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测》认为探春的结局应是“海内落魄王妃”,并具体推测可能就是前八十回提到的南安郡王之妃。《姬子》则推测探春由南安太妃为媒妁,嫁给了第七十一回中给贾母送寿礼的粤海将军邬家。他们的具体论证暂且不说,共同的一点是认为“海外王妃”的结局不悲,所谓“如果说探春真的到中国以外的一个海岛小国做了王妃,仍不失其主子的地位和荣华富贵,那么探春真是太幸运了,把她的册子放在太虚幻境的薄命司中就显得不很适当了”(《蠡测》);“光就‘远适’本身,即使在封建社会,也不一定够得上悲剧。而就探春这个特定人物,从全书的情节发展和人物性格发展来看,亦即从她的客观处境和主观心情来看,她对于‘远适’倒是巴不得的事”(《姬子》)。
然而,这样一种看法实在是用现代人的思想去模范古人,缺乏历史的眼光。探春嫁到外国,又当了王妃,这结局不挺令人羡慕吗?诚然,这对于向往欧风美雨,渴望国外观光的20世纪的心理来说,对于喜欢以现代的思想立场“新编”历史题材的时髦风尚来说,是不错的。但不要忘记,我们现在面对的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并不是曹禺的《王昭君》或者新编的《文成公主》。
中国传统的思想一直认为和番远嫁是极大的悲剧,被遣嫁之人的命运是“薄命”到无以复加的,比死强不到哪儿去。即以和番远嫁的代表人物王昭君而言,历代不知有多少为她的“薄命”一掬同情之泪的诗词歌赋(当然也偶有变体、“例外”)。一直到马致远的《破幽梦孤雁汉宫秋》杂剧,仍然是“沉黑江明妃青冢恨”,让昭君不肯入番,投江而死。与其离弃祖国,毋宁死。这种把“故国”“故土”看得比生命还贵重的思想感情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这种传统自然无论从“积极”还是“消极”方面,都可引论申说,但作为“历史真实”、“客观存在”却是毋庸置疑的。
第六十三回曾以“莫怨东风当自嗟”这句诗作为林黛玉的花名签考语,预示她将泪尽而逝的命运。这句诗出自何处?原来就出自欧阳修的一首古风《明妃曲·再和王介甫》:
汉宫有佳人,天子初未识。
一朝随汉使,远嫁单于国。
绝色天下无,一失难再得。
虽能杀画工,于事竟何益!
耳目所及尚如此,万里安能制夷狄!
汉计诚已拙,女色难自夸。
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
狂风落日起,飘泊落谁家?
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王昭君去国外当王妃了,但“红颜胜人多薄命”,说得十分明白。和番远嫁的贾探春不正该入“薄命司”吗?
尤可注意的是,前八十回就有两首歌咏王昭君的诗。一首是薛宝琴新编怀古诗之七《青冢怀古》:
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
汉家制度诚堪叹,樗栎应惭万古羞。
另一首是林黛玉作《五美吟》之三《明妃》:
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
君王纵使轻颜色,予夺权何畀画工?
这两首诗是曹雪芹代书中角色拟作的,态度也很鲜明,无一例外认为和番远嫁是“红颜命薄”。
更要指出,据我推考,《青冢怀古》与《明妃》都是探春未来遭际的暗示,是“诗谶”,参见《暖香坞春灯谜与薛小妹怀古诗》及《探佚拾零》。
由上可知,“海外做王妃”是十分够格的悲剧,而且是“薄命司”中不可缺少的一幕。少了这一幕,“薄命司”的包蕴就不全面,缺了一个重要的侧面。因为十二钗的悲剧实际上是十二种不同的类型,各自代表一种人生道路,各有其独立的悲剧意义。十二钗的排列顺序是两两一对,互相比照。元春与探春,一个海内皇妃,一个海外王妃,有彼此映衬之妙。
贾元春归省时说过:“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又对贾政说:“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终无意趣!”而探春远嫁,则更是被送到“不得见人的去处”“骨肉各方”,她不仅没有“归省”的希望,贾府中人每月去“请安”的希望也没有。父母兄弟姐妹,家园故国,一概永别了,生离就是死别。这正是“红楼梦”曲子《分骨肉》何以要写得那么凄凄惨惨。这里突出强调的是骨肉分离,永无见面之日,不需要再来一个“遭变”“贬为庶人”才算悲剧,才有悲哀。
以上所论都说明探春远嫁海外为王妃并不是“太幸运”,而恰恰是薄命。下面再补充两处前八十回的有关“伏线”,可见探春做海外王妃的结局是曹雪芹固有的安排。
贾府那几个唱戏的女孩子,后来都分到各房名下,其分派或暗寓主人性格,或关联主人未来结局。如正旦芳官分给宝玉,小生藕官分给黛玉,正旦配小生,正暗示宝玉和黛玉的爱情,而宝钗却分到小旦蕊官,与宝玉名下芳官都属旦角,正暗伏宝玉和宝钗后来虽有夫妻名分,并无夫妻实事(见《薛宝钗的“金玉姻缘”》)。大花面葵官分给了湘云,正暗合湘云“英豪阔大”的个性。那么贾探春呢?她分到的不是别人,却是老外艾官,一个“外”字,分明暗示探春将远嫁海外。
第二十二回探春所作风筝谜语下有脂批:“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这说得很明白,探春结局只是“远适”,与“夫家遭变”“贬为庶人”完全不搭界,相反明确说“远适”在“事败”之前。
如果探春不是海外王妃,而是国内某个亲郡王的妃,那么第六十三回探春花名签上的考语就有问题了。因为一个海外国家即使很小,甚至是“中华”的属国,也还是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探春作为海外王妃,才可称“瑶池仙品”“日边红杏倚云栽”。“瑶池”比喻至高无上的“国主”之家,而“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如果是国内的亲郡王,就完全不具备这种身份了。第六十三回园中姐妹看了探春“必得贵婿”的花名签后开玩笑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明显是谶语。前一个王妃是泛称,指元春,实际是皇贵妃;后一个王妃指探春,因为她将是另一个独立国家的王妃,与元春地位基本相当,这样泛称元春为“王妃”而不必确指“皇妃”才很自然,探春与元春相连并称也才合情合理。如探春是国内亲郡王之妃,则元春与探春的君臣关系十分明确,两“王妃”并称就不太妥当了。
元春、探春成为帝王后妃都有生活原型,即曹雪芹的两个姑妈。这两个生活原型倒都是国内郡王之妃。元春的原型是平郡王纳尔苏之妃,探春的原型除了曹寅的一个奏折上提到确有其人外,至今缺少具体史料,究竟嫁与哪一位王子,最后结局如何,俱不得而知。但“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曹雪芹把她们写到小说里,一个写成皇贵妃,一个写成海外王妃。如果写探春是“海内落魄王妃”,那就犯了大忌,变成“干涉时世”的“真事”而非“假语”了。
丁淦《姬子》文中推测探春将嫁给粤海将军邬家,并未提出真正有说服力的证据。张庆善《蠡测》文中论证探春将嫁给南安郡王为妃,只是成婚之际南安郡王突然发生政治变故,使探春从王妃高位跌到了庶人的底层。且不说这种论断证据过于薄弱,即使假设有此可能,那么探春未过门之前南安郡王即已“遭变”,否则探春就不必“远嫁”了。果真如此,贾府还会把探春嫁过去吗?只怕是避之唯恐不及吧。我们只看秦可卿死了贾珍要买“坏了事”的义忠亲王原来用的棺木,贾政还再三劝谏,脂批曰“政老有深意存焉”,意思说贾政十分明智,要和“坏了事”的政治势力“划清界线”免受连累。我们再看忠顺王府的长史来贾府索要琪官时,贾政又是何等惶恐,大骂宝玉“祸及于我”,可知贾政对于朝廷政治背景情况是十分敏感的。那么贾政又怎么会把自己的女儿主动嫁给一个被遣戍海疆的落魄郡王呢?那不是自找麻烦吗?可见即使假设探春有可能嫁给“落魄郡王”,这种假设也难以成立。
不过张庆善注意到南安郡王与南安太妃一同出现,而没有提到南安王妃,第七十一回南安太妃见宝钗、宝琴、黛玉、湘云和探春五位姑娘,这一情节可能的确隐伏着八十回后的有关故事。原文描写南安太妃“因一手拉着探春,一手拉着宝钗,问几岁了,又连声夸赞。因又松了他两个,又拉着黛玉宝琴,也着实细看,极夸一回”。后来南安太妃想从这几位姑娘中挑选儿媳是可能的。周汝昌《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中有这样一段:“黛玉自述,三岁时癞僧告诫:总不许见外姓人,方可平安了此一生。这预示着外人(南安太妃?)见她生得绝色,图谋强娶,而这就牵及了宝玉的政治安全问题(外人深知,必先除宝玉,方能图得黛玉,因他二人将要订亲)。黛玉看清了形势的险恶,只有自己一死,方能解除这一险情困境,方保宝玉平安无事。雪芹写黛玉不肯要‘臭男人’拿过的东西,中有深意。”这是一种推测。南安太妃见贾府几位姑娘的情节究竟隐伏什么,还需待以时日深入研究。但是,贾探春不会嫁给南安郡王而要远嫁海外却是可以肯定的。
《蠡测》一文还有值得肯定的一点,它指出第五回探春的“册子”上“画着两人放风筝……”,这“两人”是贾政和王夫人,并证以《分骨肉》曲子中“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这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
胡风《石头记交响曲序》论到薛宝琴和真真国女儿时,说过几句深刻的话:“‘汉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那首诗是寄寓了曹雪芹深远的思想追求的。通过这首诗和宝琴叙述的那个女子的形象(当然是空想的),曹雪芹寄托了他的遐想,热望能够从国际上(汉南——外国)取得社会人生的理想,借以认识已经进入了末世的中国历史,替中国人民的命运开拓出一个光明的出路……在文学上(我还只能说在文学上),这样用全身心向国际上(汉南——域外)追求解决历史(人生)绝境问题的思想出路的,在18世纪就有了一个曹雪芹。而一直到了将近两百年以后的20世纪初,这才仅仅又有了一个鲁迅而已,而已!”如果联系佚稿中贾探春海外做王妃的远嫁,则更能够体现胡风这一卓论的深邃意义。虽然曹雪芹并没有完全背弃传统观念,仍然用王昭君(传统的王昭君)比拟探春,仍然认为远嫁海外是不幸,当入“薄命司”,写得那样凄凄惨惨,悲悲切切,可是他毕竟让探春嫁到海外去了,而不像马致远让王昭君跳到边境线上的黑河里自尽。这就是突破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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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红楼梦】探春是海内王妃还是海外王妃?发布于2021-06-02 16: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