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古今多少世家无非积德。天下几多圣贤还是读书!然好书如海,人生百年,无法读尽,唯有经典历经岁月洗历而留陈,纵千百年而流传,如同日月,普照万物。由此济福微信 倾注经典,以便于读者诵读为主,践行“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我中华之崛起,文明之复兴尽绵薄之力。
太上垂训 感应之篇
日诵一遍 灭罪消愆
受持一月 福禄绵绵
久行不怠 寿命长延
序
文昌帝君曰:吾一十七世为士大夫身,未尝虐民酷吏,周人之急,济人之乏,容人之过,悯人之孤,一心如此,听命于天,故能久证真位;今劝世人,每日诵太上感应篇一遍,遵以修行,及书写一帙,日夕瞻视。
依此修行,行之二年,万罪消灭;行之四年,百福皆集;行之七年,子孙贤明,荣登科第;行之十年,寿命延长;行之十五年,万事如意;行之二十年,子孙为卿相;行之三十年,注名仙籍;行之五十年,天神恭敬,名列仙班。
不依此加意修行,或作或辍;今日行,明日废;人事既乖,心田日暗;虽口诵经,而其心不悟;是为渎天,罪不容赦。
正文
太 上 曰 :祸 福 无 门 ,惟 人 自 召 。善恶 之 报 ,如 影 随 形 。
【注解】:太上老君说:“人的祸福没有门路,完全是由自己招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像人影紧跟着形体一样,绝不差错。
是 以 天 地 有 司 过 之 神 。依 人 所 犯 轻 重 ,以 夺 人 算 。算 减 则 贫 耗 ,多 逢 忧 患 。人 皆 恶 之 ,刑 祸 随 之 ,吉 庆 避 之 ,恶 星 灾 之 ,算 尽 则 死 。
【注解】:所以天地之间,有专管过错的神明,按照犯罪的轻重,来削减年寿。(人活一百天叫一算,十二年叫一纪)。不但年寿被减,而且罚他贫困损耗。患难的事情纷至沓来,大家都厌恨他,刑罚祸害跟着而来。吉祥之事,没有他的份儿。凶煞恶煞使他受灾殃。到了年寿已减尽时,就是死期。
又 有 三 台 北 斗 神 君 ,在 人 头 上 ,录 人 罪 恶 ,夺 其 纪 算 。又 有 三 尸 神 ,在 人 身 中 ,每 到 庚 申 日 ,辄 上 诣 天 曹 ,言 人 罪 过 。月 晦 之 日 ,灶 神 亦 然 。
【注解】:三台神君掌金玉,禄位,土田;北斗神君掌延生,注死,祸,福。他们在人的头上,记录人的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的身体中,(上尸神彭倨,中尸神彭质,下尸神彭矫,)分别居于人脑,胸,腹部,每到庚申日(每六十天有一日)时常进见天曹,检举人的罪过。每月最后一天,灶神也会检举一家的罪过。
凡 人 有 过 ,大 则 夺 纪 ,小 则 夺 算 。其 过 大 小 ,有 数 百 事 。欲 求 长 生 者 ,先 须 避 之 。
【注解】:凡是人有罪过,罪过大的削减十二岁纪也,罪过小的削减百天。大小罪过,共有一百多种。想延年益寿的人,先要避免大小过错。要避免大小过错。
是 道 则 进 ,非 道 则 退 ;不 履 邪 径 ,不 欺 暗 室 ;积 德 累 功 ,慈 心 于 物 ;忠 孝 友 悌 ,正 己 化 人 ;矜 孤 恤 寡 ,敬 老 怀 幼 ;昆 虫 草 木 ,犹 不 可 伤 ;宜 悯 人 之 凶 ,乐 人 之 善 ;济 人 之 急 ,救 人 之 危 ;见 人 之 得 ,如 己 之 得 ;见 人 之 失 ,如 己 之 失 ;不 彰 人 短 ,不 炫 己 长 ;遏 恶 扬 善 ,推 多 取 少 ;受 辱 不 怨 ,受 宠 若 惊 ;施 恩 不 求 报 ,与 人 不 追 悔 。
【注解】:合乎道义的事,应勇往直前去做。修道者,对于正道,亦应遵而修之;不合道义的事,做不得,更应悬崖勒马而不为。修道者,对于邪道,应退而弗修。不走邪恶之路,不明瞒,不暗骗。力行好事,多积阳功阴德。发慈悲心,爱护生物。尽忠国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先端正自己,然后劝化他人,怜惜和救济孤寡无依靠的人。尊敬老人,爱恤他人的幼儿。昆虫草木,尚且不能伤害。别人有不吉利事,应怜悯他,高兴别人做好事。别人有急需时,慨然济助。别人有危险时,立刻救他。人我一体,他人的得失,等于自己的得失。不宣扬他人的缺点,不夸耀自己的优点。阻止恶事,表扬善事,把多的让给人,自己取少的。受人欺侮,不怨恨,受到宠爱,要看成像天上掉下来一般惊畏,并加紧积功德。给人恩惠,不求报答。施舍给人,没有后悔。
所 谓 善 人 ,人 皆 敬 之 ,天 道 佑 之 ,福 禄 随 之 ,众 邪 远 之 ,神 灵 卫 之 ,所 作 必 成 ,神 仙 可 冀 。欲 求 天 仙 者 ,当 立 一 千 三 百 善 。欲 求 地 仙 者 ,当 立 三 百 善 。
【注解】:所谓善人,大家都尊敬他,上天会保佑他,应得福禄,不求自来。邪神凶星敬畏他,不敢相犯,众神之灵处处保护他,做任何事必定成功,可达成成神成仙的愿望。天仙者形神俱妙,与道合真,要做一千三百件善事。地仙不饥不渴,寒暑不侵。要做三百件善事。
苟 或 非 义 而 动 ,背 理 而 行 ;以 恶 为 能 ,忍 作 残 害 ;阴 贼 良 善 ,暗 侮 君 亲 ;慢 其 先 生 ,叛 其 所 事 ;诳 诸 无 识 ,谤 诸 同 学 ;虚 诬 诈 伪 ,攻 讦 宗 亲 ;刚 强 不 仁 ,很 戾 自 用 ;是 非 不 当 ,向 背 乖 宜 ;虐 下 取 功 ,谄 上 希 旨 ;受 恩 不 感 ,念 怨 不 休 ;轻 蔑 天 民 ,扰 乱 国 政 ;赏 及 非 义 ,刑 及 无 辜 ;杀 人 取 财 ,倾 人 取 位 ;诛 降 戮 服 ,贬 正 排 贤 ;凌 孤 逼 寡 ,弃 法 受 赂 ;
【注解】:如果对不正当的事动念头,违反道理做事,做了坏事,反说自己能干,忍心残杀人或物,暗中加害好人,背后欺瞒元首或双亲,对教师傲慢,对自己的职务不尽责,哄骗外行人,诽谤同学,以不实冤枉好人,以假充真骗人,挑剔同族亲戚。攻其阴私,气质刚暴无慈爱心,性情凶狠乖戾,一意孤行,不听善劝。以非为是,以是为非。亲近恶人歹事,远离善人好事。为争取功赏,不顾民间疾苦,为求得宠,不惜用尽欺巧方法拍马屁,去迎合上峰的意思。接受别人恩惠不感谢不报答,受别人欺辱,怀恨于心,念念不休。看不起百姓,不重视民情。不为国为民,反而违法乱搅。奖赏不义之人,弄罚无罪的人。谋财害命,用计谋使人丢官司,然后乘机取而代之。杀死投城降服的人,驱逐正人,排拒贤人。凌辱孤儿,逼迫寡妇。接受贿赂,不遵照法律处理事件。
以 直 为 曲 ,以 曲 为 直 ;入 轻 为 重 ,见 杀 加 怒 ;知 过 不 改 ,知 善 不 为 ;自 罪 引 他 ,壅 塞 方 术 ;讪 谤 圣 贤 ,侵 凌 道 德 。射 飞 逐 走 ,发 蛰 惊 栖 ;填 穴 覆 巢 ,伤 胎 破 卵 ;愿 人 有 失 ,毁 人 成 功 ;危 人 自 安 ,减 人 自 益 ;以 恶 易 好 ,以 私 废 公 ;窃 人 之 能 ,蔽 人 之 善 ;形 人 之 丑 ,讦 人 之 私 ;耗 人 货 财 ,离 人 骨 肉 ;侵 人 所 爱 ,助 人 为 非 ;逞 志 作 威 ,辱 人 求 胜 ;
【注解】:是非曲直不明辨,只因贿赂瞎了眼。轻罪判重弄。看到临死刑的人,不哀怜,反而嗔怒他。不知廉耻,丧失天良,自己的罪过,故意牵扯别人,把济世养生的技艺,保密不公开。对圣贤讥笑又诽谤,迫害有道德的人。射杀飞禽,赶捉走兽,掘挖蛰虫,吓惊栖鸟,毁损洞穴鸟巢,使虫鸟走兽无法居住,伤害怀孕的动物,弄破它们的蛋。希望别人有过失,怕别人成功,百般破坏,使别人陷于危险境地,以求得自己的安稳,扣减别人财物,增加自己利益,用自己不好的,换取别人好的,为了图谋私利,不惜妨害公益。偷取别人技能,如作品,设计图案,专利品等,掩蔽别人的优点,宣扬别人的丑事,指摘别人的阴私秘密,消耗或浪费别人的财物,搬弄是非,使人与至亲反目分离。侵夺别人心爱之物。帮助别人为非作歹,放纵意志,作威作福。侮辱他人以求自己胜利。
败 人 苗 稼 ,破 人 婚 姻 ;苟 富 而 骄 ,苟 免 无 耻 ;认 恩 推 过 ,嫁 祸 卖 恶 ;沽 买 虚 誉 ,包 贮 险 心 ;挫 人 所 长 ,护 己 所 短 ;乘 威 迫 胁 ,纵 暴 杀 伤 ;无 故 剪 裁 ,非 礼 烹 宰 ;散 弃 五 谷 ,劳 扰 众 生 ;破 人 之 家 ,取 其 财 宝 ;决 水 放 火 ,以 害 民 居 ;紊 乱 规 模 ,以 败 人 功 ;损 人 器 物 ,以 穷 人 用 ;见 他 荣 贵 ,愿 他 流 贬 ;见 他 富 有 ,愿 他 破 散 ;见 她 色 美 ,起 心 私 之 ;负 他 货 财 ,愿 他 身 死 ;干 求 不 遂 ,便 生 咒 恨 ;见 他 失 便 ,便 说 他 过 ;见 他 体 相 不 具 而 笑 之 ,见 他 才 能 可 称 而 抑 之 ;
【注解】:损伤别人农作物,破坏人家的婚姻。取非财致富,不知行善反而骄奢,侥幸逃过刑罚或难关,竟还敢做出没廉耻的事。别人所做的恩德,硬说自己的功劳,自己有过犯,则推到别人身上。自己该受的灾祸,自己的罪恶,移嫁他人。不务实际,凭财势奸巧争得地位,奖赏等美名,包藏奸诈害人之心。挫折别人才能,使人不能舒展,掩饰自己短处,不肯认错,仗著威势,胁迫他人,顺己之所为。放纵暴戾心性,或纵容恶人杀伤人物生命。为了时髦而裁制衣着,为自己的口腹,宰杀动物烹煮来吃,把养人的谷物,任意抛弃不珍惜。劳役人民,扰害百姓。使人破产,乘机取他的财宝,破坏堤防或放起大火,造成别人家宅毁坏,生命死伤。别人的事业具有规模,故意弄乱它,使之前功尽弃不能成功。损坏别人的器具物品,使他无法使用。看到别人荣华贵显,希望他被降免。别人发财,希望他破产亡家。看到他人妻女貌美,便起了邪淫之心。欠人财物,希望他死,不必还债。非分的奢求,不能遂心,就咒骂怀恨他人。人家有不如意时,就议论他平日的过错。见外貌丑怪的人,不怜悯,反而讥笑,见人有才能,不称赞反而贬抑他。
埋 蛊 厌 人 ,用 药 杀 树 ;恚 怒 师 傅 ,抵 触 父 兄 ;强 取 强 求 ,好 侵 好 夺 ;虏 掠 致 富 ,巧 诈 求 迁 ;赏 罚 不 平 ,逸 乐 过 节 ;苛 虐 其 下 ,恐 吓 于 他 ;怨 天 尤 人 ,呵 风 骂 雨 ;斗 合 争 讼 ,妄 逐 朋 党 ;用 妻 妾 语 ,违 父 母 训 ;得 新 忘 故 ,口 是 心 非 ;贪 冒 于 财 ,欺 罔 其 上 ;造 作 恶 语 ,谗 毁 平 人 ;毁 人 称 直 ,骂 神 称 正 ;弃 顺 效 逆 ,背 亲 向 疏 ;
【注解】:暗地里埋下蛊毒,用邪术妖法魇魅人,用毒药杀伤花草树木。对老师怀恨,发怒,无礼之至。不孝双亲,不敬兄妹。取求之间诉诸强权,不讲情理法,喜欢用奸计暗取或恃强夺取。为求财富而掳人劫夺财物。不脚踏实地,以奸巧弄假的手段求得升迁。赏罚偏私,不公平,安逸享乐,放纵不节制。对部属佣人,刻薄残暴,虚张声势,使人害怕。不如意的事,一味怨尤。风雨不调顺,就诃责怒骂。搬弄是非,使人打斗诉讼,从中取利,盲目加入不法的盟帮,会,社,随声附和。采纳妻妾不合道理的话,违背父母的教训。喜新厌旧,口是心非,贪污钱财,欺瞒上司。捏造不利人的坏话,造谣毁谤平白无辜的人。毁坏别人的名誉和人格,自以为正直,污骂神明自以为公正。离弃顺天理的事,去效法逆天理的事,背离至亲骨肉,反而向外人献殷勤。
指 天 地 以 证 鄙 怀 ,引 神 明 而 鉴 猥 事 ;施 与 后 悔 ,假 借 不 还 ;分 外 营 求 ,力 上 施 设 ;淫 欲 过 度 ,心 毒 貌 慈 ;秽 食 餧 人 ,左 道 惑 众 ;短 尺 狭 度 ,轻 秤 小 升 ;以 伪 杂 真 ,采 取 奸 利 ;压 良 为 贱 ,谩 蓦 愚 人 ;贪 婪 无 厌 ,咒 诅 求 直 ;嗜 酒 悖 乱 ,骨 肉 忿 争 ;男 不 忠 良 ,女 不 柔 顺 ;不 和 其 室 ,不 敬 其 夫 ;每 好 矜 夸 ,常 行 妒 忌 ;无 行 于 妻 子 ,失 礼 于 舅 姑 ;轻 慢 先 灵 ,违 逆 上 命 ;
【注解】:存心不良,反叫天地做见证,做污秽事,请神明照察。施舍财物,后又懊悔,欠人财物不肯偿还。不守本分,妄想钻谋名利富贵。把精力都放在奢侈豪华布置。邪淫过分,纵欲不节。内心恶毒,外貌慈和。把变质脏腐的食物,拿给人吃。以妖法邪术迷惑大众。尺度不公,买入量长,卖出量短,秤升不平,卖出称轻,买入称重,以假货掺杂在真货内卖出。以不当正当方法获取利益。仗势恃财强迫清白人家操守贱业,欺骗愚笨的人。对名利财势,贪得无厌。对天地神祗咒诅,证明自己理直。嗜酒如命的人,容易做出违反德性的事。与家人怨忿争执不忍让,男人不忠实,不行善。女人不温柔和顺。丈夫不善待妻子,造成家庭失和,太太对丈夫不敬重。夫妻之间,说话往往夸张不实。并且时常起嫉妒疑忌之心。先生对妻子儿女有不得体的言行,媳妇对公公婆婆不孝敬。对去世的父母祖宗,安葬时违礼制或祭祀不虔诚。违背长上的教令。
作 为 无 益 ,怀 挟 外 心 ;自 咒 咒 他 ,偏 憎 偏 爱 ;越 井 越 灶 ,跳 食 跳 人 ;损 子 堕 胎 ,行 多 隐 僻 ;晦 腊 歌 舞 ,朔 旦 号 怒 ;对 北 涕 唾 及 溺 ,对 灶 吟 咏 及 哭 ;又 以 灶 火 烧 香 ,秽 柴 作 食 ;夜 起 裸 露 ,八 节 行 刑 ;唾 流 星 ,指 虹 霓 ;辄 指 三 光 ,久 视 日 月 ;春 月 燎 猎 ,对 北 恶 骂 ;无 故 杀 龟 打 蛇 。
【注解】:平日所作所为,尽是对个人社会国家无益的事,暗中怀有私心。心有怨恨,自咒又咒人,待人不公,偏袒自己喜欢的人,排斥自己讨厌的人。跨越水井或炉灶。跳过食物或人身。溺婴打胎。行为不能光明正大。月底年终歌舞,会误了正经事。每月初一及恨气恼,每天清晨怨而号哭,面向北方,擤鼻涕,吐痰,大小便。面向炉灶歌唱哭泣。用灶火点燃线香。用污秽不洁净之木柴烧饭菜,夜间起来赤身露体,一年八大节气:四立二分二至,施行刑罚。对流星吐口液,手指彩虹,常常以手指日月星,以眼注视日月。春季烧山林猎捕走兽。向北方口出恶言。无缘无故,杀伤龟蛇。
如 是 等 罪 ,司 命 随 其 轻 重 ,夺 其 纪 算 ,算 尽 则 死 。死 有 馀 责 ,乃 殃 及 子 孙 。
【注解】:就以上所列一百七十项之罪,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重罪夺其死,尚抵不过罪恶,就由子孙承当灾祸之报。
又 ,诸 横 取 人 财 者 ,乃 计 其 妻 子 家 口 以 当 之 ,渐 至 死 丧 。若 不 死 丧 ,则 有 水 火 、盗 贼 、遗 亡 器 物 、疾 病 、口 舌 诸 事 ,以 当 妄 取 之 直 。又, 枉 杀 人 者 ,是 易 刀 兵 而 相 杀 也 。取 非 义 之 财 者 ,譬 如 漏 脯 救 饥 ,鸩 酒 止 渴 ;非 不 暂 饱 ,死 亦 及 之 。
【注解】:还有,利用恶势力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逼取别人的金银财宝。横取的人,灾祸抵消有余者,便由他的妻子家人担当。或以死丧之灾消祸,如侥幸不死,便有水灾,火难,盗抢,贼偷,遗失用具,疾病,官司,口角等报应,报应轻重,他恰好与横取他人钱财的值相等。又有,逞贪或任性冤枉杀人。正是换刀兵之灾相报,难逃一死。夺取不义之财,就像吃有毒的肉脯充饥,饮有毒的酒解渴,不但不能暂时果腹,紧接著就丧失了性命。
夫,心 起 于 善 ,善 虽 未 为 ,而 吉 神 已 随 之 。或 心 起 于 恶 ,恶 虽 未 为 ,而 凶 神 已 随 之 。其 有 曾 行 恶 事 ,后 自 改 悔 ,诸 恶 莫 作 ,众 善 奉 行 。久 久 必 获 吉 庆 ,所 谓 转 祸 为 福 也 。
【注解】:这个心起了善念,善虽然还没有去做,就已经感动了吉神,跟随着护卫,希望他善行圆满而多方的赐福;或是心中起了恶念,恶虽然还没有去做,就已经感动了凶神,跟随着监察,等待他恶贯满盈而多方的降祸。若是有人曾经做过恶事,后来自己忏悔改过,并且必须要断除一切的恶事,奉行一切的善事,这样行之久久,必定就能够获得吉祥喜庆,也就是所谓的转祸为福啊!
故,吉 人 语 善 、视 善 、行 善 ,一 日 有 三 善 ,三 年 天 必 降 之 福 ;凶 人 语 恶 、视 恶 、行 恶 ,一 日 有 三 恶,三 年 天 必 降 之 祸,胡 不 勉 而 行 之。
【注解】:等到三年满了,他的善行也就圆满了,上天必定会赐福给他,增长他的寿命;而常做诸恶的凶人,因为他的语言恶、视恶,行为恶,在一天之中,就做了三件的恶行,等到三年满了,他所造的恶也到了恶贯满盈的时候,上天必定会降祸于他,减除他的寿命啊!所以人为什么不肯勉励力行众善,以转祸为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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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道家经典《太上感应篇》全文注音注释发布于2021-05-08 15:1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