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学札记很久没有跟大家见面了,今天群学君想和大家聊聊宗教社会学领域的著作《儒教与道教》。
韦伯在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之上,指出中国宗教的经济伦理特质是导致其未能产生现代资本主义的重要原因。从韦伯的思想脉络上看,他试图通过比较世界六大宗教的经济伦理来建构宗教社会学理论,并由此来解释现代资本主义为何在西方兴起。本书正是他由新教伦理研究扩展到其他世界宗教研究过程的一个关键的环节。
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的崛起和对世界的征服,西方学界一直在思考自身发展的特殊性和优越性,其中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研究根本上也是对这一问题和前人观点的思考与回应。
根据群学君的相关阅读,在韦伯之前,学者们对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解释至少有以下三种典型类型。第一种解释认为是超凡魅力企业家的冒险家资本主义和政治资本主义直接促成了资本主义的兴起。第二种解释以维尔纳·桑巴特为代表,认为现代资本主义是西方社会整体进化的结果。第三种解释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它强调经济的根本重要性和统治阶级的权力,认为宗教不过是毒害人民的鸦片,所谓资本主义精神不过是为资产阶级的霸权进行辩护、安抚工人平静地接受苦难与剥削的意识形态。
韦伯对以上这三种解释都进行了批驳。首先,他认为现代资本主义是理性化的产物。而非理性的冒险资本主义和政治资本主义是一种世界性现象,他们绝不会催生出现代资本主义。同时,少数企业家的经济行为也不可能直接导致诸如资本主义这种社会的全方位变革。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必须建基于社会大多数群体和组织的持续且系统性的理性化。对于桑巴特的观点,他指出,将社会看作一个整体来研究是不精确的。应当加以考察的乃是单独的社会领域、社会秩序、社会范畴,它们一起构成了一个社会。更重要的是,在一个社会中,不同领域的发展并不是完全同步的,很可能同时存在先进的领域和落后的领域。最后,韦伯虽然和马克思一样都赞同物质性因素的重要性,但认为文化也具有独立于经济的发展轨迹。同时,与马克思对宗教的贬低不同,韦伯肯定了宗教在现代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总之,韦伯在与前人理论对话的基础之上,形成了自己的多元因果论观点,更加重视文化、尤其是宗教在现代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所起到了的促进生活方式持续、系统理性化的作用,并由此开启了他的宗教社会学研究。
二、韦伯宗教社会学思想的方法论与逻辑
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研究主要采用历史比较和理想型构建这两大方法。与非历史性比较相比,历史比较可以准确地把握历史原因、建构历史模式并揭示历史进程的多样性和矛盾性。因此,分析性的历史比较在一定意义上正是构建理想类型的前提条件。同时,韦伯指出:“一种理想类型是通过片面突出一个或更多的观点,通过综合许多弥漫的、无联系的、或多或少存在和偶尔又不存在的个别具体现象而形成的,这些现象根据那些被片面强调的观点而被整理到统一的分析结构中。”换言之,理想型是社会科学家基于其研究兴趣和理论取向而建构出来,用于把握某种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的概念工具。它的提出不仅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内在的逻辑结构,使得人们对不同社会现象的比较成为可能,还大大缓和了实证主义提倡的普遍化的思维方式和历史主义信奉的特殊化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就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研究而言,他的理论至少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为标志。他的宗教研究起始于新教与天主教的比较,认为新教与天主教反映了现代性经济伦理与传统主义经济伦理的对立,并由此提出了入世禁欲主义与出世禁欲主义这两个对立的宗教理想型概念。第二个阶段则以《儒教与道教》为起点,终于对五大世界宗教的考察。基于“宗教脱掉巫术的程度;宗教将神同世界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对立的宗教本身同世界的伦理关系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这两大标准,韦伯将新教与天主教的对立拓展为犹太教-基督教传统与中国宗教及其他世界宗教的对立,认为整个犹太教-基督教的救赎信仰特质都蕴含着抑制巫术的伦理理性化精神,因此催生了资本主义精神,最终推动了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而中国宗教的巫术信仰特质则决定着中国会有与西方不同的理性化道路,因此不可能摆脱传统经济伦理而发展出现代性经济伦理。在此基础之上,他进一步将宗教理想型的单维对立扩展为二维对立(如图1所示)。
三、《儒教与道教》主要内容
1.中国神秘主义宗教伦理与理性化
(1)儒教-道教巫术信仰中的“天”
韦伯认为,与西方犹太教-基督教的救赎信仰不同,在中国,无论是儒教还是道教都具有明显的巫术信仰色彩。在中国,并没有作为人格神而存在的上帝概念,在伦理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天”是一个非人格的概念,它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意志。“天”只会通过人间发生的事情启发人民,更重要的是,这种启示并非来自天自身的意志,而是对人间疾苦的反映。因此,“天”与人之间本质上是平等和交换的关系,这也意味着人性是被赞扬和追求而非被贬低和压抑。杜赞奇就指出:“阴阳二界的官僚体系是浑然一体的,或称天人合一,而不是两个独立互不相关的系统。……这种阴阳互通性使中国许多神灵人性化……对地方或整个国家有贡献的英雄已被神圣化。”同时,这种非人格的“天”与“卡里斯玛”(或mana)紧密联系。无论是儒教还是道教,都认为人与人之间是没有天赋差别的,不同之处在于是否拥有“卡里斯玛”。“卡里斯玛”虽然是一种超人的力量,但它本身并不具有意志,是可以通过巫术仪式被人们所获取并为人的目的服务。因此,“人并不是神的工具,而是盛圣水的‘器皿’”,从中不可能生发出基督教的得救预定论观点和祛魅倾向。此外,由于不存在上帝与人间的紧张关系,“伦理理性化了的‘天’保护着一种永恒的秩序”,中国具有浓厚的传统主义色彩,主张适应现有社会秩序而非去变革它。
总之,巫术信仰认为伦理与现世之间不存在紧张关系,导致无论是入世的儒教还是出世的道教都具有传统主义特质和对巫术行为的容忍甚至追逐。这意味着中国在一开始就难以发展出西方救赎信仰式的具有祛魅和变革性质的理性化生活方式,也就难以产生资本主义精神。同时,韦伯也正是基于巫术信仰下的天人关系提出了神秘主义的宗教理想型概念。
(2)儒教的入世神秘主义特质
如前所述,巫术信仰的影响下的儒教一方面虽然试图去除巫术行为,但是却无法根本性地撼动巫术世界观,因为“巫术信仰属于中国统治权力分配的传统基础”,“每次触动巫术都会危及儒教自身的权力”。因此,基于巫术信仰而形成的以“礼”和“孝”为核心的儒教伦理观并不存在伦理与现世之间的紧张关系,它本质上是试图适应传统,而非变革传统。同时,儒教是此岸性的,所谓“未知生,焉知死”,人们关注的是今生今世的利益而非来世的命运。而且人们也相信有教无类,每一个人都平等享有获得“卡里斯玛”(道德)的能力和机会。因此,儒教中也就没有“恩宠地位”和宗教性差异的思想,也就无法产生具有祛魅倾向的得救预定论。因此韦伯认为,儒教虽然具有高度伦理理性化特征,但却是基于巫术信仰的理性化,是本质上不同于新教伦理理性化的另一种理性化生活方式类型。另一方面,儒教虽然肯定人间的成就,在行为上具有强烈的入世色彩,但是这种入世主张是更多是政治上的。儒家精英对通过经济手段获利的行为持保留意见,同时拒斥专门化的教育理念,因此也很难出现类似西方“天职观”所导致的广泛理性化影响。
(3)道教的出世神秘主义特质
与儒教相比,道教具有更加明显的巫术和传统主义色彩。“(道教)由于它那种非文化的非理性,比儒教的传统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根本没有自己的‘伦理’:决定命运的不是生活方式,而是魔法。”因此,道教的生活方式理性化程度甚至比儒教都低,遑论新教式的理性化程度了。同时,道教因为崇信巫术尤其是鬼神信仰而更加热衷于维护传统。此外,虽然道教与儒教都肯定现世与人性,但是与儒教积极入世的行为方式不同,道教因为追求神秘的忘我状态而采取了出世的行为方式,这意味着理性化生活方式根本无法对现实产生广泛的影响。
2.中西方宗教的经济伦理与现代资本主义
(1)基督教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
韦伯认为资本主义形态既包括经济形式又包括经济伦理,而近代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正是二者耦合的历史产物。理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形式自古有之,但是只有在西方,才产生了资本主义精神,而它正是在基督教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形成的。
首先,救赎信仰所导致的祛魅和变革倾向在基督教的发展进程中一直都在提高基督徒生活方式的理性化程度。但是,在中世纪,受天主教会出世态度影响,这种理性化的生活方式仅限于修道院的修道士和修女。到了16世纪,路德的宗教改革首先废除了修道院,把寻常的职业变成了宗教“天职”,这为理性化生活方式影响的扩大奠定了最初的基础。最后,激进的加尔文主义通过得救预定论赋予了理性化生活方式一种持久的精神强制力,要求信徒以一种积极入世的态度理性地组织生活的全部方面。其经济后果就是催生了资本主义精神,并在与理性化的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相结合的基础上孕育出了现代资本主义。
(2)儒道与中国资本主义的停滞
对于中国,韦伯认为古代社会其实是存在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条件。例如,明代中期以来贵重金属占有量的猛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货币经济的发展,这一时期中国人口也有了惊人增长,但是这些条件却没有伴随着传统主义的解体,也没有刺激经济形式的发展。这种停滞现象在韦伯看来与中国的巫术信仰有很关系。一方面,对暂时性、非理性巫术行为的崇拜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难以持续、系统理性化。另一方面,儒道所具有的传统主义特征也阻碍了人际关系、商品经济和法律条文等的理性化。因此,古代中国一直都是传统经济伦理占据主导地位,无法发展出资本主义精神。
四、《儒教与道教》评价与反思
作为宗教社会学研究的开创者,韦伯的观点可谓影响深远。在西方,就群学君的相关阅读来看,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与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卫斯理教研究均直接继承了韦伯的研究思路,并对韦伯的论点进行了深化与拓展。
在中国宗教研究领域,除了借鉴韦伯的宗教思想,还有许多中国学者对韦伯的儒教和道教研究提出了质疑。第一,以苏国勋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批评韦伯的研究具有欧洲中心论色彩,认为他把基督教,特别是新教作为理解世界其他宗教的基准或标杆。即将基督新教视作宗教的“理想类型”,来考察东方世界的其他宗教,从而导致一定程度上对儒教与道教的片面化与误解。第二,余英时的明清儒教研究得出了与韦伯相反的结论:中国的宗教,尤其是儒教,恰好符合理想型意义上韦伯对新教“入世苦行”的描述,能够为明清资本主义萌芽提供精神基础。因此,韦伯对儒教的观点存在一定程度的曲解与误读。第三,杨庆堃认为,韦伯的“预言缺位”论断只适合于分析儒教思想,而对整体持有神论的中国人而言是不正确的。
群学君想问问读者,你对韦伯和以上学者的宗教社会学观点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大家留言~
参考文献
[1]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三版.
[2]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杨富斌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
[3]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荣芬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
[4]马克思·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闫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一版.
[5]余英时:《儒教伦理与商人精神》,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一版.
[6]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范丽珠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一版.
[7]苏国勋.重读《儒教与道教》[J].江海学刊,2015(01):24-42.
[8]周晓虹.理想类型与经典社会学的分析范式[J].江海学刊,2002(02):94-99+207.
文案、编辑 | 吴慧星
审校 | 阳姗珊 邓旭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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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群学札记韦伯的宗教社会学与《儒教与道教》发布于2021-05-07 14:0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