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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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过盛的结果——沉迷于某些无意义的琐事
曾有一位财经大佬明确过一个概念,叫“算法高于看法”,就是客观计算的真相,要强于各种主观的臆断、直觉。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所认为的:人不是完全理性的,在更多情况下,人的直觉会有一些固有的错误偏向。
把这样的倾向放到生活中,一些不怎么注意这些偏向的人就往往会犯这些错误:比如说,有些人为了买一个包,能翻来覆去逛、比上三四个小时,但是做一笔十万元的投资规划,却往往一分钟之内,脑袋一热就决定了。这样的行为,也可以概括为价值观的失败:不知什么是大,什么是小。
上面的这个例子毕竟还是荒谬的,被这样点出的人,大多还是愿意承认这样的行为是非理性的,可有的时候,人的这种固有偏见就更深了。
很多人略略学会了一些逻辑推理的方法,就把自己心中的一些偏见上纲上线,或加以文艺化,形成一些更大的观念,以至于叫意识形态。不过从理性分析的角度来讲,这种东西,我们一般叫它“成见”。
譬如,很多高三学生的眼里(当然,这也是“教育”的结果),高考就是一种神圣的公平的比赛,考察的是个人够不够努力以及各方面的素质。所以如果把这样的热忱上升到公平正义的程度,他们就会做出各种“感动自己”的作秀,比如说打着吊瓶熬夜的闹剧。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高考也只是一种分类器,采取的是一些固定的题目的考察,如果大量的练习一些简单的习题,而导致覆盖面不够,那么就必然考不好,无论他道德多高尚、学习多勤奋。
面对这样的规则,我曾经看过一篇三十年前的广东省高考状元和省第五名的回忆文章,第五名回忆说:高一下学期时,他突然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老师都是从一本固定的需要在外地书店才能买到的习题集上出考试题的,所以他根本不需要听冗长的上课,只需要把习题集全部搞清楚就行了。把这样的想法推广到高考,竟然还是屡试不爽,于是他跟状元两人都节省了大量时间可以看一些“闲书”。
实际上,到今天,虽然高考已经复杂了很多,不可能一两本市面上的习题集就能涵盖,但是在各大城市风靡的“一对一”补课的盛行,还是说明了在这个制度下的成功者,大多或主动或被动的摸索到了考试的“套路”。
如果去掉那些无意义的迷雾,高考的主要功能也就是进入一所大学而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除此以外的各种知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个“点缀”,知道或者不知道那些皮毛,真的有什么妨碍吗?
有些人聪明,对于诸如此类的事情,一点就通,所以这些人渐渐获得了一种美名,叫“活得通透”,即使只学会了上面那些投机取巧的本事,好歹也算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那也还有个“精致”。假如一根筋就是觉得“老子天下第一”,自己坚持的种种错误观念就是对的,那就无法可想,蹉跎了岁月还自以为是了。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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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理解什么是我们的世界
据说,某著名编导系在让学生写剧本之前,先去看看郑也夫的调查报告。郑先生的报告有一个地方很有趣:他从不下很大很空的结论,譬如“xx地区的不发展都是因为xxxx”,他总是把一个微观问题搞清楚搞明白,研究的很透彻,而不去首先下一个结论。
郑也夫在他的文章《拒绝廉价的批判》中提到:(针对青年学生或者刚刚入门社会学的人)
“在这个阶段,高水平的批判你还达不到,廉价的批判你就别来了,用不着你褒贬。你要做就做一个范儿比较正的东西,去呈现复杂,去表现细节,把事情运转的真实情况写出来就是最大的意义。”
其实这个问题放在现实中就是这样,很多人太缺乏一个“参照物”了:一些人物理学的半懂不懂,就说什么雨点落下来的动能很大,可现实就是雨点不可能砸伤人;一些人读了几本社会学的书,就觉得社会黑暗、世道不公,可他连这个机制究竟是怎么运作、怎么不公的,也不知道,就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真理”......
所以郑也夫的很多问题问的就很好:你说某地权钱交易,那其中的过程,如何交易,为何交易,你明白吗?你说高考加分不公平,那加了分的人是怎么加到分的,如何选拔,如何给分,你又明白吗?
杨绛先生说“你最大的问题是读书太少而想的太多”,我以为也不全对,更多的人的问题是“读的太多,想的太多,实践、实验的太少”。用本文的标题来说,就是缺乏临场感。一旦各种想法只是说说而已,让自己总是可以置身事外,那就会异常的轻浮(不得不说,当今社会实在是个轻浮的时代,对什么事情都不认真)。
以历史为例,黄仁宇在他的回忆录《黄河青山》里回忆说:那时候他是一个德械连的连长,但是一共只有一百个手下,其中会打枪的只有五个人,剩下的人有的甚至就是弱智跟精神病,所以他根本无法管束士兵,从上到下都是在混、在贪污受贿。最后到了战场上,打不赢日军,也显然很正常了。所以如果只是说什么道德问题,那时的很多人都明白,但是谁也无法解决。
很多评价他人故事的人,都会很苛刻,比如说苛责很多人“贪婪”、“没有道德”、“无能”,然后烘托自己的道德标准多么高尚,于是觉得自我感觉特别良好。
其实这些人往往是最缺乏“临场感”的人,他不在乎某一重大的事情是不是自己实现的,只在乎自己的“心安理得”,所以就可以指手画脚。
言归正传,为了真正践行自己的志趣,重要的并不是一开始就找到所谓的“真理”,并以其支持者自居,仿佛“上帝的选民”一般。而是不断地去践行它,一条路不通,就换下一条,计日程功,全部的念头都在于在实践中验证并完成它。
若是觉得某一体系不行,很好,但是为什么呢?这个体系里各种人员是如何工作的?如果有不正当的利益交换,何以能进行,它们又是如何进行的?(黄仁宇实际上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是没有合适的解答,后来吴思的《潜规则》一书,给出了相当不错的分析)
鲁迅在他的《愤愤而死》一文中也说:
“中国现在的人心中,不平和愤恨的分子太多了。不平还是改造的引线,但必须先改造了自己,再改造社会,改造世界;万不可单是不平。至于愤恨,却几乎全无用处。”
其实想做任何大事,都得先从小事里寻找一些规律,有时这些规律是非常违反直观的,甚至在初期,表面上是与理想本身是有出入的: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一开始为了筹集军费,做过海盗(实际上红军一开始也有一些做过土匪的)。
这种理论,早在论语也有说明:“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可以一起学习的人,未必可以一起学到道;可以一起学到道的人,未必可以一起坚守道;可以一起坚守道的人,未必可以一起通权达变。)
很多人说喜欢某道理,但是实际上为它去吃苦、受累甚至受迫害、坐牢,往往就不愿意了,所以这叫“未可与立”;而有的人宁愿去浪费时间、精力乃至生命,也不愿意稍微采取一些灵活变通的手段,以求长期实现自己的目标,这就叫“未可与权”。(“经”与“权”是个经典矛盾了,孔孟的书都有论及)
可若是在底层,机会太少,坑太多,往往容易陷入恶性竞争(比如说高考,大量的时间花在了毫无意义的事情上,这些精力本可以拿去做更多有意义的发展自己的事情),如果一点都不求权(变通,有时做出一些一定程度违反原则的事情),万事万物都想一根筋走下去,显然是走不远的(或许极少数的英雄天才可以?不过从他们的传记中也能看到,只是少罢了,也不能说一点没有)
拉拉杂杂写了很多,再重新总结一下大意:做事不要把自己当作“局外人”,一切自己信奉的理念都需要自己在实践中予以验证和实现,若行不通、不能符合客观现实,就得合理地进行调整、变通,否则再动听而高尚的理论,不过清谈罢了。
而在长期的实践中,也许你会越来越发现人作为一个抽象个体的无奈与悲哀:人人都受到各种欲望的诱惑,又受到各种自身、客观因素的限制,不能得到身心的舒展,有些人即使成功了,往往也只是方向正确、时运在他罢了。所以即使偶然有些侥幸,甚至还会产生一些怜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为何世上还有那么多人只能彷徨而不得解呢,又为何世上什么美好的事情,都是付出了很多倍于它的痛苦,才能换来的呢?
行文至此,唯愿大家多放下自己心中的成见,首先好好看看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复杂、光怪陆离、不让人满意,可我们和我们所热爱的一切真实,都只能生发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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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做事的临场感——知行合一的注脚发布于2021-12-24 07:5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