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

  赵伦之、沈林子破鲁轨于石城,司马休之、鲁宗之救之不及,遂与轨奔襄阳,宗之参军李应之闭门不纳。甲午,休之、宗之、轨及谯王文思、新蔡王赐、梁州刺史马敬、南阳太守鲁范俱奔秦。宗之素得士民心,争为之卫送出境。王镇恶等追之,尽境而还。


初,休之等求救于秦、魏,秦征虏将军姚成王及司马国璠引兵至南阳,魏长孙嵩至河东,闻休之等败,皆引还。休之至长安,秦王兴以为扬州刺史,使侵扰襄阳。待御史唐盛言于兴曰:“据符谶之文,司马氏当复得河、洛。今使休之擅兵于外,犹纵鱼于渊也;不如以高爵厚礼,留之京师。”兴曰:“昔文王卒羑里,高祖不毙鸿门;苟天命所在,谁能违之!脱如符谶之言,留之适足为害。”遂遣之。

诏加太尉裕太傅、扬州牧,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以兗、青二州刺史刘道怜为都督荆、湘、益、秦、宁、梁、雍七州诸军事、骠骑将军、荆州刺史。道怜贪鄙,无才能,裕以中军长史晋陵太守谢方明为骠骑长史、南郡相,道怜府中众事皆咨决于方明。方明,冲之子也。

    柏杨白话版:415(晋·义熙十一年)

  晋帝国阆中侯赵伦之、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部军事参议官(太尉参军)沈林子击破荆州兵团将领鲁轨据守的石城。司马休之、鲁宗之率军援救,已来不及,遂同鲁轨一齐投奔襄阳。鲁宗之的军事参议官(参军)李应之紧闭城门,拒绝鲁宗之入城。

  五月十二日,司马休之、鲁宗之、鲁轨以及進王司马文思、新蔡王司马道赐(不是谋杀刘敬宣的司马道赐)、梁州(州政府设南城【陕西省南郑县南】)州长马敬、南阳郡郡长鲁范,一齐投奔后秦帝国。鲁宗之一向深得知识分子及人民的爱戴,大家争着护送他逃出国境。武陵郡郡长王镇恶等,一直追到国境线才回军。

  最初,司马休之向后秦帝国及北魏帝国求救。后秦帝国征虏将军姚成王及稍早投奔后秦的司马国璠,率军抵达南阳(河南省南阳市);北魏帝国南部总监(南部大人)长孙嵩率军抵达河东郡(山西省夏县)得到司马休之失败消息,都率军班师。司马休之到了长安,天王姚兴任命他当扬州州长,反攻襄阳。执法监察官(侍御史)唐盛报告姚兴说:“根据预言书记载,司马家(晋帝国)将收复河洛(河南省中部),现在派司马休之在外统御军队,就好像把鱼放回大海;不如给他一个高贵的爵位和丰厚的待遇,留在京师(首都长安)。”姚兴说:“从前,姬昌终于脱离羑里(商王朝末任帝子受辛【纣】把姬昌囚禁羑里,后来仍是释放)刘邦最后也没有在鸿门丧生(参考前二〇六年十二月,如果那是上天的旨意,谁能违抗?如果真的应验了神秘预言书,留下他更促使灾难加重。”命司马休之出发。

  晋帝司马德宗下诏(刘裕诏):加授全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太尉)刘裕太傅(上三公之二)、京畿总卫戍司令(扬州牧),上殿时不解佩剑、不脱木屐、入朝时不必碎步慢跑、奏事时司仪不传报姓名(“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一旦出现,我们已听到篡夺列车进站时的鸣笛)。任命兖、青二州(州政府设京口【江苏省镇江市】)州长刘道怜当荆湘益秦宁梁雍军区司令长官(都督荆湘益秦宁梁雍七州诸军事)、骠骑将军、荆州(州政府设江陵【湖北省江陵县】)州长。刘道怜品格低劣,贪污卑鄙,没有才能;刘裕命中军将军府秘书长(中军长史)、晋陵郡(江苏省常州市)郡长谢方明当骠骑将军府秘书长(骠骑长史)、南郡(湖北省江陵县)郡长。刘道怜司令部及将军府、州政府中所有事务,都由谢方明裁决。谢方明是谢冲的儿子(谢冲,参考三九九年十月;刘道怜是刘裕同父异母的老弟)

读书笔记:击溃司马休之基本上就已经扫清了东晋的支持力量,所以刘裕迫不及待地接受“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的待遇,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指使手下索要这样的待遇,因为皇帝一般不会主动授予这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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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702——刘裕敲响东晋的丧钟发布于2021-07-07 23: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