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10.2北宫锜⑴问曰:“周室班⑵爵禄也,如之何?”
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⑶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⑷。天子之卿受地视⑸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⑹,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1)北宫錡:人名,战国时期卫国人。(2)班:赵岐注曰:“列也”,为规定等级之意。(3)不能:不能犹不足也。(4)附庸:指附属于诸侯大国的小国。《诗·鲁颂·閟宫》:“锡之山川,土田附庸。” 郑玄 笺:“赐之以山川土田及附庸,令专统之。”《礼记·王制》:“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诸侯曰附庸。”郑玄 注:“附庸者,以国事附於大国,未能以其名通也。”《北史·周纪上·太祖文帝》:“立萧詧为梁主,居江陵,为魏附庸。”聂绀弩 《季氏将伐颛臾》:“现在还嫌财发得不够,又要去打劫那附庸颛臾,使得颛臾和本土的许多人民都家破人亡,妻离子散。”(5)视:犹“比也”;视同,视为。(6)粪:《周礼·草人》:“凡粪种。”注:“凡所以粪种者,皆谓煮取汁也。”《老子·四十六》:“却走马以粪。”《礼记·月令》:“可以粪田畴。”这里用为施肥治田之意。
【译文】
北宫錡问:“周王室颁布的爵位和俸禄,是怎么样的呢?”
孟子说:“详情已不知道了。诸侯们都厌恶它妨害了自己的利益而把这方面的典籍销毁了,但我也听说过大概的情况。天子是一级,公是一级,侯是一级,伯是一级,子、男同是一级,总共五个等级。君是一级,卿是一级,大夫是一级,上士是一级,中士是一级,下士是一级,总共六个等级。天子控制的地方,方圆千里,公侯的封地方圆百里,伯的封地方圆七十里,子、男爵的封地方圆五十里,总共四个等级。不能达到方圆五十里的,不能与天子联系,只能附属于诸侯,叫做附庸。天子朝中的卿所受的封地视同为侯爵一样,大夫的封地视同为伯爵,元士的封地视同为子、男爵。
“大的诸侯国方圆百里,国君的俸禄十倍于卿,卿的俸禄四倍于大夫,大夫的俸禄倍于上士,上士倍于中士,中士倍于下士,下士与在官府服役的平民同样俸禄,俸禄足以代替他们耕种的收入。次一等的诸侯国方圆七十里,国君的俸禄十倍于卿,卿的俸禄三倍于大夫,大夫倍于上士,上士倍于中士,中士倍于下士,下士与在官府服役的平民同样俸禄,俸禄足以代替他们耕种的收入。
“小的诸侯国家方圆五十里,国君的俸禄十倍于卿,卿的俸禄二倍于大夫,大夫倍于上士,上士倍于中士,中士倍于下士,下士与在官府服役的平民同样俸禄,俸禄足以代替他们耕种的收入。
“耕种者的收入大概是这样,一个农夫有百亩地;百亩地都施肥耕作,上等的农夫可供养九人,稍次一点的可供养八人,中等的可供养七人,稍次一点的可供养六人,下等的可供养五人。平民在官府服役的,俸禄按这个来分等差。”
【读解】
这一篇是论述国家的行为方式,即天子治理国家,治理诸侯国,治理为官者的一种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即被称为“礼”,即社会行为规范。有了这个规范,人们在有所行为时,就要按照这个行为规范来行为。我们且不论这个规范是否合理,我们只是从中看到,凡治理国家,治理人民,国家的行为方式必须要选择最佳的,最好的,才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当然,周初所制定的这个行为规范至春秋战国时期已被废弃,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个行为规范是错误的,因为时代的发展,人民思想的变化,尤其是私有制的畸形发展,使得春秋战国时期的人们的贪欲更加膨胀,因此才导致周初的这个行为规范被废弃。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不论什么样的国家,不论任何时代,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这个国家才能存在下去。而国家行政的行为方式,亦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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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孟子133发布于2021-07-11 00:0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