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宗简文皇帝咸安二年(公元372年)
阳平公融在冀州,高选纲纪,以尚书郎房默、河间相申绍为治中别驾,清河崔宏为州从事,管记室。融年少,为政好新奇,贵苛察;申绍数规正,导以宽和,融虽敬之,未能尽从。后绍出为济北太守,融屡以过失闻,数致谴让,乃自恨不用绍言。
融尝坐擅起学舍为有司所纠,遣主簿李纂诣长安自理;纂忧惧,道卒。融问申绍:“谁可使者?”绍曰:“燕尚书郎高泰,清辩有胆智,可使也。”先是丞相猛及融屡辟泰,泰不起;至是,融谓泰曰:“君子救人之急,卿不得复辞!”泰乃从命。至长安,丞相猛见之,笑曰:“高子伯于今乃来,何其迟也!”泰曰:“罪人来就刑,何问迟速!”猛曰:“何谓也?”泰曰:“昔鲁僖公以泮宫发颂,齐宣王以稷下垂声。今阳平公开建学宫,追踪刘、鲁,未闻明诏褒美,乃更烦有司举劾。明公阿衡圣朝,惩劝如此,下吏何所逃其罪乎!”猛曰:“是吾过也。”事遂得释。猛因叹曰:“高子伯岂阳平所宜吏乎!”言于秦王坚。坚召见,悦之,问以为治之本,对曰:“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未有官得其人而国家不治者也。”坚曰:“可谓辞简而理博矣。”以为尚书郎。泰固请还州,坚许之。
柏杨白话版:372年(晋·咸安二年)
阳平公苻融在冀州全权州长(牧)任内(时驻邺城),左右辅佐的官员,都是名重当时的人选:国务院助理官(尚书郎)房默当人事官(治中),河间郡(河北省献县)郡长(相)申绍当总务官(别驾),清河郡(山东省临清市)人崔宏当州参谋官(州从事),负责主持机要。苻融年轻,处理政事喜欢用新奇的方法,在小的地方挑剔毛病。申绍屡次规劝,引导他用宽大和平手段;苻融虽然尊重申绍,却不能完全听从。后来,申绍被派出当济北郡(山东省东阿县东)郡长,苻融不断因为犯错,屡被中央责备,苻融才自己后悔没有接受申绍的建议。
苻融曾经被人控告:擅自修建学校;有关单位提出弹劾。苻融派主任秘书(主簿)李纂前往长安(陕西省西安市)为自己答辩,李纂忧虑恐惧,死在半道之上。苻融问申绍说:“还有谁可以去?”申绍说:“燕国(前燕帝国)国务院助理官(尚书郎)高泰,口才流利,有胆量、见识、智谋,可以派他。”之前,丞相王猛跟苻融,几次延聘高泰当官,高泰都不接受;现在,苻融对高泰说:“君子救人急难,你不能再推辞。”高泰遂前往,到了长安,王猛接见他,笑说:“高先生今天才来,怎么这样慢?”高泰说:“有罪的人前来受刑,有什么快慢?”王猛说:“你说什么?”高泰说:“从前,姬申(春秋时代鲁国十九任国君僖公)因建立学校而受到赞扬(《诗经·泮水》,就是歌颂姬申兴学)。田辟彊(战国时代齐王国二任王宣王)因尊重稷下学者专家而留名后世(田辟彊在首都临淄稷山之下,兴建宾馆,接纳各国高级知识分子,诸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慎到、环渊、孟轲,都受到尊重)。而今,阳平公(苻融)建立学校,只不过希望跟古代鲁国和齐王国看齐,不但没有得到皇上的褒奖,反而劳动有关单位出马,提出纠举。阁下辅导圣明王朝,惩罚奖励的标准,竟是如此,我们当小官的,怎么能不犯罪?”王猛说:“这是我的错。”事情遂告化解。王猛叹息说:“高泰岂能委屈在阳平公手下?”报告天王苻坚,苻坚召见高泰,大为高兴,向他询问: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则是什么?高泰回答说:“要想国家治理,必须得到适当的人才。要想得到适当的人才,必须慎重遴选。要想慎重遴选,必须认真考核。从来没有官员人选恰当,而国家还不能治理之事。”苻坚说:“你说的话简单,但道理深入。”任命他当国务院助理官(尚书郎);高泰坚决请求返回冀州(州政府设邺城),苻坚允许。
读书笔记:苻融建学校不报告被处罚,说明中央政府管得过多过细,以苻融的身份地位尚且战战兢兢,保况其他官员。苻坚、王猛是难得的明君能臣,尚且如此,何况其他时期,其他国家。专制体制先天缺陷太多,自身无法解决,只有经济社会不断进步,新的社会制度出现后,这些问题才会迎刃而解。
高泰可谓要言不烦,聊聊数语,解苻融之困,得苻坚赞赏。燕国未亡时,支持慕容垂,国亡后,慕容氏从皇帝到亲王均出任秦高官,只有他坚持不仕,忠诚可赞。但他缺乏放眼天下,以苍生为本,超越忠于一家的气度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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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531——忠于一姓还是忠于天下人民发布于2021-07-07 23:3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