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世祖武皇帝下太康十年(公元289年)

淮南相刘颂上疏曰:“陛下以法禁宽纵,积之有素,未可一旦直绳御下,此诚时宜也。然至于矫世救弊,自宜渐就清肃;譬犹行舟,虽不横截迅流,然当渐靡而往,稍向所趋,然后得济也。自泰始以来,将三十年,凡诸事业,不茂既往,以陛下明圣,犹未反叔世之敝,以成始初之隆,传之后世,不无虑乎!使夫异时大业,或有不安,其忧责犹在陛下也。臣闻为社稷计,莫若封建亲贤。然宜审量事势,使诸侯率义而动者,其力足以维带京邑;若包藏祸心者,其势不足独以有为。其齐此甚难,陛下宜与达古今之士,深共筹之。周之诸侯,有罪诛放其身,而国祚不泯;汉之诸侯,有罪或无子者,国随以亡。今宜反汉之敝,循周之旧,则下固而上安矣。天下至大,万事至众,人君至少,同于天日,是以圣王之化,执要于己,委务于下,非惮劳而好逸,诚以政体宜然也。夫居事始以别能否,甚难察也;因成败以分功罪,甚识也。今陛下每精于造始而略于考终,此政功所以未善也。人主诚能居易执要,考功罪于成败之后,则群下无所逃其诛赏矣。古者六卿分职,冢宰为师;秦、汉已来,九列执事,丞相都总。今尚书制断,诸卿奉成,于古制为太重。可出众事付外寺,使得专之;尚书统领大纲,若丞相之为,岁终课功,校簿赏罚而已,斯亦可矣。今动皆受成于上,上之所失,不得复以罪下,岁终事功不建,不知所责也。夫细过谬妄,人情之所必有,而悉纠以法,则朝野无立人矣。近世以来为监司者,类大纲不振而微过必举,盖由畏避豪强而又惧职事之旷,则谨密网以罗微罪,使奏劾相接,状似尽公,而挠法在其中矣。是以圣王不善碎密之案,必责凶猾之奏,则害政之奸,自然禽矣。夫创业之勋,在于立教定制,使遗风系人心,馀烈匡幼弱,后世凭之,虽昏犹明,虽愚若智,乃足尚也。至夫修饰官署,凡诸作役,恒伤泰过,不患不举,此将来所不须于陛下而自能者也。今勤所不须以伤所凭,窃以为过矣。”帝皆不能用。

诏以刘渊为匈奴北部都尉。渊轻财好施,倾心接物,五部豪杰、幽冀名儒多往归之。

    柏杨白话版:淮南国(安徽省寿县)宰相(淮南相)刘颂,上书说:“陛下认为,执法太宽的毛病已累积得太久,不能一下子使它严格,完全切合实际。然而,矫正世俗,挽救弊端,不应因此停顿,而应逐渐改善。好像船舶在水上行驶,虽不能强行横渡急流,但应该逐渐接近急流,固定目标不变,最后仍会过河。自从晋王朝建立时开始,到今天将近三十年265年至289年,共25年),所建立的事业,并未超过从前。以陛下的圣明,还不能革除衰世的弊端,完成开创时的兴隆功勋,使传到后世,岂不可虑?万一到了某一天发生变化,天下不安,追本溯源,责任恐怕仍在陛下身上。

  我曾经听说,为皇家的长久之计,莫过于实行封建——把贤能的亲王分封各地。但也要考察时局形势,使封国国君在采取军事行动时,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京师(首都洛阳。可是,同时也要注意到,一旦亲王生出野心,有不轨的行动时,他的武装力量,不能单独完成篡夺。一方面要他强,一方面又要他弱,这是一个两难之局。陛下应该和通古晓今的饱学之士,研究一个可行之法。周王朝封国国君,犯法有罪时,只诛杀国君一人,封国并不撤销(前913年,周王朝七任王【懿王】姬坚,烹杀齐国五任国君【哀公】姜不辰;但仍命姜不辰的老弟姜静继位。前796年,周王朝十一任王【宣王】姬靖,斩杀鲁国十一任国君姬伯御;但仍命姬伯御的叔父姬称继位)。汉王朝封国国君,一旦犯罪或没有儿子(嫡子),封国即行废除。而今,应该改正两汉王朝的流弊,恢复周王朝的古制,则在下位的人稳固,在上位的人自然平安。

  天下至大,事务至繁,君王只占一群中的少数,但光芒却如同太阳。所以,圣明君王推广教育文化,主要的只作出指导原则,而应把执行的责任交给部属。并不是君王不肯辛劳,而因为这是正常的政治制度。开始推动一项工作时,工作人员的能力如何,很难判断。但等到工作结束,成败分明,就很容易辨别。而今,陛下对每件事情,开始时都十分细心,终结时却不去考核效果,这是使功业不能尽善尽美的主要原因。身为人主,如果真的能够心平气和,掌握重要关键,在成功之后奖赏,在失败之后论罪,文武百官便无法逃避责任。

  上古时候,中央政府设立六位部长,分别担任不同的职务,而以宰相(冢宰)作为首脑(《周礼》:“天官”宰相【冢宰】、“地官”内政部长【司徒】、“春官”皇族事务部长【宗伯】、“夏官”国防部长【司马】、“秋官”公安部长【司寇】、“冬官”工程部长【司空】)。秦王朝及汉王朝以来,部长增加为九位(九卿),而由丞相领导。到了今天,推演变化,成了国务院(尚书省)掌握大权,各部长奉国务院之命行事,比起古代制度,国务院的权力太重。我建议应把有关事项,直接交付各部,使各部得以独立行使职权。只由国务院总揽大局,代替丞相的地位,在年终时,考核各单位工作,根据考核成绩,分别赏罚,这已经够了。现在的情形是:国务院一举一动,都承受陛下的命令。陛下所作决定如果有什么缺失,就不能责备部属;以至年年都没有建树,却不知应由谁负责。

  细微的过失和细微的错误,谁都不能避免,如果全都用法律制裁,则无论政府和民间,就没有一个人可以立足。可是,近世以来,负责司法或监察的单位和官员,对大的犯罪,没有人说话,对小的过失错误,却一一检举。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既畏惧权势豪门,而又畏惧被指控不负责任,只好张开网罗,搜索一些低阶层官员的轻微瑕疵。于是,弹劾的奏章,一个接连一个,不断呈递。一副大公无私、恪守法纪的模样,用来掩盖破坏法律的实质。所以,圣明君王如果不喜爱琐碎的案件,斥责这些狡狯险恶的行为,则伤害朝廷的奸邪,自然销声匿迹。

  创立王朝这样伟大的勋业,在于文化的建设和制度的厘定,使影响力永远维系人心,扶助幼小老弱。后世依靠它,即使君王昏庸,政治仍会清明;即使君王愚蠢,措施仍会明智,这才是追求的目标。至于修建官府房舍,以及其他劳役,对国家已经造成太大损失,何必忧虑不能完成?事实上,不需要陛下做,后世会自己做。而今,倾全力去做伤害国家的土木建设,我认为已经过分。”

  司马炎不理。

  司马炎下诏,任命刘渊为匈奴北部司令官(刘渊原任左部统帅【左部帅】,参考二七九年。本年,改称司令官【都尉】)。刘渊慷慨好义,毫不吝啬,诚心诚意,与人结交。匈奴五部英雄豪杰以及幽州(河北省北部)、冀州(河北省中部南部)知识分子,大都前往投靠。

读书笔记:夫创业之勋,在于立教定制,使遗风系人心,馀烈匡幼弱,后世凭之,虽昏犹明,虽愚若智,乃足尚也。刘颂指出了司马炎的最大问题,可惜以司马炎的平庸,无法认识到这一层。

刘颂所提出的分封诸王问题,实际上是个伪命题。王朝的命运,和是否分封没有直接关系,专制体制下,群主强力,政治清明,则国势盛;群主暗弱昏庸,政治黑暗,则衰败灭亡。一世二世乃至万世,只是个理想而已。关于他提出的权力集中于皇帝和尚书省问题,这也是封建专制体制的死结,没有法制和民主监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在专制体制下,权大于法,领导为所俗为,必然导致职责不清,决策者不负责,负责者无权决策。关于欺下媚上,这是魏晋时期突出的政治弊端,司马氏为了笼络人心,对上极宽,豪门士族干禁犯法,无所不为;对百姓则无比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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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1228——刘颂劝司马炎立教定制发布于2021-07-08 00: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