,曲直格、炎上格、从革格、润下格、稼穑格。

两神成象格,包括暗冲格(冲官格),暗合格(合官格)。

对格局分析的重视,一是八字总量巨大,五十多万种,必须有一个入手的分析方法;二是具备某些共同特征的组合,确实有一些共同点。但千万上亿的人,用几十万个八字去描述人生规律,这些八字却被归纳为几十种格局,莫非芸芸众生只有几十种人生?所以格局只是一个大致的划分,有它的局限性。

而对于十神称谓,陈素庵也有自己的见解。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设名目,不便推详。故官、杀、印、财、食、伤之名,而六格出焉。然所谓官者,非诚官爵;所谓印者,非诚印章所谓财者,非诚资财;所谓食者,非诚食;所谓杀者,非诚杀害;所谓伤者,非诚损伤。故得时得局,杀伤可以富贵失时失局,官印可以贫贱大抵成格则为上命;破格则为下命。

这里明确地指出了,十神只是表示相互关系的名称,并不是神或凶神的代名词。所以,“官”并不一定就得到“官爵”;“财”并不一定就得到“资财”。这里具有了辩证思维的味了。在早期理学中,“专论财官”是论命的重心。在当时的命理认识中,财与官,无疑象征着财富和官爵地位。现在,《命理约言》明白地说:“得时得局,杀伤可以富贵;失时失局,官印可以贫贱。”这是一次正本清源的提法,由此把今法模型中的关系分析层面真正提高到了抽象关系的地位,完成了对格局系统性质的理论认识。这为以后格局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开辟了道路。

(3)看用神法。
陈素庵认为:“看命者,看用神而已矣。”《命理约言》中说:

看用神之法,不过扶抑而已。凡弱者宜扶。扶之者,即用神也。扶之太过,抑其扶者为用神;扶之不及,扶其扶者为用神。凡强者宜抑。抑之者,即用神也……

是故有日主之用神焉,六神之扶抑日主者是也;有六神之用神焉,六神之互相扶抑之用神也;有行运之用神焉,运中补足之扶抑是也。行运之用神,即为原局之用神焉。
用神无破为吉;有助则更吉。用神有损为凶,无救则更凶。
这里明确地把看用神提升到了论命的中心地位——“看命者,看用神而已矣”。这一提升,对后世命学的影响不可估量。至今不少命理学者,仍把这一句话奉若神明,似乎不找出个用神,八字就不能看下去了。
那么,什么是看用神之法?《命理约言》归结为“扶抑”两字,并简要地说明了使用扶抑用神的不同情况。同时,《命理约言》还进一步把用神区分为两类:日主之用神和六神之用神。
同时,陈素庵还讨论了“体”和“用”的关系。如果日主或六神本身出了大问题,则“体先不成,用于何有”,犹如古语说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由此可见,虽然前面说过“看命者,看用神而已矣”,事实上,辨体是看用的基本前提。倘若“体先不成”,谈用神无意义。这倒是也体现了辩证思维。
(4)论命的原则。
《命理约言》说:

旧书论日主,或专主强旺,或反尚衰弱,盖以太强则得抑有力,太弱则得扶立效。此即有病方为贵之说,皆偏见也。凡日主最贵中和自然吉多凶少。日主太强太弱,自然吉少凶多。惟可抑之强,可扶之弱,则存乎作用耳……旧谓男命日主不嫌于强,然过强则亦取咎;女命日主不嫌于弱,然过弱则亦受亏。

这里批驳了长久以来“有病方为贵”的观念。事实上,这也是对张神峰提出病药说的同时,所掺杂的“无病而无药,不贵之人”的偏颇观念的批评,从而坚定地维护“日主最贵中和”的传统论命原则。是不是更符合客观事实?也是一家之言。
(5)评格局,看贵贱、贫富、吉凶、寿夭。
《命理约言》提出了看贵贱、贫富、吉凶、寿夭的方法,比较精简。
对于贵贱,陈素庵认为:

阴阳有清气,有贵气。人命兼而得之,方享功名爵禄。凡日主高朗秀异,有拔俗出尘之象,所用格局,纯粹清澈,条理井然,此清气也。日主尊严端重,有居高临众之象,所用格局,整肃宏远,规模焕然,此贵气也……清气胜者,多居翰苑;贵气胜者,屡居要津……至于卑贱之命,必禀拙气贱气,满柱混乱单寒,入眼

对于贫富,陈素庵认为:

阴阳之气,有厚薄,有聚散。人命禀之,凡日主及所用格局,气体充足为厚,精神翕藏为聚;气体单寒为薄,精神虚脱为散。得气之厚而聚者,上富之命也厚而不甚聚,聚而不甚厚者,中富之命也;厚中有薄,聚中有散者,下富之命也……若薄而无以培之,散而无以敛之,有一必贫,兼之必极贫。

对于吉凶,陈素庵认为:

阴阳之气有善恶,有顺逆。人命禀之,凡日主及所用格局,神理和平为善,情势安静为顺,神理刚暴,情势战克为逆。得气之善而顺者,一生无患,五福成臻,吉无不利。善之中未尽善,顺之中未尽顺者,获福则厚,遇咎则轻,吉多凶少。善恶互见,顺逆不一者,吉凶参半。恶胜于善,逆胜于顺者,凶多吉少。苟恶而且道,大则取祸不浅,小者做事多乖

对于寿夭,陈素庵认为:

阴阳之气,有生死,有永促。人命禀之,凡日主及所用格局,神理畅茂为生,意象悠长为永;神理枯悴为死,意象短啬为促。得气之生与永者,必寿。而生与永之分数不齐,或至上寿,或至中寿,或至下寿。得气之死与促者,必夭。而死与促之分数亦不齐,或弱而夭,或壮而夭,或强而夭

这里的议论显得比较抽象。显然,这是自东汉王充以来的气禀说的继承和发挥。陈接着指出:

尝考人命富贵贫贱,验者颇多。惟寿夭验者较少。盖一念之善,可以延年一事之恶,足以夺算。苟恃命之生与永,而多行恶事;知命之死与促,而广积阴功,此则爱之不能使生,恶之不能使死,区区八字干支,何足道乎?

这恐怕忽略了时代背景,战乱、饥荒年代与繁华盛世,贫瘠苦寒之地与富庶之地,医学落后与进步,对人均寿命影响显著,只论八字本身无异于纸上谈兵
此外,《命理约言》还对八字结构要素、常见神煞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扼要的评说。比如,对于阴阳属性不同的天干,陈素庵认为,应注意它们不同的特征:

惟阳不甚受克,阴不甚畏克,阴易于他从,阳难于他从……阳干任克之力轻,而生物之力重,故阳日用印,有时喜偏,而丙、壬尤喜……

对于地支,他指出:

命家则以子寅辰午申戌为阳;丑卯巳未酉亥为阴。至于阳支性动,吉凶之法恒速;阴支性静,祸福之应较缓…

这是把天干、地支的特征在阴阳层面做了一次统一。

总之,《命理约言》是传统命理学进人深化时期之后的一本十分重要的著作。经过认真发掘和精心清理,陈素庵第一次把宋明时代形成的标准命理理论,在《命理约言》中实现了标准化。如果说,《三命通会》是一本广而博的命理学大百科全书,那么,《命理约言》堪称一本精炼的八字命理学纲要。从《命理约言》开始,命理学就具备了比较规范的论命手段和实际操作流程,有了成熟的风貌。当然,它也带着时代局限性,并非按图索骥就能得到正确答案。这就有待后续命理学者去发展和完善了。



参考文献:

1.陆致极.中国命理学史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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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命理学的起源与演变之六(今法模型深化2)发布于2024-03-19 1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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