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丙丁岁日遇癸壬,眼目之灾。
原注:
丙丁火人能照物,象人眼目,忌为壬所克,故此。
假令丙子人,二月壬子日时,应终防眼目之灾也。
评注:
“丙丁岁日遇癸壬”,这里的意思是指,或年干是丙,或丁;或日干是丙,或丁,四柱再见壬癸之水,有火被水伤之意。
《金玉赋》云:“火被水伤,必是眼目之疾”。
又说:“火土烦,焦蒸四曜,则发秃眼昏”。
此说得就是水火不济,就会有眼目之疾。
但又有木主眼目的,也需要在论命中掌握。
比如《素问·五常政大论》曰:木,“其令风,其藏肝,其主目”。
又见《四言独步》也:“甲乙丑日,时带金神,日干见杀,爽目不明”。
显然这里讲的是木主眼,肝和木互为表里。
火焦则水枯肝虚,所以说在断命中融会贯通,不能见壬癸水枯竭就断眼疾,而见木病,亦可以按眼疾断。
《玉照神应真经》中,徐子平注中也说:“丙丁火也,能照物象为眼目;壬癸水也,若岁、月、时壬癸来克丙丁,主眼目之疾也”。
原注和徐注的意思很明白,丙丁五行属火,火能照耀万物。
丙丁又主眼目,所以遇有壬癸水克丙丁火,则眼目为病。
以此推断,原文可解释为:
四柱年日为丙丁者,遇有壬癸水来克丙丁火,命主则会有眼目的疾病。
有一命例:
乾造:丙子、辛卯、壬子、戊申。
该造年柱天干为丙,日柱天干见壬,天干壬克丙,丙主目,年柱为身命。
按原文理论推断,此人会患眼目之病。
感谢您的|分享 转发
延伸资源下载(千G中华传统经典古籍|儒释道古本及民间术数大全超强版持续更新中......)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玉》:疾病伤残(八)眼目之疾发布于2024-04-11 13:5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