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元前124年)秋,匈奴万骑入代,杀都尉硃英,略千馀人。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元朔六年(戊午,公元前123年)
春,二月,大将军青出定襄,击匈奴;以合骑侯公孙敖为中将军,太仆公孙贺为左将军,翕侯赵信为前将军,卫尉苏建为右将军,郎中令李广为后将军,左内史李沮为强弩将军,咸属大将军。斩首数千级而还,休士马于定襄、云中、雁门。
夏,四月,卫青复将六将军出定襄,击匈奴,斩首虏万馀人。右将军建、前将军信并军三千馀骑独逢单于兵,与战一日馀,汉兵且尽。信故胡小王,降汉,汉封为翕侯,及败,匈奴诱之,遂将其馀骑可八百降匈奴。建尽亡其军,脱身亡,自归大将军。
议郎周霸曰:“自大将军出,未尝斩裨将。今建弃军,可斩,以明将军之威。”军正闳、长史安曰:“不然。《兵法》:‘小敌之坚,大敌之禽也。’今建以数千当单于数万,力战一日馀,士尽,不敢有二心,自归,而斩之,是示后无反意也,不当斩。”大将军曰:“青幸得以肺腑待罪行间,不患无威,而霸说我以明威,甚失臣意。且使臣职虽当斩将,以臣之尊宠而不敢自擅诛于境外,而具归天子,天子自裁之,于以见为人臣不敢专权,不亦可乎?”军吏皆曰:“善!”遂囚建诣行在所。
译文:公元前124年(元朔五年)秋季,匈奴汗国骑兵一万人,反扑代郡(河北省蔚县),格杀民兵司令(都尉)朱英,掳掠一千余人后撤退。
公元前123年(元朔六年)春季,二月,全国最高统帅(大将军)卫青,从定襄郡(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出发,率中将军合骑侯公孙敖、左将军兼交通部长(太仆)公孙贺、前将军翕(音xī)侯赵信、右将军兼皇城保安司令(卫尉)苏建、后将军兼宫廷禁卫官司令(郎中令)李广、强弩将军兼北长安市长(左内史)李沮,向匈奴汗国(王庭设蒙古国哈尔和林市)发动总攻,格杀数千人后,撤退。在定襄郡、云中郡(内蒙古托克托县)、雁门郡(山西省右玉县)一带,扎营休息,准备再次出击。
夏季,四月,卫青率领六位将军,从定襄郡出塞,对匈奴汗国发动第二次总攻,格杀及俘虏一万余人。
右将军苏建、前将军赵信,把二人的部队合并,共有骑兵三千余人,在前进途中,突然和匈奴单于(五任)挛鞮伊稚斜亲统的匈奴主力兵团相遇。血战一昼夜,三千人伤亡将尽。赵信本来是匈奴的小部落酋长(小王),投降汉朝,封翕侯。现在兵败,匈奴招唤他重返祖国,赵信遂率领残余的八百人骑兵,回归匈奴汗国。苏建全军覆没,只身逃回,向全军最高统帅卫青报到,请求处罚。
参议官(议郎)周霸说:“全国最高统帅(卫青)自从带兵以来,从没有处决过一个将领。而今苏建抛弃他的部队,应该斩首,用以展示统帅的权威。”军法总监(军正)闳(姓不详)、秘书长(长史)安(姓不详)说:“不应该这样,《兵法》说:‘小部队的战斗力再坚强,也要被大部队吞没。’苏建用三千骑兵,跟数万人的匈奴兵团对抗,血战一日有余,官兵伤亡殆尽,不敢有二心,自投大营。如果处斩,是告诉以后的将领,失败后千万不要回来,所以不应判刑。”卫青说:“我幸运的以皇帝的近亲心腹(刘彻是他的姐夫)率领大军,从不担心我没有威权。周霸教我展示威权,使我失望。不过,虽然我有权力可以处决大将,虽然我有当世的尊贵和皇帝的宠爱,但我却不敢在京师之外,擅自诛杀。把苏建送给天子,由天子决定,也可以做一个人臣不敢专权的榜样,岂不更好。”参谋官员们一致赞成,遂把苏建装上囚车,送往皇帝刘彻(本年三十四岁)所在的地方(行在)。
读书笔记:苏建和赵信象偶遇单于主力,与数倍于已的敌人苦战,全军覆没苏建都没有投降,应该是英雄才对。可是我们一再看到这种情况,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战败,就必然受到严厉的处罚,一是主将可以显示自己的赏罚分明,二是可以把责任全部推脱给当事人。这对那些奋战在前线,用生命保卫国家的军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责任。幸亏卫青宽厚,否则苏建必然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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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读《资治通鉴》457发布于2021-07-09 12:2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