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思想应该符合社会各个阶层的动态需求,具备自平衡机制,在这种思想指引下建立的组织才是持久的。不容否认,高层也是组织执行的一个环节,而不是超脱的、高高在上的。组织的执行体系涉及组织的各个层面,包括最高行政长官,只是每个人的分工不同而已。如果没有实现各自的职责目标,就是执行不力。一个组织里如果有人超脱于执行的考量,对组织的执行力必然会有影响,而且越是高层,其对组织执行力的负面影响越大。所以,高层是否被纳入执行体系对执行力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儒家思想并不这么认为,它的经典名言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当作为利益主体的个人或群体计算着自己的利益得失时,却发现在同一个组织里,针对不同的人却实施着不同的政策,他们自然会对这种思想提出质疑或者不满,进而以公开或私密的形式加以否定。笼罩在这种思想光环下的各种具体政策也自然被质疑、否决。所以,儒家思想天生的局限性导致其合法性的缺失,更谈不上贯彻执行了。
从古到今,中国人始终能为不严格遵守制度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更难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自己挂钩。这其中,权力阶层的行为影响重大。他们中的一些人总是带头不遵守制度;蔑视制度,他们中的一些人总是将自己特殊化,力图使自己超脱于整个社会而独立存在。上行下效,整个社会由此逐步展开,特权阶层自己特殊化,普通阶层则通过特权阶层实现特殊化,其中还会动用各种手段,以致在我们今天的执法环境中,“网开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对于没有任何强制执行力的企业等其他组织而言,提升执行力自然是一个考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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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儒家思想适用的局限性导致其执行乏力发布于2021-05-10 00:1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