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世界观智商结构的角度来看,作为一种理性化的特殊方法,宗教越进步,其本身距离理性就越远,越是接近非理性。

 

 

 

儒教教》

马克斯·韦伯

译者:悦文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年12出版

页数288页

中国为什么没有自发发展出类似西方资本主义马克斯·韦伯从儒教和道教的角度对中国古代历史进行剖析和论述,讨论了在中国古代和平稳定的条件下,为什么没有催生出西方式的资本主义萌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这本书分为十章。本书第一部分为第一、二章。第一章介绍了各种宗教的经济观。第二章介绍了这本书所引用的文献。第二部分,第三章至第六章介绍了在儒教伦理影响下的中国城市、官员俸、行政管理、农业、法律等各个方面。第三部分为核心部分,由第七章和第八章构成,是本书较为核心的章节,详细介绍了士大夫阶层、儒教的内涵及其处世之道。第九章和第十章则分别采用对比的视角,分别比较了在古代中国作为正统的儒教与作为异端的道教、儒教和西方基督文化基础的清教的区别。

 

 

首先,这本书展开的一个前提是这样一个命题,即:宗教信仰的特征是一种单纯的因变量。通过因变量,这种特征可以把自身所属社会阶层的社会状况生动形象地展现出来。这种特征不仅反映了宗教信仰的意识形态,还反映了物质的和认知的利益状况。其次,韦伯提出“卡里斯马”的概念进行论述。认为像萨满巫师苦行僧和灵媒这类各色人等,具有幻想的能力,能让人魂颠倒、心神迷醉。在宗教里,这种能力被视为是一种幸福,而且备受推崇。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这种幸福。“卡里斯马”是对拥有这种能力的称呼。但是,卡里斯马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它只存在于个别人身上。最后,韦伯认为儒教具有理性主义的宗教伦理。这种理性主义与行政管理和司法的理性化相辅相成。

 

本书第一部分对宗教以及各宗教的经济观进行了大体介绍,试图探究宗教的“经济伦理”。五大世界性的宗教包括儒教、印度教、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不但拥有大量的信徒,而且将自身的伦理概念化,形成了吸引或制约信徒的生活准则系统。各种宗教对于命运和功劳两者之间存在不一致,从理性的角度,能做出非常完美的答案体系有且只有三种:印度的因果报应论、琐罗亚斯德教的二元论和隐蔽神的预定论教令。但是,只有在极为特别的条件下,这些非常完美的理性解决方法出现的形式才是最纯粹的。此外,宗教与社会阶层的关系非常密切。最重要的宗教信仰体现者是社会中的阶层。在宗教中,阶层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人们所追求的此生和来生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在社会阶层中,有可能持有最暧昧宗教立场的是西欧的“市民阶层”和西欧以外地区的手工业者、商人、家庭工厂主所属的阶层,以及它们在当地发展的产物,因此,摆脱原始的宗教信仰形式,进行宗教重大改革,必须发动农民以外的其他阶层。

 

第二部分,这本书运用中外对比的视角和儒教文化的视角对中国古代历史进行了大致梳理。

 

第三章《城市的君王神灵》中,论述了经济发展和货币体系。中国自古有自己的贸市场,但是农业生产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使得中国的货币经济并不发达。秦始皇和王莽都试图建立一种货币体系,但都失败了。相比淘金和采铜,开采银矿更加困难。因此,对铜有大量的需求,除了开采外,政府有时会没收个人储存的铜,或者直接偶从日本购买用于铸币的铜。大量私人制造伪币的工场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国家不断妥协,结果造成严重后果。硬币贬值的历史与纸币的贬值的结合使镑库本位制牢不可破,所谓镑库本位制,就是在进行大宗贸易时,储备银币以“两”为单位作为来往支付的基础。统一预算的基础是完全或是接近完全以货币作为税收形式的,因此,不得不以实物作为税收的直接后果就是经济的停滞不前。

 

宗教与经济政策的联系体现为虽然宗教政策是佛教徒道教徒遭受迫害的主要原因,但是,纯粹与铸币有关的财政政策往往也是原因之一。因为,所有为了建造诸如佛像、花瓶、寺院器具和装饰品之类的寺院艺术品而使用造币原材料的做法,都对货币造成了持续的危害。本质上是宗教和经济对于银铜等金属资源的争夺。纸币的出现是为了缓解这一冲突,最初纸币是债权的性质,但后来具有了流通性质。但纸币具有容易磨损、便于伪造等特征,并没有很好地改善这一问题。忽必烈曾对金属债券分级发行,导致纸币大肆泛滥,金属行业和制造铜的行业归为国有,金属货币不再进行铸造,单一的纸币本位制由此产生,而债务随着王朝的覆灭而一笔勾销。

 

中央集权下的官僚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这种制度在近东地区实施的行政管理推动了神灵观念的出现。这种观念中,天王是最高的神灵,世界和人都是天王凭空制造出来的。在古代中国,每个地方都有一位名叫社稷的神灵,社稷是一个双神,由掌管土地的社神和掌管收成的稷神组合而成,经过发展拥有了伦理惩罚的神格。此外,宗庙也是祭拜对象中国的神灵逐渐向非人性化倾斜,也即拥有非凡力量和最高地位的神灵身上,所体现出的人性以外的特征。在神灵观念上,中国的哲学家始终是混乱、自相矛盾的。

 

对中国而言,纯粹的神话从来不曾对生死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意识形态随着儒士传统逐渐向和平主义转化。从原则和理论上来说,帝国的统一使国家重新获得了安定和平静。至此以后,帝国内再无出现“合法”战争的可能。防御、抵制和征服帝国边境的蛮夷部族,对于中央政权来说,则是一项纯粹保安性质的、必须执行的任务。于是,“天”作为神灵,在中国的信仰中不再以英雄的形式出现了。英雄式的神灵是一种感性的存在。当人们陷入战争、胜利、失败、流放和想家的境遇时,这种神灵会备受推崇。而且,往往会在民族对自身外交和政治前途命运感到迷茫困惑的时刻出现。因此,自从长城修建后,那种前途命运便不再如此感性化和重要了。对于老百姓而言,无论是篡权还是入侵吞并,都只是自己的君王发生了更换、征收赋税的人发生了改变,整个社会制度则没有任何改变,自己的生存并不会受外交与政治等因素的威胁

 

在中国武士贵族政体和儒家文人贵族政体的清除下,对大地进行原始崇拜时所举行的典型狂欢仪式等都消失了,但具有“神圣礼仪”性质的礼仪行为得到了保留。在中国,礼仪是为制服妖魔而制定出的人为法则,历法是依照民族生存基础的农业制定出的自然法则,二者都牢固不可动摇。而“道”是宗教信仰、礼仪和历法三者有机结合的产物。无穷尽和永恒,在三者融合后,被提升到了宗教信仰中最高的地位,取代了超越凡尘的造物主,成为了人们最高和最终的感觉。这种存在不仅是永恒的、稳定不变的,而且具有非人性化的特征,它超越了神灵,是永恒秩序超越时间的体现。这种非人性的上天不会与凡人进行直接对话,而是以一种宇宙的和谐观体现出来。上天满意和地面统治秩序稳定,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老百姓生活得很好。这是中国对宇宙的根本观点,来源于对神的最原始信仰,并且经过了层层蜕变。人与神灵交往的基础是完全的对等交换,想祈求什么样的福泽,便对神灵采用相对的礼仪、仪式和祭品。如果没有回报,那么这个神灵就会被人们抛弃。

 

第四章《封建俸禄国家》。分封制下,最高统治者宗主几乎不再拥有任何权力,而逐渐变成一个只体现和平主义的教主。军事力量掌握在那些负责打仗、驻守边境的封臣。直到秦始皇建立了真正的专制制度,开始广泛招揽有才能的人,以功绩和个人的喜好作为提拔官员的标准,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官员制度。后来,士人阶层反对儒教,又基于巫术的利益,反对进行民众教育的道教。为此,士人阶层先后与当时的贵族以及宦官合作。士人与儒教和道教的这种对立最后演变成了一种争斗。正是这种争斗,对中国的政治和文化构成的发展方向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

 

在地方行政管理上,中国古代地方官员从未真正融入自己的辖区,需要仰仗同样接受过教育、土生土长的当地民间顾问及其幕僚。虽然在形式上,真正的行政制度差不多都是由各行省长官制定的。但事实上,真正的制定者是这些长官的下级,一些不属于正式官员序列的基层办事人员。所以,对于基层的权力机构来说,中央政府颁布的诏令直到近代依然被看作一种希望或是建议,只具有伦理性和权威性,而不是必须执行的命令。因此,一套正常又精确运转的机制根本无法建立,而阻止这种机制的因素源于最根本的受宗教影响的等级伦理。

 

从经济发展上看,徭役作为自然经济方式的体现,投标作为货币经济方式的体现,二者的选择本质上是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两种制度的结合,二者的结合才能真正满足国家的需求。然而对于古代中国而言,满足需要的古典方式依然是徭役。而官员的收入也体现出自然经济的强大,虽然形式上是国家发薪水。但所有从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中,实际能拿到国家俸禄的官员所占比例非常小。剩下的是官员从自己实际征收的赋税和常规征收的费用中,向上级行政机构上缴固定数额的税款。东方的世袭制和货币俸禄造成的后果是,俸禄阶层成为国家理性化行政管理的阻挠者,并且促进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行政管理的理性化。

 

第五章论述了行政管理和农业制度。韦伯认为,中国农业史的表现是,在税收和由于税收导致的各种原则(针对土地财产的处理)之间进行无休止的单摆运动。而农业农村问题无法避免的是宗族势力的强大,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中,宗族一直存在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而且族长在宗族中所具有的特殊优越地位始终如一。宗族村庄是宗族的联合体。对祖先的崇拜是宗族团结的源头和依靠,在宗族的帮助下,家庭的家长对这种崇拜进行管理。很显然,这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崇拜,具有古典特性,无论是政教一体的专制政府,还是其下属官员都无法对这种崇拜进行干涉和控制。村庙的存在使得整个村落成为地方自治体,具有了进行自主管理的能力。对村民而言,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为他们的利益提供切实防御能力的团体是乡村而非城市。此外,本章还介绍了佃农、土地买卖、土地私有等问题。总之,不管是法律上还是实际中,中国都不存在西方中世纪那种具有封建性质的社会中间阶层。

 

第六章从法律角度论述儒教对资本主义无法产生的影响。作为农业被奉为真正具有神圣意义的职业的国家,对农业的推崇并没有阻止人们在公元前1世纪得出这样的结论:与农业相比,工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但商业获得的利润比工业还高。然而,这些情况并没有催生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经营”的法律形式以及相应的社会基础是经济被理性客观化后的一种表现,在中国这种表现是缺乏的。对于资本主义来说,理性、可预计的功能是其发展必不可缺的因素。然而,行政管理和司法所缺乏的恰恰就是这种功能。只要理性立法和审判没有占据主导地位,那么“专制破坏国家法律”这条原理就必然存在。在中世纪的西方,这一原理作为动力促进了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前进。但在中国却无法达到同样的效果。积累财富的最主要手段是通过单纯的政治官职俸禄和赋税俸禄,不过这两者都是非“资本主义”的。在中国,形式上缺乏法律和理性的行政司法应当提供的保障,加上存在着领取国家薪水的体制,以及中国人气质中对官员和后备官员阶层的态度,致使西方独有的理性产业资本主义无法产生。

 

第七章和第八章是本书的核心部分。第七章介绍了受儒教影响下的中国士大夫阶层(知识分子),第八章则介绍了儒教的观点和处世之法。第一,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出仕资格远比财产重要,因为出仕资格决定着人的社会地位,而获得这种资格就要通过教育,特别是考试的途径。因此,在中国,文学教育很受推崇,甚至成了社会评价的标准。战国时期周游列国的候补官员,虽然只是受过初级文学教育,便被认为是一切“智慧和才华”的代表,被认为是促使中国的行政管理更理性化的阶层,决定着中国文化的统一性。不同于其他垄断知识、口口相传的国家,在封建社会的中国,士阶层很早就突破了世袭等级的门槛,不再具备排他性。在中国,从很早开始,古文字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有魔力的神奇东西,谁拥有这些文字,谁就是卡里斯马的化身第二,儒教影响下的士大夫具有逻辑性的语言和直观形象的思维,缺乏数字的训练。加之国家的统一和理性化在国家管理中的削弱和衰退,导致官员变成举止优美、有教养的士人,不再有空余时间去进行计算。此外,中国缺少一种体现为理性手段的演说。第三,士阶层追求的最高目标君子君子在谈话时使用措辞和态度的典范就是儒家的文字教养,即咬文嚼字、富有文采、引经据典、纯粹细致。对于所有实际意义的政务的责备排除于典范之外。事实上,纯粹的诗词并非是中国治理国家的唯一手段,但中国官员需要符合儒教修养的典范,使其作为证实自己等级身份和卡里斯马的证据。第四,士大夫的对手包括门阀士族、拥有资产后买官的人、专制及支持它的宦官参政。虽然士大夫接受过教育,有身份地位,但是对于任何一个力求上进的统治者来说,他们是一种依赖和舒服。所以,统治者想通过宦官和低贱的暴发户获得解脱,但统治者专制的做法遭到了士大夫阶层的反对。

 

与之相对应,儒教的处世之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虽然存在缺乏自然法和法律逻辑、自然科学思维等,但在官方理论中,坚持教育才是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而并非出身。有教无类是儒家的教育原则其次,儒教的本质是一种适用于人世间的凡人的伦理。针对的是普通人中受过教育的人群,目的是为这些人提供关于政治和社会礼仪方面的规则,不仅适合世界整体,还适应具体的秩序和习惯风俗。因此,对于巫术,儒教采取怀疑的态度。认为无法摆脱魔鬼纠缠的是那些背离道德的人,而那些朴实、有道德的人则不会害怕鬼神。儒教有积极的入世观和对礼仪、孝道的尊崇。中国的君子不同于古伊斯兰教的封建武士,中国的君子冷静、镇定、谨慎、自省,会特别压制自己激烈的情绪。因为世界上所有善的根本,在他们看来就是内心的平和。再次,社会动荡的根源是对利益的贪婪。这也是儒学中所讲的“君子不器”,与只能在某一情况下才能起作用的工具不同,君子就是目的。区别于柏拉图社会倾向的理想,认为如果一个人想实现自己的既定目标,就必须精通某一个专业。儒家认为道德在于完善自我,多样性是它建立的基础。最后,本书认为儒教影响下的古代中国是政教合一的政权,皇帝是大祭司,因此他的对手只有封建主而不是先知。在中国,无论怎样的运动,只要让人联想到先知,就会被视为异端邪教,遭到政府当局的血腥暴力镇压与系统消除。民间宗教虽然混杂,但皇权本身具有宗教式的至高无上神圣职责。通常,在中国,只要信奉的是儒教正统,那么祭祀时人们祈祷的内容根本与“来世”无关,而是福气长寿、子嗣等。儒教的观点是,人的灵魂在死后要么是挥发散落在天上,那么就是落到地下消失不见。后来在朱熹那里,开始体现唯物主义和无神论

 

本书的最后部分分别比较了儒教和道教、儒教和清教。对于前者,韦伯认为,道教来自老子的学说,其教义本来在原则上和儒教没有分歧,可是后来却完全被儒教视为异端了。古代隐士得救的目的,其一是获得长寿;其二是获得魔力:长生不老和获得魔法力量是隐士们及其弟子们追求的目标。接下来,他们就形成了一种哲学,一种以对待世界的“神秘主义”态度为基础的哲学。“道”在孔子和老子那里的古义是一样的,并且都是很重要的概念。不过,儒家和神秘主义者不同。老子的道教通过冥想来达到神圣的状态,因此和普通宗教不同,它完全摆脱了世俗文化,神秘主义也是这样。老子的理想太具有个人主义色彩,并且其所提出的神秘主义的卡里斯马资格要求是君主和统治者不能接受的,其立场的内在矛盾和后继者的理论,导致他的神秘论只能用来巩固儒教的优势地位。

 

但是,二者具有相似之处,中国的正统儒教和异端道教都带有传统主义的特点。但不论是儒教还是道教,中国人的信仰都不能算是宗教信仰,他们没有类似清教徒那样的个人生活方式,在这两种宗教里,撒旦式的邪恶势力根本没有任何存在的迹象。而儒教与清教的区别更大,甚至完全相反。儒教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宗教伦理,它在宗教对世界价值的贬低和对世界的实际拒绝两个方面,把自身与世界的紧张状态都降至最低的程度。根据儒教的观点,在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现在的世界是最好的一个。而且,人性的本质是善的,世界上所有的人和物在原则上都是平等的,只不过在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道德的准则来说,世上所有人都能遵守,都可以做到完美的程度。清教则相反,作为一个以维护上帝名誉为目的的共同体,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堕落的,采取理性的禁欲方式排斥当前的世界。

 

总之,这本书从宗教文化对士大夫阶层的塑造和影响,解释了为何古代中国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儒教和道教给中国带来和平和社会稳定,但这种平和稳定的“心态”正是针对世界的实际态度所体现的基本特征,受制于政治经济的影响,也是对资本主义发展起阻碍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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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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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儒教与道教阻碍了古代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吗?公管荐书发布于2021-05-07 13: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