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熙六年(公元410年)
魏主嗣以郡县豪右多为民患,悉以优诏征之。民恋土不乐内徙,长吏逼遣之,于是无赖少年逃亡相聚,所在寇盗群起。嗣引八公议之曰:“朕欲为民除蠹,而守宰不能绥抚,使之纷乱。今犯者既众,不可尽诛,吾欲大赦以安之,何如?”元城侯屈曰:“民逃亡为盗,不罪而赦之,是为上者反求于下也,不如诛其首恶,赦其馀党。”崔宏曰:“圣王之御民,务在安之而已,不与之较胜负也。夫赦虽非正,可以行权。屈欲先诛后赦,要为两不能去,曷若一赦而遂定乎!赦而不从,诛未晚也。”嗣从之。二月,癸未朔,遣将军于栗磾将骑一万讨不从命者,所向皆平。
柏杨白话版:410年(晋·义熙六年)
北魏帝(二任明元帝)拓跋嗣(本年十九岁)因各郡县土豪劣绅多数成为人民的祸害,于是用措辞温和的诏书,强行征调他们集中京师(首都平城)。土豪劣绅依恋故土,不愿意迁移,郡长县长强迫执行,于是少年人和无赖汉纷纷逃亡,到山窝草泽之中相聚,干起抢劫生涯,遍地都是强盗。拓跋嗣召见“八公”(参考去年【四〇九年】十月),共同研究如何处理,说:“我的本意是为人民除害,而郡长县长不但不能安抚,反而制造混乱。现今,犯法的人既如此之多,不可能全部诛杀,我打算颁布大赦令,使他们安心,怎么样!”元城侯拓跋屈说:“人民抗命逃亡,去当强盗,不治罪却去赦免,是在上位的人向在下位的人低头,不如诛杀领头的元凶,而只赦免附和的党羽。”白马侯崔宏说:“圣明君王统御人民,主要任务是使人民安定,不是跟人民较量胜负。赦免虽不是正道,但可以通权达变。拓跋屈打算先杀后赦,是‘杀’和‘赦’分两次实施,难道不知道,只‘赦’一次,就可安定?赦免他们,他们仍不肯放下武器,再诛杀不晚。”拓跋嗣同意。
二月一日,派将军于栗磾率骑兵一万人,讨伐抗拒赦免令的人,所到之处,全部平定。
读书笔记:拓跋嗣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儿。任何政策的出台,必须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情况,分析可能带来的后果,做好应对预案。否则,仅从美好的愿望出发,往往会带来不良后果。因为任何政策都是利益的调整,即使给大多数人带来好处,也一定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要充分估计既得利益者的力量和他们可能采取的抵抗措施,加以应对。紧行无好步,仓促出台的政策,往往也无好的结果。更大的负面影响是政策的反复,极大的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增加以后施政的难度。仓促出台政策是政治不成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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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667——仓促出台政策是政治不成熟的表现发布于2021-07-07 23:1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