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孝怀皇帝下永嘉六年(壬公元312年)
汉大昌文献公刘殷卒。
殷为相,不犯颜忤旨,然因事进规,补益甚多。汉主聪每与群臣议政事,殷无所是非;群臣出,殷独留,为聪敷畅条理,商榷事宜,聪未尝不从之。殷常戒子孙曰:“事君当务几谏。凡人尚不可面斥其过,况万乘乎!夫几谏之功,无异犯颜,但不彰君之过,所以为优耳。”官至侍中、太保、录尚书,赐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乘舆入殿。然殷在公卿间,常恂恂有卑让之色,故能处骄暴之国,保其富贵,不失令名,以寿考自终。
柏杨白话版:312年(晋·永嘉六年)
汉赵帝国太保(上三公之三)、大昌公(文献公)刘殷逝世。
刘殷当宰相,从来不在君王面前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然而顺着事情的发展,进言规劝,对国家的帮助很大。刘聪每次主持御前会议,刘殷都不作批评;等到大家告辞,刘殷单独留下来时,才向刘聪分析条理,深入研究,刘聪从没有一次不听他的意见。刘殷时常告诫他的子孙:“侍奉君王,要利用机会进言,一个平凡的人,还不可以当面斥责他的过失,何况君王?利用机会进言的成果,跟当面强烈反对,没有不同,只是不暴露君王的缺点,所以比较优越。”刘殷官职做到高级咨询官、太保、主管政府机要(录尚书);进入金銮宝殿时,特准仍穿鞋子,带佩剑,朝见时不必使用快步,可以乘坐车轿,地位至为尊贵;但在三公、部长级高级官员之前,却小心谨慎,态度谦卑。所以能在这种骄横凶暴的政府中,保全他的富贵,而且不失去美好的名誉,平安寿终。
读书笔记:刘殷深得在中国的为官之道。那些义正辞严,以死谏争的人,精神固然可佳,但是在事实上于事无补。若刘殷,表面看有媚上之嫌,但却能在事实上匡正君王的错误,对国家大有裨益。前者是过程正义,后者是结果正义。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295——刘殷善谏发布于2021-07-08 00:2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