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对照《资治通鉴》
周纪二·商鞅变法(前361-356)
【我们的新版《资治通鉴》,有文有白,有详尽的生僻字注音,有疑难点的注释。这篇文章中间有配套音频链接。正文结束后,有对商鞅变法的分析。欢迎批评指正。】
卫鞅想变法改革,秦国的贵族都不赞同。他对秦孝公说:“不能和下层人商议开创大业的事,只能和他们分享成功的果实。追求至高道德的人,与凡夫俗子没有共同语言,要建立大业也不能去与众人商议。所以圣贤之人只要能够强国,不会拘泥于老的条条框框。”
上大夫甘龙反驳说:“不对,按照传统办法来治理,才能使官员熟悉规矩,百姓安定不乱。”卫鞅说:“普通人只知道安于守旧,书呆子往往陷于书本上的知识范围。这两种人,让他们循规蹈矩做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商讨旧制之外开创大业的事。聪明的人制订法规政策,愚笨的人只会受制于成法;贤德的人因时而变,无德无才的人才死守成规。”秦孝公说:“说得好!”便任命卫鞅为左庶长这一要职。
于是卫鞅制定了变法的法令,下令把居民按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组织起来,互相监督,一家有人犯法,其他几家如果不检举揭发,就要和犯罪的那家受到同样处罚。举报阴谋的人与战场杀敌立功的人获同等赏赐,知情不报的人按临阵降敌给以同等处罚。立军功者,可以获得上等爵位;因私事斗殴的,以其轻重程度处以不同刑罚。致力于农业,耕田织布,生产粮食布匹多的人,免除他们的赋税和劳役。不务正业,因懒惰致贫的人,全家罚为官府奴隶。王亲国戚没有获得军功的,不能列入宗室享受特权的名册。明确由低到高的各级爵位和官职,分别配给应享有的田地房宅、奴仆侍女、衣饰器物。使有功劳的人获得荣誉,没有功劳的人即使再富有也不能给他地位和光彩。
(迁木立信)
【延伸分析:】
一、商鞅变法给了民众更大自由还是剥夺了民众自由?
商鞅变法无疑是战国时期几大变法中比较彻底和激烈的,其中一个明显的标志就是明文规定“废井田,开阡陌”——“私田”正式得到法律承认并保护,土地允许自由买卖,而井田上的奴隶随着累世公卿的衰落逐步恢复了自由身。但是奴隶们真的自由了吗?
奴隶人身虽然恢复了自由,实际上却已经一无所有。这一点是不是很像美国的废奴运动之后的情况?更何况他们恢复人身自由后,国家还有更严格的法律等着他们。他们必须居住在居民区,而且没有迁徙的自由,甚至到隔壁村里散步都需要组织上批准。他们还要缴纳沉重的赋税,承受繁重的徭役;纳入编户,监督邻里,相互告发。这样的日子,恐怕并不比当奴隶更好。当然,这样做对于国家的好处显而易见,包括强行推行小家庭制,改变父子、兄弟几口子一起住的习惯,都大大加强了对基层的管控。
二、商鞅变法为什么在秦国成功了,却没有在别国推行?
首先,秦国贵族比较薄弱,变法阻力小。从文化上说,秦与东方相比本来就是文化弱国,东方各国贵族很大程度上掌握了对知识的垄断权,对经典的解释权,也就更能够影响朝野舆论,但秦国贵族没能做到对知识文化强有力的垄断,这使得商鞅来和秦贵族论战时,秦贵族根本无力发起强有力的舆论攻势来反对变法。同时,文化上的弱势使得秦本身比较容易接受外来的法家思想。
其次,秦国危机感最强,河套、渭泾上游、西部、西南部山区环伺着戎狄、匈奴、羌等部族,对秦造成严重的军事威胁,而东方又长期与魏等国征战,所以到了秦孝公,他急需一场国家主义的变革来增强军事和经济实力。
商鞅变法成功地镇压了百姓,国内控制空前加强,增加了赋税收入,国家府库充实,扩大了兵役来源,军事力量大增,吞并八荒,横扫六合。然而焚烧典籍,以至于后来的焚书坑儒,都是对商鞅思想的进一步贯彻。以吏为师,恫吓愚民,强征民众,险些葬送了中华文明,也最终葬送了秦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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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商鞅变法发布于2021-06-29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