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世价值是个好东西
普世价值是个好东西,但是不管什么好东西,一旦被中国化,基本都会变成坏东西。因为我们有一门神奇的学问叫:儒家思想。
不管世上出了什么好东西,引进中国必须经过儒家审查,特色一下。他们把这个叫: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师夷长技以制夷。
我们最终发现,不管多好的东西,只要一特色,一儒化,一定会变成坏东西。
他说:“人们习惯说的中国封建专制社会是错误的,中国只在秦以前有封建社会。秦废封建,设郡县后,中国的封建社会就结束了。”他这里说的是没问题的,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定义,秦以前的周代分封制,属于封建社会。秦以后,中国没有再出现过封建社会。西方人显然搞错了,以至国人误读至今。
但是他又说:“所以,封建专制一说是错误的,封建怎么可能专制呢?你不封建才专制呢”。这里的说法恐怕就大有问题了。
秦之后的二千年,中国确实不是封建社会,而是中央集权的皇权专制社会。袁在这里偷换了概念,他把“中央集权专制”等同于“专制”。
中央集权专制=专制。
袁使用这样一个公式,于是:儒家吹捧的宗法分封制,不是中央集权制,所以他认为不是专制。可封建不是专制,难道是民主的吗?
中国历来争吵不休的法家和儒家,他们分别代表的正是“中央集权”和“封建分封”两种制度。
二法家中央集权VS儒家封建分封
儒家讲“忠君”,法家要“尊王”。人们经常误认为是搞孝忠奴化的,这也不能说不对,但他们忠的和尊的都不是具体的王。历史上的法家和儒家,经常在各国间跳来跳去,从来也不会专门孝忠哪个具体的君王。所以,“忠君”和“尊王”其实都不是去孝忠某个具体的君王。它们实际是指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中央集权制”和“封建分封制”。
法家的尊王,其实就是指中央集权。要求全部权力归属中央,取消世袭贵族特权,天下只有一家法律,一套赋税。
儒家的忠君,其实就是封建分封制度。要求按“天子,诸候,大夫,士,庶民(公候伯子男)”这样的等级秩序分享权力。由几个等级的贵族即得利益阶层形成统治集团,共同对屁民进行统治。每一级各自管理,向上一级纳贡,天子并不拥有绝对权力,也没有统一法律。其实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氏族长老联合统治)和大政奉还前的日本天皇制,基本就是儒家的理想模型。
儒家和法家的争斗,其本质是“军事首长制”和“氏族长老制”之间的斗争。法家是一种系统化的军事首长制,而儒家则是一种系统化的氏族长老制。
如果按社会化阶层和利益来讲:
儒家:王+贵族屁民
法家:王+屁民传统贵族和即得利益集团
儒法之争,本质上是王权和传统贵族特权之间的冲突,跟屁民没有什么关系。但是由于王权(中央权力)一家无法跟强大的传统世袭贵族即得利益集团开战。法家必须联合屁民才能跟贵族开战。所以,一般法家执政,都会向屁民开放一定的空间和资源。
儒家一直批判法家的残暴,但是儒家始终没有办法回答一个问题:商殃变法后,六国百姓纷纷投秦,秦国人口暴增。六国屁民投秦积极性超过了今天中国人投欧美的积极性,而没有几个秦国屁民去投六国。秦向屁民开放了空间和机会,在六国屁民永远是奴隶,永世不得翻身。而在秦,任何屁民只要肯拼,随时有机会做成功人士。
“坑儒”一说是汉儒的伪造,秦始皇坑的是卖假长生不老药骗他钱的一帮江湖骗子(术士)。如果秦始皇经常干这种事,汉儒大可不必拿这样一件小事来伪造。要知道,卖假药给皇帝,危胁帝王生命,帝王时代,任何一个帝王都会诛九族,杀几千口,相比之下,秦始皇显得很仁慈。
这不是说秦不残暴,而是说那本是一个残暴的时代,残暴是那个时代的基本特征,而跟法家的理论,其实是不相干的。
在一个动不动割鼻挖眼,贵族一死要弄几十几百个活人殉葬的年代,用残暴来证明一个学说的好坏实属无聊。
儒家之所以一直憎恨法家,并不在与法家残暴,而是因为法家剥夺了传统世龚贵族的特权和利益,而儒家士大夫属于这个即得利益集团的最低一级。如果完全按照法家的理论,儒家士大夫和传统贵族将没有任何特权,跟庶民是一样的。当然实际执行时,并不可能完整的实现法家的理想,那是时代背景原因。
法家鼓吹“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天下只有两个等级“王”和“屁民”。中间所有各级贵族特权被取消。他们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最后商殃也是因为严格执法,秦穆公死后,被他割了鼻的太子老师报复而死。吴起在楚国变法,同样也是楚王死后,被他废了特权的贵族们联合射死了他。可见,法家是贵族和即得利益集团的死敌。
由于法家必须联合屁民才能对抗贵族,所以,一般法家执政会有以下特点:
一 重典治吏。
二 铁拳反腐。
三 发动群众。
重典治吏是因为法家废了传统贵族的权力,原先各等级世袭贵族的权力职能由公务员完成,公务员理论上不能世龚,有任期限制,他们的职能只是执行王的法令,而不是象传统贵族那样按自己的意思和法令进行管理,只需要向王纳贡。所以,必须用重典防止他们变成新的贵族。
铁拳反腐是因为法家法令执行的质量决定于“信”,如果有法不依,说了不算,法就会失去尊严和效用。商殃“徒木立信”也正是要说明“信”的重要性。“信”是“法”的基石,而腐败是“信”的死敌。
发动群众,是因为依靠群众来打压即得利益集团,防止他们形成对王权的挑战。所以,在秦和明初期法家执政时,大都有“告奸”制度。那个时候,如果屁民拿到了腐败官员的证据,进京上访靠皇状,基本就发财了,而贪官会被腰斩。我朝太祖发动群众的事迹,就不用多讲了。
也因此,法家执政的时期,都会受到公务员集团和儒家士大夫的咒骂。
但是法家本质上是要维护“中央集权”,它对屁民只是利用,并不想真的跟屁民分享权力。所以,必须用“令出一门”“利出一孔”来压制屁民。
“饱暖思淫欲”,如果对屁民开放的空间和资源过大,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屁民,会想要更多的东西,比如权利、尊严、甚至是自由。
所以,完整的法家体制基本上是无法继承的。它一般需要一个特定的军事暴力集团做为其力量来源,这个集团喂饱了,就会拼死捍卫这个体制。一旦他们老化,需要新生代来补充,可新生代也不是什么好鸟,你不让人家腐败,人家没有好处,新生代的公务员集团不可能跟你合作,通常是以辞职相危胁。
法家发动群众,向屁民开放一定空间和资源,有利于获得力量进行外部对抗。所以,中国历史上的开国君主,除宋代外,基本都是反儒派。
“汉”、“唐”两代以道开国,“秦”、“明”、“清”和我天朝太祖是法家开国。建制必须反儒是因为儒压制屁民压制人才,所以儒打不了天下。宋之所以例外,开国即尊儒,是因为宋没有打过天下,它是通过发动政变上台的。
可法家并不想真正跟屁民分权,所以它无法继承,一般其特定的军事死忠集团老化后,就失去了基本力量,又不能继续跟屁民合作,那样会导致屁民要求分权平等。所以,中国历史各朝,无论开国多么反儒都不会维持过三代,一般最多二代,至三代或四代必然转而尊儒,而尊儒必然腐败,因为儒就是腐败和特权的代名词。
逻辑层面的法儒差别主要是“等级”和“规则”的顺序差异。
儒家经常混淆“平等”和“平均”两个概念,胡扯说社会永远有穷人和富人,永远有老板,经理和职工的差别,所以等级是永远存在的,人是不可能平等的,所以等级秩序是天经地义的。其实“平等”是指权利规则和人格尊严的平等,而非收益的平均。
法家规则优先:首先确定一个统一(平等)的规则,按照这个规则竞争来决定你的权力和财富的收益多少的差别。而且是动态的,你这次赢了,下次可能会输。
儒家等级优先:首先按照血统出身和等级分(分配利益)封(分配权力)固定你的等级身份。再由不同等级的人,对下级人按照自己的理解能力和随时变化的心情(主观好恶)随机制定规则进行管理,所以儒家没有统一规则。
法家:规则是静态的,唯一的。等级(收益)是动态的,变化的。
儒家:等级秩序(收益)是静态的,唯一的。规则是动态的,变化的。
因此,儒家处理事务,一般是没有客观标准的,它也不需要客观标准,只跟具体负责人的水平和主观好恶相关。它根据“亲亲尊尊”这些血统身份和辈份,裙带关系,哥们感情来解决问题。
而法家对儒家这些“亲亲尊尊长长”极其厌恶,因为法家的“法”和“信”必须要求“不别亲疏,不殊贵贱”才能建立统一标准,否则就无法成立,失去意义。他们说儒家:儒以文乱法,墨以武犯禁。对儒家搞裙带关系和官官相互(不告奸)十分烦感,秦代以腰斩来处置此类事情,明代更是设有专业的反贪机构绵衣卫来镇压儒家的“亲亲尊尊”。
三儒家VS法家VS民主
法家和民主的矛盾:到底应该由谁来立法的问题。应该由公民立法,还是由王(中央)立法。
儒家和民主的矛盾:到底要不要立法的问题。应该依法治国还是以德(人情,辈份和主观好恶)治国。
由些可以看出,在“依法治国”上,法家体制和民主体制是一致的,而在由谁立法上,不一致。在这个问题上,儒家是法家专制和民主体制的共同敌人。
基督教反对祖先崇拜和人神崇拜,初到中国传教对中国人祭祖很头痛,曾禁止信徒祭祖,但限制不了,无可奈何。
纵观世界范围内的主流信仰,如基督教,伊斯兰和佛教,对祖先崇拜或反对或回避,基本都是都是宣扬众生平等或四海信徒皆兄弟,皆为神之子民一律平等。而唯独中国的儒家是强烈的祖先崇拜者,这让西方人和中国人都觉得中国文化是个异类,与众不同。
其实并非有什么与众不同,而是找错了对比对象。儒家跟这些信仰,根本不是人类同一发展阶段的产物,没有对比性。对比儒家文化,应该去跟那些非洲原始部落信仰或印第安土著去对比,就会发现,大家都是祖先崇拜者。都会认为自己的祖先是某神或某兽变化而来,祖即神,即灵。
西方人发现,中国的诸子百家,希腊哲学,基督教,佛教等这些奠基了人类文明基础的思想,差不多都产生在前后二百年左右的时间,是一个人类思想大暴发的时期,被称为“轴心时代”。
其实这个轴心时代,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文化现象,更不是什么巧合。之所以在这个时代,各地区分别出现大批思想家,是因为这个时代正是人类发展进程从部落时代,向国家和社会时代发展的转型期。
部落时代,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成员之间最重要的关系就是“血统和辈份”,除此之外,成员之间不再有其它更多的关系,血统和辈份是人们判断是非的基本标准。人们当然认为这是很正常,很正确的。只能老子管儿子,没理由儿子管老子。
部落早期,人们并不认为其它部落的人是人,初期看到部落外的人,跟看到一头牛和一只野猪并没有区别,那个人对他们来说不是人,而是食物,抓住就可以烧来吃了。后来进化到把他们当成奴隶。并没有想到要跟他们进行交流并建立一套进行交流所需要的价值观。
随着部落解体,不同血统之间的人交往和交流越来越多。但是人们头脑里,只有用来处理部落内部成员相互关系的原则和方法,就是“血统和辈份”以及“祖先崇拜”的信仰。并没有一套价值观和信仰来教会人们应该如何应对非血统成员之间的交流。这个时候,人们就特别需要这样的原则和方法。
轴心时代各种思想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由这种“解决非血统成员关系”的需求而摧生出来的。东西方的文化人各自著书立说,纷纷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解决方案。我们先不去管这些方案是善是恶。
其实他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本质上都是反对血统信仰的,血统信仰必须按血统和辈份来进行权力和资源分配。不瓦解血统价值观,则无法建立非血统成员间的合作纽带,也无法解释权力和利益归属的合法性。所以,不瓦解血统价值观,实际上无法建立起统一的国家和社会,部落血统信仰者,只孝忠自己的部落和长辈,不理会其它的权威和价值。
如果我们把各种信仰和文化,划分“血统价值观”和“超血统价值观”两类。就会发现,西方的主流宗教,其实都是“超血统价值观”,区别只是它们的解释和解决方案不同。
中国法家:一刑,一赏,一教,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中国道家:唯道是从,人人为我,天下大治。
墨家:天志,兼爱,非攻。“不别亲疏贵贱,皆天之臣。”
这些流派,虽然各自解释和维护的对象不同,但在血统问题上,其实大家都是同类,都属于“超血统价值观”。要求废除以“血统和辈份”做为判断是非和分配权益的标准,而代之以新的是非标准:或道,或法,或神,或平等的爱。
基督教如果按照法家语言来表达就是:一神,一教,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神。
儒家是个例外,它强烈反对“超血统价值观”的建立,主张复古,尊祖制,仍然必须依照“亲亲尊尊”为唯一判断是非标准。对非血统成员关系,采用“移忠入孝”法,建立“君亲师长尊”五常系统,虚构“君臣”“父母官”“师徒”等伪血统关系,把血统价值观里的辈份关系移植到非血统成员之间,宣称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良臣不事二主。
忠孝不能两全则是这种移植产生的后遗症,没有办法做出合理解释。
因此法家必然极度厌恶势必铲除儒家“亲亲尊尊”血统价值观。只不过,由于法家的不能承继性,最终失败,不得不在每朝的第三或第四代向儒家投靠。
儒家文化的长期存在,其根本原因是中国社会在由部落时代向国家和社会时代转型时,这锅饭做成了夹生饭,没有能够根除部落文化,建立国家和社会价值观。所以,中国社会严格讲,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和社会系统,而是一个大型的部落联合体。
那些乡村宗法势力和宗法体制,是儒法合作的结果。法家不能依靠自己的军事强权完整统治这个国家,跟儒家合作。儒家在乡村继续保持其部落宗法统治,由氏族长老统治其子民,解除自己的氏族武装,氏族长老会向法家中央集权孝忠。
法家不再要求根除儒家血统宗法制度,并用户籍和保甲制度把部落民圈定了部落内部,限制其自由移动。承认儒家氏族长老特权,不再要求万民一法,不再直接插手部落内部事务,并协助儒家长老收拾不听话的屁民。
最近的新儒家正在把这种玩意解释成:儒家古典的乡村民主自治,真是荒谬。
专制是现今人们所痛恨的恶政,但是事实上在完整的人类发展进程是,是一个必然发生的历史阶段。
㈠、原始部落氏族长老制→㈡、中央集权(军事首长制)→㈢、民主公民社会。
如果是完全独立发展的话,在这三个阶段的历史进程中,中央集权(军事首长)专制,基本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阶段,古希腊虽然做过城邦共和的实验,其实中国的墨子在“大同篇”里,也提出过选举官长的主张。但这种组织结构,在部落之间大量兼并,进入国家和社会阶段的转型期,其组织效力显然无法对抗军事首长制的铁血打击,被灭亡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古希腊的实验大约与其所处位置的贸易和人口大量流动有关。而在人口几乎不流动的小农经济地区。不受到强力军事打击,部落体制及其价值观是无法自行解体的。
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地的部族武装酋长们,没有可能因为你讲了一番民主自由人权的大道理,就放弃他们世代相传的特权解除自己的武装,他们一定会以传统文化为由武装反抗。
事实上,人类早期由部落向国家和社会阶段转型时,部落血统信仰和部落宗法秩序的解体,基本全部是由中央集权(军事首长制)来强力执行的,没有特例。只不过特定原因,留下了中国和中亚中东几锅夹生饭没煮熟。之所以没煮熟,与其说是当年不够民主,不如说是当年不够专制。
美国人出钱出枪给本拉登,赶走了苏联强权。结果他们不得不面对比苏联更难缠的部族武装塔利班和基地。最新得到选票的地区,用选票选出了穆兄会,哈马斯,并用选票决定处死异教徒。阿富汗如果能真正实现公开选举,塔利班就不用再打仗了,因为选出来的一定是他们。
在这个追求民主的时代,人们天经地义的认为:专制天然就是邪恶的,没有任何价值的,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理由出现专制,之所以出现专制的唯一原因就是有很多坏人。
但是,其实这个世界上的任何民主国家,都是从专制阶段过渡来的,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天生就是民主的国家和地区。这说明专制本身其实是人类发展进程的一个阶段,无论人们从感性正义角度如何看待它。
这里有一个纠结的问题:
1、血缘氏族伦理秩序阶段→2、专制集权一统秩序阶段→3、民主公民社会法制阶段。
从这三个发展阶段来看,显然是法家的专制秩序更接近民主,而不是儒家的血缘宗法伦理秩序。
但是从使用的管制工具来看,法家的专制秩序排斥一切形式的民主程序.一切权力归属王(中央集权)。而血统宗法伦理秩序,并不一定排斥所有民主程序,比如选举形式。
在早期的氏族长老制阶段,东西方都是有一定的选举程序存在的,虽然并不象今天的民主制度这么专业,但人们也不是一开始就专制的。长老合议制本身就有一定选举或推举过程。比如:中国传统乡村的士绅和德高望众的大爷们开会决定村中大事。氏族长老院制度。这些氏族长老制形式并非是完全专制的,为了防止权力独大,他们都有相当正式的推举或选举流程来避免独裁决策。中国商朝并不是一个完全专制的社会,商代之所以没有办法实现王权的父死子继,不是因为王不想把位子传给他儿子,而是因为他没有这个权力。商代决策王只有一票,各职能大巫师(贞人)各一票。这些大巫师的权力并不需要王来任命,他们都是氏族中长老(这时的长老跟巫师是一回事)世代相传的,跟王任不任命没有任何关系。反而是王位的继承需要他们来投票决定。其实在轴心时代部落兼并征服战之前的所谓王,只不过是长老集团推举出来的代表,没有权力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孩子。只不过这些王控制了军队后,经常不再把权力交出来。“仁政”这个词最早在甲骨文中出现的意义跟后来完全不同。那时“仁政”是商王为了反对神权长老们的“巫政”专门提出的一个概念,巫权和王权在当时经历过长期斗争。
但是这种氏族长老制下的选举,跟今天的民主其实没有关系,香港,广东地区的体制化黑社会内部有严格的选举程序,但是这种选举并不产生人权和公正。
所以,“选举制度”其实只是“民主体制”下一个必不可少的形式工具。选举本身只是一套工具和流程。它并不等同于民主体制,甚至不专属于民主体制。
人们经常有“选举制度”等同于民主体制的错觉。儒家思想并不排斥“选举形式”原始儒家本质上是限制王权(中央集权)而主张氏族宗法分治的。这让很多民主人士产生儒家思想有民主基因的错觉。
其实儒家思想跟民主体制属于人类不同发展阶段的产物,两者相比,属于关公战秦琼,驴辱不对马嘴。
法家对儒家宗法伦理秩序的打击是认真的和极端的,不仅从理论上彻底批判儒家的伦理秩序,要求“唯法是从”。同时从硬件上根除儒家宗法基础,禁止宗族聚居,所有居民废除原来宗族隶属关系和辈份等级。全国人口,完全按军事编制“闾里制度”划分乡里,原有部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氏宗族聚居区被肢解。这就是秦法家的“编户齐民”。
“编户”就是全部人口按军事编制分组居住,“齐民”就是废除原有一切宗族伦理等级,无分贵贱,在王权之下实现屁民平等。最极端时期,甚至一度取消“姓氏”,只留名字。目的是删除人们的原有宗族记忆。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先生研究发现——在现今考古发现的一百多个有完整人口登记的秦法家治下乡村,居然找不到一个“大姓村”或“独姓村”,所有乡村人口,按军事编制的“闾里”杂姓平均分配居住。这种制度一直持续到西汉,只不过不如秦代严格,汉代只对大宗姓动手强制分居。中国现有的宗姓氏族村落据考证,主要是宋代之后形成的。
这说明,当时秦法家对整个社会做过大手术,其极端程度远远超过了近代的“打土豪劣绅和人民公社运动”。但是秦法家显然是失败了,法家衰落后,宗法氏族及其宗法伦理价值观大规模复活了。
太祖要继承其事业,“祖龙虽死秦尤在”绝非妄言,很多近代运动,在秦法家那里,都可以找到其原型和理论依据。
在轴心时代第一波对氏族部落的解体和非血缘的国家社会形成过程中。东西方其实是大同小异的,硬件上都是通过军事暴力征服和兼并各部落进行的。
文化上,西方以宗教的形式建立“超血统价值观”对传统部落“血缘价值观”进行镇压。
而中国是“法家的中央集权国家主义(相当与军国主义),道家杨朱的为我个人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和墨家兼爱天下主义(相当于古典宣称解放全人类的共产主义)”三种不同的“超血统价值观”对儒家的“部落血统价值观”进行围缴。
但是,进入帝国稳定期后,出现了差异。
这个差异就是:
①、西方的“超血统价值观”在文化层面取得完胜,以宗教的形式对‘部落血缘价值观’进行持续压制,最终根除了血统价值观。形成尊重规则和制度的普遍信仰,伦理亲情只属于私人事务,退出解决公共事务和社会关系的主导舞台。
而中国在文化层面显然是完败了,儒家很快复活并被独尊了。
②、但是在制度上,中国根除了以血缘伦理建立起来的分封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一直到今天。而西方在体制上最终妥协了,恢复了封建体制。但是这个时候的封建,已经是经过军事兼并洗礼了,跟原先的部落血缘封建有本质不同。
实际上,在血统身份,地域,经济来源完全固化的宗法生活方式下,“选举制度”本身并不会带来民主和人权,这些部落民得到选票后,只会选出哈马斯,塔利班和穆兄会,并强烈要求处死异教徒。
所以,能否实现公平和正义,并不完全取决与是否有选举制度,而决定于是否能解体宗法生活方式。
所谓宗法生活方式即指:“1、身份及隶属群体; 2、地域; 3、经济来源。”
这是一种完全固化的组织结构。这样看,要实现民主公民社会,其实跟所谓居民素质无关。而是跟他的生活方式相关,也就是说必须实现:人口流动,城市化发展,职业自主选择。
西方在这方面占了天时地利,欧洲的位置利于贸易和商业,而贸易和商业促进人口流动和职业自由。最终自然解体了宗法解构。中国人并非没有注意到“宗法结构”对平等和人权和危害。相反,对宗法的社会危害和人性压制,其实中国人比西方人更痛恨,做的也更极端,曾数度用军事和行政力量强制分居和改造宗法结构,但都失败了。
个人以为,这并非中国人觉悟不高,根本原因在于缺乏贸易和商业,不能产生自然人口流动及职业和群体归属的自然互换,依靠军事和行政手段强行改造是不能长久的。
中国和中东其实是两个遗留地区。这两个地区经过漫长的专制时期后,其宗法结构生活方式和血统信仰,以各种隐形的方式,存活了下来,并且很强大。对这两锅夹生饭,问题就变得很纠结。
能否用民主投票的方式,直接解体其宗法生活方式和血统价值观,进入民主公民社会,而不需要用残酷的专制暴力进行强力拆解?
哈马斯和穆兄会以及其它极端组织的上台,说明美国一厢情愿的民主改造,在很大程度上是失败的。而土耳其经过凯莫尔暴力革命,禁止了极端宗教仪式,强迫改变服饰,提倡西装,传统服饰被强行禁止,军队用枪拆除了宗教学校,强迫孩子进入近现代学校学习相关知识。相当于经历过一场土耳其版的“破四旧,立四新”的文化大革命。
到目前为止,土仍然不是完整的民主国家,军方拥有强权,三度发动政变,扣压票选的宗教领袖,宣布选举作废。但是从各方面的情况看,土的状况,都比他的前同类好的多。埃及军队大概也想这么做,所以同样发动政变,扣压民选总统并宣布选举作废。
从历史发展阶段上看:专制体制是专门用来解构宗法体制的,会有立杆见影的效果。
而民主体制是专门用来解构专制体制的,所以一般真正彻底的中央集权体制,一旦实现了民主,会比较容易走上正轨。
但是直接用民主体制来解构宗法体制,这就是关公战秦琼了,双方完全语言不通。
宗法体制同样是反对中央集权的,所以民主派经常会误以为是自己的同道。中东各部族武装对中央集权的反对比民主派更坚决,但他们反中央集权的目的并不是要建设什么公民社会,而是要实现类似儒家的“部族家长专制”。美国人发动的这场关公战秦琼的斗争能不能成功,我们只能继续观望,但是美国人自己好象心虚了,所以美国拒绝对反民主政变的埃及军队进行批判,也拒绝对叙利亚反对派提供武器。
四普世价值+中国传统文化=专制
科举制度做为官僚体制的一个配套,本质上是法家发明吏治的一部分。这是先秦儒家极度厌恶和对立的东西。
直到汉代,儒吏都是坚决对立的。虽然这种官吏选拨由秦代完全用业绩说话的“军功制度”脱变成了看谁更乖更听话的“科举取士”。但一个儒生去参加法家的官吏选拨考试,这已经是背叛师门了,孔子要是知道这事,非气死不行。
现在的很多新儒在批评朱熹,说他太极端,不附合儒家的开放精神,不能代表儒家思想。我不知道这些新儒凭什么认为自己比朱熹更有资格代表儒家。
谁更能代表儒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争论儒家到底是支持民主的,还是反对民主的,其实是个没意义的问题。
新儒家里就有极度反对民主的,也有极度支持民主,要求完全要搞美国那一套的,他们都很崇拜儒家思想,你很难说谁是真儒谁是伪儒。法西斯份子和自由资本主义份子以及斯大林份子,本质上都是基督徒。但是他们有完全对立的政治立场。
先秦最坚决维护王权(中央集权)的是法家。最彻底反对王权的是“无君”杨朱道家。尊王只是法家那伙人的政治立场,但是他们法家理论的核心部分“法,势,术”。则显然全盘照抄先秦道家的“法,势,术,利,力”。
法家人物虽然有一些最初是儒家学徒,不过这伙人最后无一例外的崇拜老子道家而坚决反对儒家。
当今新法家的代表人物,写下《道法中国》和《正名》两本书的翟玉忠也承认,道法不可分离,因为法家只是行政手段,法家的理论基础完全来自道家,离开了道家,法家就成了只有结论,没有原理的东西。也就是说,极端尊王的法家和极端反王的杨朱道家,在使用的逻辑和原理上,其实是一家。所以,你只能说某个或某伙是尊王的和反王的,而不能说道法理论本身是尊王和还是反王的。儒家其实也一样,历史上有很多厚颜无耻忠君反平民的儒家。也有同样多牺牲个人利益捍卫平民利益的儒家。 中国文化的最大悲衰就是人们经常陷入用“YY是好人+他是XX家=XX家是好家”,这样的无意义纠缠之中。
因为这种论证方法本身是无效的,所以无论你提供了多么充分的证据,到最后连个屁都证明不了。事实上各种流派都出过很多所谓好人,也出过很多坏人,这只能证明那个人自己是好还是坏,而无法证明,那个流派是对还是错。其实文化这个东西,最核心的部分不是它的政治立场,而是它的哲学和逻辑部分。也就是说,一个思想流派,最根本的是它提供某种分析事物,解释事物的方法和原理。
这种方法和原理本身是没有政治立场。而所谓政治立场,往往跟使用它的人所持有的观点和利益派别有关,并不是思想本身的问题。核技术,可以用来发电造福人类,也可以用来杀人。不管你是发电还是杀人,只跟使用它的人相关,而跟核技术本身无关。所以,无论是支持民主的儒家,还是反对民主的儒家,它们都是儒家。
儒家最基础的逻辑和方法是“性善论”。其它部分只是用“性善论”这种逻辑分析和解释方法基于特定的利益阶层,得出的政治立场而已。都不能代表儒家本身,而只有“性善论”才能完整的代表儒家。这里不去讨论“性善论”本身是对是错。我们只需要知道用“性善论”这种分析事物和解释事物的方法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就明白儒家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所谓“性善论”在社会应用中,它主要是一种用来解释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是一种归纳和分类的标准。按照这种标准,任何事物都将会被分成“善恶”,“好人坏人”“君子小人”等等,最后把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归入“好类”进行崇拜,或归入“坏类”进行打倒。
所谓“以德治国”并非有什么高尚的道德,而是按照“性善论”而生成的一种按照“好类”和“坏类”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
如我们将社会主义定性为“好类”,而把资本主义归入“坏类”时。就会把一切属于资本主义的属性打倒,而一切归入社会主义的东西,都必须宏扬。
纳粹的U2导弹和美国的火箭飞船出自同一个设计师之手,都是由希特勒的科学将军布劳恩(原为纳粹导弹总设计师,被俘后主持美国的飞船计划)设计的。高速公路也是纳粹首创的。纳粹是邪恶的,所以被打倒了。但是布劳恩这个事物是由多重属性构成的。“布劳恩”即有“纳粹将军”这个属性,又有“科学家”这个属性。
如果是按属性进行归纳分类,就可以剔除“纳粹将军”属性,而保留“科学家”属性。
但是如果按照“性善论”的分类方法,“布劳恩”这个事物,只能按照“善恶”唯一标准进行分类,而不能对解析后的“纳粹属性”和“科学家属性”进行归类。
一旦他被定性为“坏类”,则他的一切属性都必须被打倒,所以我们“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今天正在向“宁要资本主义的草,不要社会主义的苗”转向。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性善论”归类管理方法,有一天如果布劳恩被定性为“好类”时,那么,纳粹就也成了好的。
中国自古其实一直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传承,来自不同的族群系统,后来融合了。来自西北夏羌系的“阴阳崇拜”最终形成了道家和法家以及兵家阴阳家,医家等。来自东部东夷族系的“仁义崇拜”最终形成了儒家和墨家。
阴阳崇拜和仁义崇拜,在对人性理解上的根本区别是“性利论”和“性善论”。儒墨一系认为人的本性是“人之初,性本善”。而道家和法家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这里的利并非指钱财,而是指对自己有利的和有害的。如有钱赚的行业会自然吸引到各路英雄投奔,天上下冰雹,人们会自然躲避。
先秦道家根据人性本利(趋利避害)的判断,得出中国古典社会学中,分析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几个基本要素“法,势,术,利,力”。并被后来的法家简化为“法,势,术”法家三宝。也就是说,他们把人的社会关系,总结成“利害关系”“力量关系”“利益关系”三个基本关系,并用阴阳博弈,阴阳生克原理,推论其变化规律,加以控制和利用。这就是后来法家“以(王)法治国”的前身。
所以,法家本质上只是道家原理派生出来的一个推崇中央集权的政治学流派,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思想流派。法家在原理上和道家一样,都是“性利论”和“阴阳生克”原理做为分析和解释一切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如:法家的“术”被儒家说是阴谋论。其实术是专门讲解“利害关系和阴阳博弈制衡”原理在社会实践中应用的理论。
按政治学上的说法就是:分权制衡。无非就是用A来限制B,用B来限制C,再用C限制A。形成权力循环系统,避免权力独大。这和西方的权力制衡理论,在原理上,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说实话比西方解释的更为详细和变化无穷。
只不过,法家的目的是用来分割吏权和民权,而维护君权的,分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王权的一家独大。所以,就成了阴谋。
但是“术”本身,其实跟政治立场无关,跟你具体维护谁的利益也无关。它只是一种避免产生一权独大的权力分割制衡原理。完全反对王权,主张“无君”的道家杨朱,和“虚君”的庄子。其实也是“法,势,术,利,力”学派的继承者。
由于杨朱极端反对王权,认为民不应该按受王的管理,王也没有权力管民。而应当“天放自然,率性而为,从其所欲,各得其所”,“人人为我,天下大治”。因极度崇尚个人主义,反对“被代表”。被王权深恶痛绝,彻底灭绝了杨朱的理论,我们今天只能从别人的著作里,知道一点他的基本观点。
不过,从其理论,杨朱一样可以使用“术”的分权制衡原理,研究出切割王权的废君方案。只可惜我们看不到了。 同理,“性利论”,其实跟自私不自私,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所谓“性利论”,是以“利”作为分析和解释事物的一种归纳方法。并分解出“利害关系”、“力量关系”、“利益关系”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
如用“性利论”对“布劳恩”这个事物进行分割,就会很容易发现,该事物是有多重属性的,无法一次性分割,必须对其属性进行多次分割,才能确定其“利害”关系。
“布劳恩”做为一个整体,是“利和害”的综合,不能够完成一次定性。其“纳粹属性”属于“害”,而“科学家属性”属于“利”。
所以“性善论”和“性利论”的本质区别,是它们对事物的分析和解构方法不同,“性善论”是一次归纳定性。而“性利论”需要多次切割。但是“性善论”的一次切割得到的结果其实是混合属性。
换句话说,这种切割方法,其实是没意义的瞎扯淡。
“性善论”在政治应用中的结果是:一切事物以立场定义,禁止对其属性本身进行分析和解构。如儒家的以“义理为纲”和近代的“以阶级斗争”为纲,表现上是死敌,其实是统一的,它们都是“性善论”的产物。
因为它们都是以“善恶”做为事物定性的唯一标准,而禁止对事物本身的属性进行解构分析。
所以,当任何新生事物出现并传入中国时,一般都会被特色一下。所谓“特色”一下,其实就是儒化一下,也就是被“性善论”重新归类一下。否则中国人就会读不懂,因为我们只懂得“性善论”这一种分析事物的方法。
鸦片战争被西人修理后,国人不认为是我们的基本认知出了问题。而认为主要原因是坚船利炮,因此我们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师夷长技以制夷。而这个“体”其实就是“性善论”。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本质就是:我们学习西方人的技术,用来对抗产生这些技术的思想和方法。 其实这不新鲜,当年先秦儒家无法对抗法家铁血的军事暴力之后,最终不得不羞羞答答的接受了法家的官僚体制和中央集权。
但是儒家聪明的“儒学为体,法学为用”,“以礼入法”,偷换掉了法家本来是用来镇压“礼”的“法”。
把四书五经融入科举,彻底废掉了法家完全用业绩说事的“军功选吏”标准,变成了“卖乖选吏”。这样以法家的官僚外壳,而废掉了法家的核心“性利论”。实现了“师法长技以制法”。
科学精神和民主精神,来自西方。但是儒家对抗无效后,又开始故技重演。由坚决反对,变成了坚决支持。既然科学精神讲究客观,可验证。那么,当“科学”被儒家定性为“善”时,一切对立面就会被认为是“恶”而打倒。
因此,每个人必须被强制洗脑,坚信唯物主义,一切牛鬼蛇神必须被打倒再踏上无数只革命的脚。
方舟子以科学的名义,认为一切不附合美国科学协会认定的技术和主张都是伪科学,都必须被打倒,把自己搞成了精神分裂。后来发现,原来美国人并不是这么干的,他们并没有打倒他们的牛鬼蛇神,他们的各种不附合科学协会认定的学说也大行其道,各自解说,没有人有权力打倒别人的认同。其实科学精神最重要的就是“批判精神”和“质疑精神”,禁止自以为真理的东西去打倒不认为他们是真理的对立面。
如果象方舟子这样,用具体的科学结论做教义去打倒一切对立面,那就成了科学教,而不是科学。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中学为体,科学为用,师科学长技以制科学”。违背了科学本身所具有的自由开放的批判原则。其实儒家这些偷粱换柱的手法,就是用“性善论”大法,把一种系统的精神和理论系统,切割成一段一段的教义,判定其“善恶”定性,接下来就是崇拜和打倒了。现在普世价值来了,新儒家开始鼓吹普世价值观,一看到儒家鼓吹什么,基本我就知道什么快完蛋了。一切经过“性善论”大法重新解构过的东西,无论它们原先是什么样子,最后都会转向成它原本主张的反面。
普世价值,其实只是一种宽泛的精神,并非具体规范,更不是一种教义。那些提供普世价值的民主国家,它们各自的具体规范和律令,也都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也都差别很大,不一而同。
但是,到了“性善论”都手里,它必须被教义化,规范化。因为“性善论”这种分析方法,它就是用来给各种事物:分善恶,定忠奸,明是非,辨黑白的。一旦定性,就成了规范,也就成了教义,其对立面,也就成了邪恶,也就必须被打倒。如果不让它这么干,那“性善论”基本就没用了,它只会干这个。
但是,一旦普世价值,被规范化,教义化。其实它就不再普世了,也不再自由了,普世价值的面目,同样会变得邪恶和狰狞,变成消灭异已的工具。
科学精神可以被方舟子规范化成“科学教”用来打击不同观点。民主自由精神,也可以被儒家教义化成教条,用来镇压异已。改造时期,上海的资本家资产被没收的一个理由就是:由资本家一人决策属于独裁统治,是反民主的,所以工厂必须被没收,以防止资本家独裁。他仍然可以做经理,但是不能决策,必须由工会民主投票来决定经营事务。反正一切都是要民主了。但是其实民主是一种体制,它很综合,其中有投票决策的部分,不能单独决策,也有单独决策的环节,绝不能投票决策。
“投票”只是民主体制采用的手段之一,投票本身并等同与民主体制,也不单独归属于民主体制,前面说过:氏族长老制和黑社会都有投票,而且很公开,很透明,但那跟民主体制没有关系。也就是说“投票”只是一种形式工具,它没有善恶之分。但是到了儒家的“性善论”手里,一切事物都必须首先被定性“或善”、“或恶”。
只有这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后,国人才能读懂,才能决定是崇拜还是打倒。二千年的儒家洗脑,早就剔除了中国人其它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所以,当“投票”被定性为“善”时,一切不投票的事物都成了恶,都必须被打倒。如果最后酿成浩劫,没有关系,我们可以重新定性一次,知错能改,儒家还是好同志。定性为“善”错了,我们可以纠正为“恶”,这样一切投票的事物,就成了“恶”的,就必须被打倒了。所以,近年来,新儒家又复兴了,要重新定性了。
因为在“性善论”思维下,出现浩劫的唯一原因,就是出了坏人,当年定性时定错了,而从不怀疑,这种“性善论”的分类和分析方法,它本身才是邪恶的,所以,其实不管你怎么定性,最后都是邪恶的。普世价值,如果落到儒家“性善论”手里,最终的必然结局就是,象“法家”“民主”“科学”一样,被教义化,成为新一轮的整人工具,搞成“普世教”或“普世专政”理论。普世一旦被教义化,则必然是邪恶无疑了。 所以,民主也好,自由也好,普世也好。其实鼓吹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给他“+”什么,一旦加号后面是“中国传统文化”,可以肯定,任何东西,都是邪恶的。
(XXXXX)+中国传统文化=专制和邪恶不管西方传过来什么新鲜事物,基本上,只要拿这个公式套一下,结果准没错。
五 “左右之争”VS“儒道之争” (中国社会的根本矛盾是儒道矛盾,而非左右矛盾)
司马迁笔下:“崇老必黜儒,崇儒亦黜道”是用来形容先秦儒道两家之争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这句话,就是用来表达儒道两派的根本对立的。
在诸子各家中,最集权的是法家,最强调个性和自由的,是道家。
按说这两家才是最根本对立的,但是历史上,我们看到的法道两家的争论其实非常少。
倒是道儒或法儒争论起来针锋相对,水火不容。这是因为,法道两家的分歧其实只在政治立场上,而政治立场这东西,你只需要表明,支持或反对就行了,可争论的具体内容并不多,如果进行理论争论。则法道两家没有办法进行争论,两家系出同门,都是“性利论”和“阴阳制衡”理论的传人,你攻击对方理论,就是攻击自己的理论。
而我们看到,在法儒或道儒之争时。就算双方政治立场完全一致,属同一阵营,都是民主派或专制派,左派或右派。一旦进行理论分析和讨论时,则水火不容,各不相让,基本上无法达成任何一个一致观点。
道家理论,经过儒家二千年的篡改、焚毁、歪解、丑化。但是在任何一个言论稍微开放的时期,都会迅速形成新一轮的“儒道之争”,如汉初、唐初,魏晋南北朝时代的“解黄老而黜儒术风潮”,近年来随上层崇儒回潮,看似灭绝的道家也重新回到了“儒道之争”的文化战场。
具体某个人物说的某句话或某个政治观点是错是对,其实是无所谓的,因为受到时代局限性和个人认知局限性的影响,那并不代表什么。道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久剿不灭,也并非道家做为一个门派,有多坚强。而是因为,道家和儒家,实际代表两种基本的思维方式“性善论(感性定义分析)”和“性利论(理性解构分析)”,基本上你是没有办法彻底消灭。
道和儒,只不过是这两种东西在中国被符号化的表达。其中某个派别人物的某个具体观点对错,是不重要的,这两种方法本身的差异,才值得分析。
世界各国都有左右之争,尤其是民主国家。中国也有左右之争,但是中国的左右和民主国家的左右是完全不同的特征。
在民主国家,左和右都不能单独代表民主,也不单独具有对错,或善恶属性。只不过,左一般被认为代表穷人阶层,强调福利和平均。右一般代表中上阶层,强调自由和平等。所以,左派永远要求增加福利,右派永远强调福利不能太多。左右加一块代表民主,左右之争是常态,有一天左右观点一致了,没有分歧了,说明这个国家已经不民主了,成了专制国家了。也就是说,民主国家的左右,没有“善恶”定性,而是针对利益多少的分歧。但是在中国不一样,在中国,左右都认为自己代表善和正义,对方代表邪恶。这就是“性善论”分析法的结果。
左派因为要代表中下阶层利益,所以用“性善论”分析法,把资本家和自由竞争归入“恶类”认为会产生贫富分化,必须打倒。
右派同样用“性善论”分析法,得出中国之所以落后,是因为穷人不尊重富人权力,不停的造反造成的。所以,富人代表先进生产力,而穷人代表落后和暴力。所以,穷人被归入“恶类”,必须被打倒。
他们说,中国落后一个很大原因是农民起义造成的,农民起义使用暴力,破坏生产,阻滞了中国进入先进国家的机会。实现民主的最好办法是加大力度镇压穷人反抗。但是右派忘了,贫富严重分化,并不是穷人造成的,而是权贵造成的。套句韦小宝的话:“丐帮人数多少,不是由帮主决定的,是由皇帝决定的”,日子过的好好的,鬼才愿意搞农民起义。难道人都快饿死了,临死前还要谢恩?难道那些权贵利用特权把全民资产转为私有(这其中按理说,是有穷人股份的,因为资本金是公有的)发财致富后,被他们窃取了原始股的穷人,问都不能问一声,不仅要原谅他们的“原罪”,还要理解他们,爱护他们,尊重他们?还要感谢他们带领自己进入了新世纪?这样的左右之争,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无论左派还是右派,其实都想干掉对方,本质上都是专制的,跟民主自由毫无关系。
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是因为“性善论”分析方法,最终会把一切现象和事物归结为“道德问题”,也就是善恶问题。而一旦归结为善恶问题,则失去了谈判机会,正邪不两立。解决道德问题“善恶”的唯一办法无非就是两手,“德本刑用”也就是“教化”和“镇压”。而这两种手段,都要求有一个强力集团做为后盾,不然谁听你教化?孔子周游列国,有人理他吗?
有一部分新儒家,极度崇拜欧美的民主制度,但是又强调中国绝不能搞这样的制度,原因是,欧美人道德高尚(归类为道德问题),可以自律。而中国人道德低下,必须严加管教,达到了欧美人的道德标准后,才能民主。你儒家都教化了二千年了,把道德水平教化成这德性,欧美人从来不搞什么教化,道德水平反而很高。可是在新儒家眼里,这个现象并不说明他们的“教化”有问题,而说明中国人教化的不够。
“性善论”和“性利论”在实施中的区别是:
“性善论”:会把一切问题和现象归结为“善恶问题(道德问题)”。
“性利论”:会把一切问题和现象归结为“利益问题(利益平衡问题)”。
而“善恶问题”和“利益问题”的后果差异是:
“善恶问题”:善恶是根本对立的,永远是敌我矛盾,你死我活,不可调和。
“利益问题”:永远是个多少问题,是个平衡问题,而非死活问题,可以协调。 凡是用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在“性利论”框架内,劳资双方的矛盾,无非是工资待遇问题,是可以谈的,本质上,谁也离不开谁,双方是共生关系。但是在“性善论”框架下,劳资双方一方代表邪恶,一方代表正义,必须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决不能向罪恶和邪恶低头。
“利益问题”是永远有得谈的,而“善恶问题”是没得谈的。
“性善论”思维框架下的左右之争,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双方只不过代表不同阶层利益的战士,永远认为民主的前提是搞死对方,而不是进行谈判。
中国社会由于在“轴心时代”的社会转型中,没有成功,做成了夹生饭。
因此:目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非左右矛盾。而是“道儒矛盾”。
仍然必须完成:超血统价值观对儒家血统价值观的文化争夺。
用“性利论”把儒家的“性善论”赶出主流思想舞台。 完成这两步之前,扯左右,是没有太大意义的。
但是中国有一伙伪民主派,如“袁腾飞、易中天、鲍鹏山、张千帆”等所谓公知,这伙人嘴上宣称民主宪政,骨子里其实是彻底的儒家宗法主义者。我不怀疑他们反对中央集权制,因为儒家本身就是反对中央集权的,只不过很长期间被法家压制了,发不了声。但是儒家只是反对中央集权,而并不是反对专制本身。他们反对中央集权和法家的目的不是要建立什么民主公民社会,而是因为儒家根本反对“法制秩序”。不管是王(集权)的法还是民主的法,儒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法秩序,要求按宗法伦理秩序办事。他们的所谓宪政也跟民主公民社会毫无关系。他们所追求的无非是带有一定选举形式的“阿拉伯酋长联合制”的中国版本,用他们的话说叫“精英宪政”或“儒家宪政”,其实是一种“精英(即得利益长老会)民主专政”。
这伙人比直接的专制支持者有更大的欺骗性,因此,对中国民主进程的实际危害也就更大。因为他们用儒家“性善论”的方法来对民主和自由进行教义化处理的结果,最终只能是把“民主”搞成“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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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普世价值+儒家思想=专制发布于2021-05-10 08:2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