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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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三十世家·魏世家
01/原文
YUANWEN?
异日者,从之不成也,楚、魏疑而韩不可得也。今韩受兵三年,秦桡之以讲,识亡不听,投质於赵,请为天下雁行顿刃,楚、赵必集兵,皆识秦之欲无穷也,非尽亡天下之国而臣海内,必不休矣。是故臣原以从事王,王速受楚赵之约,而挟韩之质以存韩,而求故地,韩必效之。
夫存韩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天时已。通韩上党於共、甯,使道安成,出入赋之,是魏重质韩以其上党也。今有其赋,足以富国。韩必德魏爱魏重魏畏魏,韩必不敢反魏,是韩则魏之县也。魏得韩以为县,卫、大梁、河外必安矣。今不存韩,二周、安陵必危,楚、赵大破,卫、齐甚畏,天下西乡而驰秦入朝而为臣不久矣。
二十年,秦围邯郸,信陵君无忌矫夺将军晋鄙兵以救赵,赵得全。无忌因留赵。二十六年,秦昭王卒。
三十年,无忌归魏,率五国兵攻秦,败之河外,走蒙骜。魏太子增质於秦,秦怒,欲囚魏太子增。或为增谓秦王曰:“公孙喜固谓魏相曰‘请以魏疾击秦,秦王怒,必囚增。魏王又怒,击秦,秦必伤’。今王囚增,是喜之计中也。故不若贵增而合魏,以疑之於齐、韩。”秦乃止增。
三十一年,秦王政初立。
三十四年,安釐王卒,太子增立,是为景湣王。信陵君无忌卒。
景湣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为秦东郡。二年,秦拔我朝歌。
徙野王。三年,秦拔我汲。五年,秦拔我垣、蒲阳、衍。十五年,景湣王卒,子王假立。
王假元年,燕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
三年,秦灌大梁,虏王假,遂灭魏以为郡县。
太史公曰:吾適故大梁之墟,墟中人曰:“秦之破梁,引河沟而灌大梁,三月城坏,王请降,遂灭魏。”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於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
毕公之苗,因国为姓。大名始赏,盈数自正。胤裔繁昌,系载忠正。杨干就戮,智氏奔命。文始建侯,武实彊盛。大梁东徙,长安北侦。卯既无功,卬亦外聘。王假削弱,虏於秦政。
02/译文
YIWEN?
从前,合纵汉有成功,是由于楚、魏互相猜疑,而韩国又不可能参加盟约。如今韩国遭受战祸已有三年,秦国使它屈从同它媾和,韩国知道要亡了可是不肯听从,反而送人质到赵国,表示愿做天下诸侯的先锋与秦国死战。楚国、赵国必定集结军队,他们都知道秦国的贪欲是无穷的,除非把天下各诸侯国完全灭亡,使海内之民都臣服于秦国,它是绝不会罢休的。因此臣愿意用合纵的主张报效大王,大王应尽快接受楚国和赵国的盟约,挟持韩国的人质来保全韩国,然后再索取个地,韩国一定会送还。这样做军民不受劳苦就可得回旧地,其功效要超过与秦国一起去进攻韩国,而且没有与强秦为邻的祸害。
保存韩国、安定魏国而有利于天下,这也是上天赐给大王的良机。开通共城、宁邑到韩国上党的道路,让这条路经过安成,进出的商贾都要纳税,这就等于魏国又把韩国的上党做为抵押。如果有了这些税收就足能使国家富足。韩国必定要感激魏国、爱戴魏国、尊崇魏国、尊崇魏国、惧怕魏国,韩国一定不敢反叛魏国,这样,韩国就成为魏国的郡县了。魏国得到韩国作为郡县,卫、大梁、河外必然能安定。如果不保存韩国,东西二周、安陵必定危险,楚国、赵国大败之后,卫国、齐国就很害怕,天下诸侯都向西奔赴秦国去朝拜称臣的日子没多久了。
安釐王二十年,秦军围困邯郸,信陵君无忌假传王命夺得将军晋鄙的军队去救援赵国,赵国得到保全,无忌也因此留在赵国。二十六年,秦昭王去世。
安釐王三十年,无忌返回魏国,率领五国军队进攻秦国,在河外打败秦军,赶跑了秦将蒙骜。那时魏国太子增在秦国作人质,秦王发怒,要囚禁魏太子增。有人替太子增对秦王说:“公孙喜本来对魏相说过:‘请用魏军快速攻秦,秦王一怒,必定要囚禁太子增。这又会使魏王发怒,再攻打秦国,秦国必定要伤害太子增。’现在大王要囚禁太子增,这是公孙喜的计谋得逞了。所以不如厚待太子增而与魏国交好,让齐国、韩国去猜疑魏国。”秦王这才取消了囚禁太子增的打算。
安釐王三十一年(前246),秦王政开始即位。
安釐王三十四年,安釐王去世,太子增即位,这就是景湣王。信陵君无忌去世。
景湣王元年(前242),秦军攻下魏国二十座城,设置为秦国的东郡。二年,秦军攻下魏国的朝歌。卫国迁到野王。三年,秦军攻下魏国的汲邑。五年,秦军攻下魏国的垣地、蒲阳、衍邑。十五年,景湣王去世,他的儿子魏王假即位。
魏王假元年(前227),燕国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被秦王发觉了。
魏王假三年(前225),秦军水淹大梁,俘虏了魏王假,终于灭了魏国,设置为郡县。
太史公说:我曾到过大梁的旧城址,那里的人说:“秦军攻破大梁,是引鸿沟之水淹灌大梁,经过三个月城被毁坏,魏王请求投降,于是灭亡了魏国。”议论的人都说,由于魏王不重用信陵君的缘故,国家削弱以至于灭亡。我认为不是这样。天意正是让秦国平定海内,它的功业尚未成,魏国即使得到像阿衡一样的贤臣辅佐,又有什么用呢?
YI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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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史记》三十世家·魏世家(七)发布于2024-04-27 15:3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