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笔者观点:个人迷信不违法,但不能经营性从事迷信行业。


关于占卜、算、看风水八字取名等行为,目前在登记上存在一定的分歧,有认为可以的,也有认为不应办照的。近日,在小助手微信群中有同事再次提出这一问题,笔者对此进行了一点学习,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迷信”的定性——社会不提倡,对个人无禁止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O7990其他居民服务业中有这样的表述“测算服务(生辰、风水等测算)”,据此,有同事认为应当登记。

但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一贯对封建迷信持否定态度,所以也有人认为此类属于封建迷信,不应办照。

按照普遍认识,此类行为应归属于封建迷信活动,但也有行业人士认为此类属于属于对客观世界传统文化的研究和应用,只是无法归入现代科学的框架内,不为社会理解。

《清稗类钞·迷信类》曰:“不辨事理之是非而妄信,曰迷信。

笔者认为,从字面来说,“封建迷信”这一惯用词语应当从两部分来理解。

一是“封建”,这是政治学概念,在本文中我们不做讨论。

二是“迷信”,即非理性的相信。显然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人都要有理性,有独立判断的能力,非理性的相信超能力、邪教,相信传销、参与非法集资,甚至盲目追星、 网络主播,这都是广义的“迷信”行为。但这些行为虽然有违社会的普遍认知,却并非全部违法。

所以,笔者将迷信定性为与现代科学或社会普遍认知相悖的非理性行为,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

那么不值得提倡的行为是否就不能存在呢?

不一定,比如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因为产业结构客观需要,必须要存在,再比如使用活体动物做实验,确实比较残忍,但为了生物、医疗技术的进步,也无法禁止。

回到本文的问题上看,算卦、看风水等迷信行为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传统习俗,在现代科学兴起前,甚至具备社会普遍认同性质。在我国传统历史文化背景下,将其一棍子打死也有失偏颇。即使是在现代,迷信行为在农村、城市中也是广泛存在。

也就是说,在不产生社会危害的前提下,我国并没有对私下从事迷信行为的处罚规定。

词语来源

对“封建迷信”一词,比较权威的来源是79《刑法》,其规定了视情节,对封建迷信活动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法律之下,97年《殡葬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也规定了“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还有《民政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工商个字[1995]第225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禁利用合法证照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

但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前均已修订或因阶段性工作完成等原因而清理,不能直接使用。

当前法律环境

目前生效的相关规定中,可以参照适用的包括《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以及新生出联[1999]16号《新闻出版总署、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出版物的通知》等。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了“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的罪名和“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政处罚。而出版署与中宣部作为意识形态部门,做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严肃对待,其中规定了“不得出版借研究民俗传统文化之名,宣扬看相算命、占卜、看风水等愚昧迷信、伪科学的出版物”。“所有印刷、复制企业不得印制、复制宣扬愚昧迷信、伪科学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从两部门文件可知其定性:看相、算命、占卜、看风水等,都是迷信活动,而且宣扬迷信内容是“非法”的。按照法律,如从事此类活动造成不良后果,依法应当处以行政或刑事制裁。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色情等信息。

而且,根据目前笔者能够找到的唯一对“迷信活动”一词做出详细解释的省级政府规章——《黑江省查禁封建迷信活动规定》(现行有效)相关条款,我们很容可以确认更加具体的十项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愚弄群众的;用封建迷信手法为群众看病的;看相、卜卦、算命、抽贴、预测祸福的;降妖、驱邪的;看阴阳宅地的;用封建迷信手段制造和散布谣言,蛊惑群众的;煽动群众,求仙讨药的等等。

其中看病、降妖、驱邪、求仙讨药等做法都是黑龙江本地原生宗教——萨满教的巫医法术。在东北,以萨满为字号的养生馆、理疗店、文化类公司为数不少,其中的确暗藏着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大神”,以正规经营为名,为群众行巫术“治病”。

此外,与登记相关的是,在商标领域,国际知名的暴雪公司将其《星际争霸:幽灵》作品的英文名称“STARCRAFT:GHOST”向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总局商评委给出的理由是,“STARCRAFT:GHOST”属于易产生不良影响的词汇,有“占星术 ”和“幽灵”的含义,属于有违社会主义德风尚的封建迷信,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符。在司法程序上,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了暴雪公司的上诉。

笔者观点

1、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私下从事迷信活动,不造成负面后果则不会制裁。

2、依据中宣部文件,此类行为可以确认为迷信活动,迷信内容是非法的。

3、参照其他文件,将迷信活动作为经营项目经营,和将“幽灵”注册为商标一样,属于在商业领域的传播,显然不应支持。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虽然有此表述,但并不代表有表述就可以随意经营,这无法成为迷信合法的理由,不然,我们申请一个9110小类做经营范围试试?    

因此,遇到此类申请,应当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企业经营的,不予登记。等条款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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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实务算卦、看风水、八字取名能否办照?发布于2021-04-17 16: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