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别审批程序
 1.适用: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药监局可以依法决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实行特别审批。
 2.申请:国药监局按照统一指挥、早期介入、快速高效、科学审批的原则,组织加快并同步开展药品注册受理、审评、核查、检验工作。
 3.对纳入特别审批程序的药品,可以根据疾病防控的特定需要,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使用。


延伸资源下载(中医理论、中药词典、中医文献古籍、中医经方学、千G中华传统经典古籍|儒释道古本及民间术数大全超强版持续更新中......)
防采集机制启动,欢迎访问mlbaikew.com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每周一记: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审评审批-9)发布于2024-03-21 15: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