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文皇帝上之下元嘉九年(公元432年)

初,晋谢混尚晋陵公主。混死,诏公主与谢氏绝婚;公主悉以混家事委混从子弘微。混仍世宰辅,僮仆千人,唯有二女,年数岁,弘微为之纪理生业,一钱尺帛有文簿。九年而高祖即位,公主降号东乡君,听还谢氏。入门,室宇仓廪,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君叹曰:“仆射平生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亲旧见者为之流涕。是岁,东乡君卒,公私咸谓赀财宜归二女,田宅、僮役应属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葬东乡君。

混女夫殷睿好樗蒲,闻弘微不取财物,乃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或讥之曰:“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理之不允,莫此为大。卿视而不言,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设使立清名而令家内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乎!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也!”

    柏杨白话版:432南宋·元嘉九年)

 最初,晋帝国国务院执行长尚书仆射)谢混娶晋帝国晋陵公主(十五任帝司马昌明的女儿)。后来,谢混死(谢混被刘裕诬杀,参考四一二年九月),十六任帝(安帝)司马德宗下诏(刘裕诏),命晋陵公主跟谢家断绝婚姻关系;晋陵公主遂把家事全部委托给谢混的侄儿谢弘微。谢混几世都是宰相级重要官员,家产庞大,仅奴仆就有一千人,可是没有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年仅数岁。谢弘微尽心经营,一文钱或一尺布都记有账簿。过了九年,刘裕称帝(四二〇年六月),晋陵公主降号称东乡君,南宋帝国政府准许她再回谢家。晋陵公主进门之后,房屋粮仓跟过去完全一样,开垦荒地,再加上不断购买,农田比从前还多。晋陵公主叹息说:“谢混在世时,特别重视这个孩子,可以说有知人之明,他不能算死!”亲戚旧友,看到这种情形,都感动流泪。

  本年,晋陵公主逝世。无论政府或谢家,一致认为:金银财宝应归二位女儿,而农田、住宅、奴仆,应归谢弘微。然而,谢弘微一样也不要,并且用自己的俸禄,安葬晋陵公主。

  谢混的女婿殷叡喜爱赌博,知谢弘微拒绝接受谢家财产,于是,把妻子的妹妹、伯母和两位姑母应得的谢家财产,全部夺取,用来偿还赌债。妻子谢女士受堂兄谢弘微的感化,对丈夫的挥霍毫不表示意见。有人曾指责谢弘微,说:“谢家累世积蓄,不过供给殷先生下一次赌注,不合理的事,莫过于此。你亲眼看见,却不说一句话,好像把东西抛进江海,还认为自己廉洁。假使为了博取一个清白的名声,而使家庭生活困难,并不值得称赞。”谢弘微说:“亲戚们夺取财产,实在卑鄙可耻。现在,殷叡的妻子(谢混的女儿)都不干预,我怎么可以教导她去争执?家产分得多、分得少,总不会不够用。身死之后,谁还关心身外之物!”

    读书笔记:有一个成语叫惩恶扬善,对于坏人做坏事不闻不问,就是对好人的不公平,甚至会造成伤害。谢弘微的人品值得敬仰,但其迂腐一面却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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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779——纵容坏人是对好人的伤害发布于2021-07-07 22: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