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3.2 三家者以《雍》彻①。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②,’奚取于三家之堂?”

 注释

 ①三家:鲁国当政的三家大夫孟孙、叔孙、季孙。《雍》:《诗经.周颂》中的一,为周天子举行祭礼后撤去祭品、祭器时所唱的诗。彻.同“撤”,古代祭礼完毕后撤祭馔,乐人唱诗以娱

②“相维辟公,天子穆穆"二句:诸侯都在助祭,天子恭敬地主祭。见《雍》诗。相(xiàng),助祭的人。维,用于句中的助词,可以译为“是”。辟(bì)公,诸侯。穆穆,庄严肃穆。

翻译

孟孙、叔孙和季孙三家祭祖时,唱着《雍》这首诗歌来撤除祭品。孔子说:“《雍》诗说的‘诸侯都来助祭,天子恭敬地主祭’怎么能用在三家大夫的庙堂上呢?”



【解读】


制度破坏者都没有好下场


春秋时期的鲁国,由“三桓”联合执政,轮流掌管鲁国大权达三百多年。在此期间,三桓之间争权夺利,大肆扩张封地,私自建造城池,将鲁国国君玩弄于股掌之间,僭越行为时有发生。比如,季孙氏公然在家庙中使用天子礼仪,孟孙氏、叔孙氏也不遑多让,在祭祀祖先之时,演唱只有天子才能唱的诗——《雍》。

 

历史上,像三桓这样的当权者总是利令智昏,做出不合身份的越礼之事。当时,他们觉得这样做对自己肯定是有利的,但事实上,这是一种短视行为,其僭越之举往往为他们的灭亡种下祸根。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而执政者的行为就是天下人的榜样。所谓上行下效,讲的就是这个理。

 

关于这一点,最典型的实例当属曹操僭越,以及由此引发的朝代更迭。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乘势挟天子以令诸侯,掌握了汉朝的实权。曹操虽然没有废掉汉帝,但在其生前已经僭越礼制,使用天子礼仪。此外,他的所作所为,完全不是一个大臣的应有的。比如,国家所有的军机要务,全部由他裁决,甚至皇上的私生活也得由他决定。他还先后杀掉董贵人、伏皇后,哪里有一点臣子之礼?所以,诸葛亮等人才说他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建安十八年(213年),他威逼汉献帝封自己为魏公,以封地为魏国,并在邺城建立魏王宫铜雀台,享有天子之制。同时,他上朝时“参拜不名、剑履上殿”。几年后,他又逼迫汉帝封他为魏王,并可以册立世子。他的种种僭越行为,为篡夺东汉政权做好了一切准备。所以,在他死后不久,其子曹丕便废汉献帝自立,建立魏国。

 

曹魏立国后,仅仅过了四十余年,司马氏父子便学着曹操的样儿,僭越礼仪,篡夺朝政,最终废掉魏帝建立晋朝。但晋朝建立过程中可耻的无礼行为,100多年后便被权臣刘裕效法。历史轮回的结果是,晋朝皇帝被废,刘宋建立。之后,萧道成、萧衍、陈霸先依样画葫芦,先后废掉了刘宋、齐朝和梁朝皇帝。

 

其实,仔细想想,他们以自己的贪欲僭越,也同样打开了下属们的欲望之门。当时机成熟,下属们自然会僭越礼制,满足权欲,且没有一点儿愧意。

 

若是按照现代观点来看,任何社会形态都存在着共同遵守的秩序、规范和礼仪,有些秩序和规范是强制性的,不能随意进行破坏。例如,如果企业领导带头破坏制度,下属和员工自然会群起效仿,制度荡然无存,效益无从谈起,企业最终亏损破产,受害的自然还是企业的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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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论语》解读---《八佾第三》之3.2发布于2021-07-11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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