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孝元皇帝下建昭四年(公元前35年)
六月,甲申,中山哀王竟薨。哀王者,帝之少弟,与太子游学相长大。及薨,太子前吊。上望见太子,感念哀王,悲不能自止。太子既至前,不哀,上大恨曰:“安有人不慈仁,而可以奉宗庙,为民父母者乎!”是时驸马都尉、侍中史丹护太子家,上以责谓丹,丹免冠谢曰:“臣诚见陛下哀痛中山王,至以感损。向者太子当进见,臣窃戒属,毋涕泣,感伤陛下;罪乃在臣,当死!”上以为然,意乃解。
柏杨白话版:六月五日,中山(哀)王(首府卢奴【河北省定州市】)刘竟逝世。刘竟是刘奭的幼弟,跟皇太子刘骜年龄相仿,叔侄在一块长大,又在一块读书。刘竟逝世后,刘骜前往吊丧。刘奭看到儿子,想起幼弟,悲哀不能自制,可是刘骜却像没事人一样,一点也没有悲容。刘奭恨恨说:“天下哪有一点爱心都没有的人,可以继承祖庙香火?做人民父母?”这时,御马总监(驸马都尉)、宫廷随从(侍中)史丹,正充当刘骜的监护人(护太子家)。刘奭责备史丹,史丹脱下官帽,请罪说:“这都怪我,是我看见陛下哀痛幼弟,身体瘦损。前些时,太子(刘骜)晋见,我特别嘱咐他,不要流泪哭泣,免得引起陛下伤感。罪过在我,我应该处死。”刘奭认为史丹说的是事实,愤怒才被化解。
读书笔记:一件小事,但从中可以看出两点:一是元帝不喜欢刘骜,有废太子之心;二是史丹随机应变的高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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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565发布于2021-07-09 12: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