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齐人有一妻一妾
【原文】
8·33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⑴。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⑵,吾将瞰良人之所之也⑶。”蚤起⑷,施从良人之所之⑸,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⑹,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⑻,骄其妻妾。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注释】
(1)餍:饱。(2)显者:显赫人士。(3)瞰:窥视,窥探。(4)蚤:同“早”。(5)施:赵岐注为“施者,邪施而行,不欲使良人觉也”。古之“斜”字。(6)墦:坟冢。(7)讪:讥讽。(8)施施:喜悦得意的样子。
【译文】
齐国有一个人,家里有一妻一妾。那丈夫每次出门,必定是吃得饱饱地,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他妻子问他一道吃喝的是些什 么人,据他说来全都是些有钱有势的人。他妻子告诉他的妾说:“丈夫出门,总是酒醉肉饱地回来;问他和些什么人一道吃喝,据他说来全都是些有钱有势的人,但我们却从来没见到什么有钱有 势的人物到家里面来过,我打算悄悄地看看他到底去些什么地 方。”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便尾随在丈夫的后面,走遍全城,没有看到一个人站下来和他丈夫说过话。最后他走到了东郊的墓地,向祭扫坟墓的人要些剩余的祭品吃;不够,又东张西望地到别处去乞讨--这就是他酒醉肉饱的办法。
他的妻子回到家里,告诉他的妾说:“丈夫,是我们仰望而终身依靠的人,现在他竟然是这样的!”二人在庭院中咒骂着,哭泣着,而丈夫还不知道,得意洋洋地从外面回来,在他的两个女人面前摆威风。
在君子看来,人们用来求取升官发财的方法,能够不使他们的妻妾引以为耻而共同哭泣的,是很少的!
【读解】
这已经成了一则很著名的寓言故事。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孟子的原意是讽刺他那个时代不择手段去奔走于诸侯之门,求升官发财的人,他们在光天化日下冠冕堂皇,自我炫耀,暗地里却行径卑劣,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孟子·离娄下·鉴赏】 《孝经·谏诤》中曾说孔子认为“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相对于这种温和的论调,孟子对于君臣关系的理解,就要激烈得多。《梁惠王下》篇中记录了这样一段对话:“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我们知道,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臣子弑君的事时有发生,而中国封建王朝的每一次更替,几乎都是一次臣子推翻君王的过程。那臣子到底可不可以弑君呢?齐宣王可谓向孟子提出了一个为难的问题,所谓“为难”是因为从“君臣有序”的角度来看,臣弑君是大逆不道、切切不可的,但从“民为贵”的角度来看,一些暴君当政又必然会影响到老百姓的安宁。在这个问题上,孔子是比较圆滑的,对于无道之君,他只希望士人们明哲保身,以待有道,而不提倡采取反抗的方式。孟子就不同了,他很明确地表示诛杀商纣那般不讲仁义的暴君,绝对算不上以下犯上、篡权夺位,这和《周易·革》上说的“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几乎如出一辙,完全肯定了推翻无道政权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这样一来,孟子提倡的君臣关系就和后世所提倡的君臣关系有本质上的区别了,前者是以“道义”为核心的,而后者却是以“忠”为核心的。因为以“道义”为核心,要求“君臣以义合”,所以这就决定了孟子的君臣观一定是从相对关系上着眼的。孟子有一段很经典的言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离娄下》)君臣之间地位上的高低并不影响人格上的平等。看来,孟子认为要达到君臣之间关系的和谐,更重要的责任在于君主而不是臣子,只有君使臣以礼,臣才应当事君以忠。这种“君臣有义”的关系在后世几乎成了所有臣子的共同理想,所以刘备与关羽、张飞、诸葛亮之间那种投桃报李、君臣相敬的关系才会传为美谈,被后世所称道。
孟子对君臣观的描述中还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就是他几乎没有提到臣对君的“忠”,似乎完全把这个在孔子眼中还十分重要的内容给遗忘了,而更多地在强调君对臣的“礼”。他所称道的是战国以前的那种君臣关系:那时候的贤士,如果王公贵族不向他们恭恭敬敬地尽到礼节,就不能经常见到他们,连想见到都难,更别提把他们当作臣子来使唤了。他还强调,从德行上来讲,有德之臣的地位应该是高于君主的,所以商汤对于伊尹,首先是把他当成老师向他学习,然后才把他当成臣子。齐桓公对于管仲,也是先把他当成老师向他学习,然后才把他当成臣子。如果天下的君主都像商汤和齐桓公那样做,不费什么力气就能称霸天下了。“不费力气”自然是有些夸张,但是国家是否有一群贤能的大臣,君王与臣子的关系是否和睦,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左右着国家的兴衰荣辱,这方面的史实数不胜数。
前面说过,孔子和孟子都认为君应当“使臣以礼”,这个“礼”并不光指表面上的尊重和礼遇,还包括君主自身的德行是否高尚,是否能推行仁政,王道天下。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到了,臣子才应该对君王尽忠职守;如果这两点君王都未做到,臣子还对他忠心不二,那么不是愚忠,就是大奸,都不会给国家和百姓带来什么好处。所以孟子不但不提到“忠”字,相反认为如果一个君王不行仁义就应当劝谏,劝谏了不听就该抛弃官职,或者投奔其他的有道之君,严重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易其位”或“诛一夫”。春秋时晋国向虞国借道攻打虢国,宫之奇向虞公进谏,百里奚却没有。后来宫之奇预见到虞国将亡,就带着族人逃到西山,而百里奚却不声不响地离开虞国去了秦国,那时候他已经七十岁了。看起来百里奚和宫之奇二人,后者更值得赞赏,可是孟子却对百里奚推崇备至,可见,孟子从来没有臣子一定要对君王忠心无二的想法。
不过后世的统治者对孟子的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太满意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读《孟子》读到以上的话,便勃然大怒声称:这老儿要是活到今天,朕非杀他不可。还要撤去孟子在孔庙配享的资格,将之赶出孔庙,并下诏谁敢谏说以大不敬论。相对孟子的君臣观,法家的观点显然更合君主的心意,比如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就一再强调君王要巩固自己的权势,掌握绝对的权力,绝不可相信任何人,甚至包括自己的妻儿亲人;与孟子提倡的君臣之间其乐融融的关系不同,韩非主张君主要时时监视臣下,随时动用杀伐大权,以使大臣们心生恐惧,不敢二心,君主与大臣也不可太亲近,而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增加威严感。这样的思想在之后的几千年里逐渐得到了发展,成为了封建帝王们牢握君权的不二法宝。
孟子不仅在君臣关系的问题上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在对其他事情的认识上也是如此。通过本篇的一些章句,我们不难发现,孟子对孔子思想的继承并非亦步亦趋,而是融入了自己的看法。与他相比较而言,后世的某些儒生只知僵化地学习先贤之道,不免为世人所讥笑。一部《儒林外史》写尽科举制下变异的儒生百态,而回归儒学之初,看孟子所言所行,必然能对儒家精神的内涵有更为正确的理解。
本篇第二章中,孟子就郑国的执政者子产“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离娄下》)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子产这个人,是孔子下过定论的,别人问孔子“子产这个人怎么样”,孔子就回答“惠人也”(《论语·宪问》)。撇开孔子的论断不言,按照一般的价值判断标准,子产身居高位,能够用自己的马车渡一般的老百姓过河,这样的行为自然是值得称道的。然而,孟子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他指出子产是“惠而不知为政”。作为一个执政者,应当以治理好国家为己任,哪里能仅仅在一两件事上费心劳力呢?子产如果处理好了国家政务,百姓们就不会无桥渡河,他现在做的事在孟子看来不过是小恩小惠罢了,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经孟子这样一番质疑,执政者的责任就更加明确了。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看问题的角度一经转换,对事物的评价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而孟子就是以国家人民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并非局限于部分人的小利。
再看孟子对于“逢蒙学射于羿”(《离娄下》)一事的看法。逢蒙杀了教自己射箭的羿,世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全是逢蒙的罪过,孟子却又作奇语道:“是亦羿有罪焉。”(同上)如此一来,我们和贤者公明仪一样,都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受害者怎么转身一变也有了过错呢?孟子就举出同样是教射箭的人尹公之他的例子,以此作为范本来谈论交友之道,羿自然就成了反面教材。子濯孺子在生死关头能够如此信任尹公之他教出的弟子,关键就在于“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孟子言下之意,羿选择的弟子逢蒙做出如此恶事,羿自身未免有些不正之处,一方面导致“取友不端”,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自然也不能使逢蒙在道德品质上受到良好影响而得到提高。这样的对比之后,我们便不得不承认,孟子的确言之有理,并非故作惊人之论。
本篇乃至于全书中,孟子的这些超于常人识见之上的看法还有很多,亦散见于一些简短的句子中。如,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离娄下》)君子行事,但以大义为准则,而不必拘泥于言必信、行必果这一套做法。由上述种种可见,孟子往往强调以大原则为着眼点,在具体行为方法上则倾向于灵活变化,且思想上也是多出己见、少有附会。读孟子之言,如见其人,而追源溯流之后,可叹大儒之风采,儒道传流之初,哪里尽是读腐了书的陈最良之流呢?
本篇最末,是流传甚广的“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孟夫子刻画毕肖,中间无一议论,只在最后轻轻巧巧地抛出一句“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如黄蜂之尾刺,立即刺中一切卑颜求富者的要害,嬉笑怒骂都蕴藏于无形之中。读者痛快一场之后,对孟夫子的真性情、真面貌自可认识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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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孟子122发布于2021-07-11 00:0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