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需(生卒年月不详),字孚吉,清代康熙、雍正年间丰乐乡礼林村人,雍正元年(1723)恩贡(新皇登基由地方荐入国子监的贡生),后选任大中丞(朝中各部负责举荐、弹劾官员事务的官职)。
洪需祖父系康熙九年进士、曾任六合(南京)知县、为康熙皇帝夸奖为廉吏的洪炜,洪需“幼随祖任读书,寒暑不辍”,刻苦研习经典,稍长大通过童子试入县学,“即补弟子员”,成为秀才,并“屡试多优”,免费膳食。以至学有所成,被选入豫章书院,且“领雍正癸卯恩贡,例授修职郎”,并选入朝中任职“大中丞”。
据旧乾隆县志《人物志·文苑》所载洪需传略述,其“赋质浑厚,学养深醇”,即讲洪需有厚重的天赋资质,加之后天勤学苦读,学问功底深厚,“善属文,兼工诗”,在当时就“有文名”,享誉一方。时任知县李嵩(河南孟县人,雍正十年即1732年任乐平知县)“赠以匾曰‘文行兼优’”。
洪需著有《梧园偶集》藏于家,传于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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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历史人物补遗之九十九_知县赠匾曰“文行兼优”的礼林人洪需发布于2021-05-06 21:4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