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临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二十六史中就有不少先人史迹。现在就让我们翻开书页,沿着历史的车辙,探寻逝去的岁月吧!

二十六史中的临海人

吕文显

吕文显是临海人。昇明初年,任齐高帝录尚书省事,逐渐升迁到殿中侍御史。后来为秣陵县令,被赐予刘阳县男的爵位。永明元年,他担任中书通事舍人一职。吕文显处理公事以苛刻而闻名。

永明三年,他兼任南清河太守,与茹法亮等人轮流出入任舍人,都为皇帝所亲近宠爱。他们得到各处官员很多的馈赠财物,都建起华美的宅院,在院中堆垒假山,开挖池塘。当时中书舍人四人代表皇帝分领尚书、中书、门下、秘书四省事务,世人称为四户。他们既已总揽朝廷大权,势力可以倾覆天下。

晋、宋两朝旧制,地方官员任期以六年为限,齐朝认为六年时间太长,又以三年为期,叫做“小满”。但官员的迁调又没有依照三年为期的制度,不断地送旧迎新,官吏们疲于奔命。各处的官员为了求得好的职位,纷纷向他们馈赠财物,一年都有数百万之巨。中书舍人茹法亮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人说:“何须出任地方官,就是坐在家里每年也有百万收入。”这还只是估算而已。此后天象失常,史官禀告皇帝要祭祀上天,祈福消灾。王俭听到这事,对皇帝说:“天象反常的祸根在四户。”上奏吕文显等人专制朝中大权,导致阴阳失和、天象失常,极力表达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皇帝虽然接受了王俭的奏文,但依然宠信吕文显他们。文显屡屡升迁,官至左中郎将,南东莞太守。

旧时惯例,府州部内讨论政事,都记录在一种被称为“签”的文书上,前头直接写上所论之事,写完后在末尾写上“谨签”,日月之下又写上某官某签,因此府州设立典签一职来掌管这些文书。典签本是五品官,宋初改为七职

宋末年,多以年幼的皇子出任各州刺史,皇帝并派出左右亲近的人担任他们的典签,典签的权力逐渐加重。

孝武帝大明年间和明帝泰始年间,成年皇子出镇封国或者庶族出身的人担任刺史,各种公文命令都由典签来负责收发,刺史受到掣肘。

宗慤任豫州刺史时,吴喜公为典签。宗慤的刑法政令,喜公在执行时经常违背。宗慤大怒说:“我宗慤年近六十,为国尽忠,才得到如斗大的一个州,岂能和典签一同治理!”喜公磕头直至流血,宗慤才作罢。

自此之后,皇帝给予典签的权力更加大,各地典签交替回京,一年中都有好几次。皇帝常与他们闲谈,询问地方上的事务。刺史行事的好坏,都决定于典签之口,因此藩王刺史们都卑躬屈膝,阿谀奉迎,还常常担心做的不够。这样一来,典签的威势显赫州郡,权力大过藩王。刘济、柯孟孙等人的奸恶罪行被揭露后,虽然马上公开处决,但典签的权力之重却没有改变。

明帝掌权后,深知其弊,开始规定各州的紧急事宜应该密奏上报,不得派典签回京,典签的权力才缩小。后来又让吕文显掌管少府,同样受到信任重用,经过了明帝、东昏侯两朝,最后官至尚书右丞,少府卿,死在任上。

备注

注1:本文译自《南史卷七十七·列传第六十七·恩幸》

注2:七职为何殊不可解。严耕望先生认为“七”乃“士”之讹,“士职”即士人所担任的官职。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3月版《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上册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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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历史人物二十六史中的临海人(二)吕文显发布于2021-05-06 21: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