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卷第四十九
【汉纪四十一】
孝殇皇帝延平元年(公元106年)
己未,太后诏减太官、导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自非供陵庙,稻梁米不得导择,朝夕一肉饭而已。旧太官、汤官经用岁且二万万,自是裁数千万。及郡国所贡,皆减其过半;悉斥卖上林鹰犬;离宫、别馆储峙米饈、薪炭,悉令省之。
秋,七月,庚寅,敕司隶校尉、部刺史曰:“间者郡国或有水灾,防害秋稼,朝廷惟咎,忧惶悼惧。而郡国欲获丰穰虚饰之誉,遂覆蔽灾害,多张垦田,不揣流亡,竞增户口,掩匿盗贼,令奸恶无惩,署用非次,选举乖宜,贪苛惨毒,延及平民。刺史垂头塞耳,阿私下比,不畏于天,不愧于人。假贷之恩,不可数恃,自今以后,将纠其罚。二千石长吏其各实核所伤害,为除田租刍稿。”
柏杨白话版:一〇六年(东汉·延平元年)
六月十三日,皇太后邓绥下诏:御厨房(太官)、食米供应室(导官)、御库房(尚方)、御衣库(内署),减少服装、用具、膳食以及精密编织、豪华富丽的各种物件。规定除非用来祭祀供奉皇家祖庙或皇帝坟墓,稻谷粱米,不准精碾,早晚只准吃一次肉。过去御厨房仅酒类开支,每年费用达二万万钱,经此次裁减,每年少数千万。各郡、各封国进贡,都减少一半以上。把御花园(上林苑)的猎鹰猎狗,全部卖掉。散布在各地的皇家离宫、别馆,所需要的粮秣薪炭,一律减少储存的数量。
六月二十一日,皇太后邓绥再下诏,遣散若干宫女,免除刘姓皇族因犯罪而被囚入宫廷当奴婢的处罚,都遣送回家当普通庶民(一次释放六百余人)。
秋季,七月十五日,下诏京畿卫戍总司令(司隶校尉)、各州州长(刺史):“最近,各郡、各封国,有时发生水旱,妨碍秋天庄稼收割,中央追查责任,忧愁恐慌。可是,各郡、各封国,为了博取丰收的虚名,竟然隐瞒灾害,夸张开荒垦田数目。不管逃亡,只管比赛户口增加。而又掩藏强盗匪徒,使罪犯不能受到国法的惩治。任用官员,不依照法令规定,向中央推荐人才,乖张离谱。贪污横暴,悲惨恶毒,祸害加到人民身上。州长低着头,塞着耳,私情私心,包庇部下,上不畏天,下不畏人。政府宽厚相待的恩典,不可能一直仗恃。从今之后,将严重处罚。郡长级(二千石)官员,都应考查所属人民受到的灾难,免除他们的田赋租税。”
读书笔记:政绩考察一定要实事求是,过度追求经济指标,并以此考核官员,必然导致弄虚做假。本来是发展为了人民,结果反而造成为了发展坑害人民。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七·宏帝殇帝附》〖二〗:
延平之诏曰:“郡县欲获丰穰之誉,多张垦田,竞增户口,不畏于天,不媿于人,自今以后,将纠其罪。”庶几乎仁者之怒矣。
垦田之不足为守令功,不待再思而知也。田芜而思垦之,民之不能一夕安寝而忘焉者,而特力不足耳。其能垦与,吏虽窳,不能夺也;其不能垦矣,吏虽勤,不能劝也。病而不甘食者,慈父不能得之于子,无亦防其强食而噎焉耳。必欲劝之垦也,则无如任其垦而姑不以闻之县官也。张垦田而民愈不敢垦,欺天罔人,毒流原野而田终以芜,国终以贫,此孝宣之世,窃循吏之名者,祸之所延,而贪君利之,纠以罚面害其弭乎!
若夫户口之增,其为欺谩也尤甚。春秋、战国之世。列国争民以相倾,则以小惠诱邻国之民而归己,国遂以疆,非四海平康之道也。郡县之天下,生齿止于其数,人非茂草灌木,蹶然而生,实于此者虚于彼,飞鸿偶有所集,哀鸣更苦,非可藉为士著也。曷抑问所从来而知增者之为耗乎?不然,抑将析人父子兄弟而赋及老稚,虐莫甚焉。贪君以为利,酷吏以为名,读延平之诏,知章、和之世,守令之贼民以邀赏者多矣。张伯路之援棘矜而起,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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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807发布于2021-07-09 11:2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