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景平元年(公元423年)

  己未,诏征豫章太守蔡廓为吏部尚书。廓谓傅亮曰:“选事若悉以见付,不论;不然,不能拜也。”亮以语录尚书徐羡之,羡之曰:“黄、散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复措怀;自此以上,故宜共参同异。”廓曰:“我不能为徐干木署纸尾!”遂不拜。干木,羡之小字也。选案黄纸,录尚书与吏部尚书连名,故廓云然。

沈约论曰:“蔡廓固辞铨衡,耻为志屈;岂不知选、录同体,义无偏断乎!良以主暗时难,不欲居通塞之任。远矣哉!

柏杨白话版:423南宋·景平元年)

  正月二十一日,南宋帝(二任少帝)刘义符下诏征召豫章郡(江西省南昌市)郡长蔡廓当文官部长(吏部尚书)。蔡廓对国务院总理(尚书令)傅亮说:“文职官员的任免和升迁凋补,如果授给我全权,我可以接受;如果不能,我不接受。”傅亮告诉主管政府机要(录尚书事)徐羡之,徐羡之说:“禁宫咨询官(黄门侍郎、散骑侍从官(散骑常侍)以下官职,全权委托蔡廓,我们不说一句话。但这些官职以上的人选,应该共同研究办理。”蔡廓说:“我不能专门在徐干木黄纸尾巴上签名!”遂予拒绝。干木是徐羡之的乳名。文官任免和升迁调补的签呈稿件,一向都写在黄纸上(犹如十八世纪以来,各国对于某一类报告,往往用黄色封面或白色封面发表,称“黄皮书”“白皮书”一样),主管政府机要(录尚书事)及文官部长(吏部尚书),同时签名,方才有效,而蔡廓认为应单独负责。

    沈约曰:

  蔡廓坚决辞让人事行政工作,认为不能完全做主,是一种耻辱。他难不知“选拔”和“录用”是二位一体?不能只重视其中之一!只不过君王昏庸,时势艰难,蔡廓一个人不打算担当疏通人才渠道的责任而己,见识诚为远大。

读书笔记:即使在封建制度下,人才选拔也是按照一定的程序,经过小范围协商决定的,而蔡廓却想一个人说了算,既不符合制度程序,恐怕也不可能做平科学有效。沈约说他不欲居通塞之任,见识远大,更是无从谈起。一个人,国家有需要,却找理由推脱,责任感在哪里?如果大家都这样“有责任感”,那朝廷岂不是会为之一空?逃避责任的人应该受到谴责,而不是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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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740——逃避责任的人应当受到谴责发布于2021-07-07 22: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