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原文】

  13.3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

  【译文】

  孟子说:“求索就能得到,放弃便会失去,这种求索有益于得到,因为所求的东西就在我自身。求索有一定的方法,能否得到却决定于天命,这种求索无益于得到,因为所求的东西是身外之物。”

  【读解】

  在我自身的,是知识的积累,思想修养人生境界的追求, 一句话,是精的自我完善。身外之物则是金钱富贵,名誉地位。

  前者全在于自我,只要坚持追求,便可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叫“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后者则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并不是你一厢情愿地追求就可以得到的。所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更不要苟且,失去自我。

  


四书五经大学中庸四书五经六艺,四书五经是什么,四书章句集注,五经是哪五经孟子论语围炉夜话吕氏春秋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孟子179发布于2021-07-10 23: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