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仿制药注册和一致性评价要求
  1.仿制药分类:(1)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2)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
  2.仿制药要求与原研药品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不强调处方工艺与原研药品一致,但强调仿制药品必须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
  3.仿制药、按照药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经申请人评估,认为无需或者不能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符合豁免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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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每周一记: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审评审批-12)发布于2024-03-21 15: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