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首次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概念以来,许多相关部门和地区都进行了试点和推进,出台了不少政策性文件,2019年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算是在前期试点和总结的基础上给出了正式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适用的领域非常明确,那就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这一点,在前面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中也有体现,那就是标题里的“建筑业”。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发布以后,许多省市相继出台了本地区的落实性文件,这些文件尽管看起来大同小异,但也表现出了许多理解差异,在指导实际工作时可能就会有所偏离初心。为此,我想对这个名词——全过程工程咨询,及其推行中的具体事项再重新思考一番。一、什么是咨询? 咨询是一个外来词汇,在行业内,直接对应于英语的consult。consult是一个动词,一个词义是向别人征求意见,字典上的解释是:to go to (a person,book,etc.) for information,advice,an opinion,etc.汉译是:请教(人);参考/查阅(书);咨询。 另一个词义是为别人提供特殊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字典上的解释是: to work as a CONSULTANT,汉译为:当顾问。 名词consultant一词的解释为:a person who gives specialist professional advice to others。汉译为:顾问。 形容词consultative的解释为:that can give advice or make suggestions;ADVISORY。汉译为:咨询的,顾问的。 形容词consulting的解释为:providing specialist or professional advice 。汉译为:咨询的,做顾问的。当然consulting有时会作为动名词出现,如有人就把“全过程工程咨询”译成了the whole process engineering consulting。 由于“咨询”一词显得比较高大上,所以其词义让包括专业人士在内的许多人把握不住,无法根据工作生活常识有一个很自然的“对号入座”,且常常用错了地方,比如把施工图设计、现场监理、物业管理等也都说成了咨询。其实你只要把consult的另一个汉译“顾问”也一并考虑,就一切都清晰了。 咨询就是顾问、当顾问,是向别人提供特殊、专业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不一定被咨询人(委托人)采纳,因此没有最后被实施的确定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策划等就属于这一类,即专业人士的工作成果最后不一定被采纳或完全采纳,决策权完全在委托人手里,即使被完全采纳了,工程项目也不一定就能实施。 这就是“工程咨询”一词的由来,其实质是“投资咨询”,即在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的可能性、可行性等方面,专业人士应邀向投资人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而一旦购买了土地,根据土地本身附加的各种条件所进行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及项目管理,基本上就不能再说成是咨询了,其中施工就是施工,勘察、设计、工料测量(造价)、监理、项目管理等由专业技术和/或管理人员所提供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则早已约定俗成为“技术服务”和“智力服务”了,因此无须往“咨询”上靠。我过去曾说,咨询一词的的内涵是很明确和很窄的,就是向别人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consultant不是决策者,不是实施者,不是中介也不是代理;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其实都是建设项目上某一方面业务的实施者,即他们的工作都会落实到项目实体上,他们的工作不是向业主提建议、当顾问,而是根据委托合同直接作用于工程本身。咨询主要是针对委托人的,勘察设计工料测量监理项目管理等主要是作用于工程项目的。但由建筑业的设计师、工程师们组成的FIDIC为什么自称“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呢?那是因为他们都是专业人员,每个人都可向投资人提供专业意见且经常这样做,但他们的工作不止是提供专业咨询、给别人当顾问,他们还有许多其他具体业务,而这些具体业务里,就有一部分不能称为咨询,比如《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里,承担类似于我们监理和项目管理业务的人/团队就不叫consultant而叫engineer。笼统地称作“咨询工程师”就如提供多种服务的建筑物都只叫酒店或饭店类似——里面的绝大部分设施与服务可不是酒饭也都不能称为酒饭,所以也不能把建设项目里专业人员提供的所有技术与管理工作都称为咨询。二、为何要做全过程工程咨询理清了“咨询”的确切含义,我们再来看“全过程工程咨询”。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个名词是怎么来的,它最早的权威出处是国办发[2017]19号,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一节中这样写道:“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实际运作上有很明确的指导意见,但却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义。于是我只好做些推测。我们原来并没有把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业务等看做是咨询即顾问性质的,也没把他们跟“咨询”一词产生过联想。我们原来认为的咨询就是专业人士向投资人提供的投资前期的策划、论证等意见,最根本的体现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以文件中称之为“投资咨询”,原来的企业资质名称则是“工程咨询(投资)”。到2017年,国家层面认识到过去建设项目的智力服务这一块被划分得过细,很不利于投资人,所以才决定将这些专业服务进行整合,由一家企业来提供全面的服务。这种改革模式总得有个名称吧?在项目实施层面有“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模式,那么在为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服务方面,就以最靠前的工作——工程咨询为“词根”造了个“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新名词。 这个名词造得并不算差,就如同时提供住宿、餐饮、会议、游泳池、健身房、歌舞厅等软硬件设施及服务的建筑物名为饭店一样,可是随着改革在社会上尤其行业内掀起一轮又一轮的讨论热潮,许多某专业、专项的专家却由于不了解其他专业、专项,对这个名词进行了过度的、错误的解读,从而有可能误导一部分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管理部门,造成不必要的误解甚至错误决策。 我写此文的起因就在于此。作为一个现实存在,建设项目的过程、程序、实施与管理,在全世界都大同小异,尤其是科学的组织与管理,更是前有车后有辙,有几个国际性的行业组织在引领,比如FIDIC,比如PMBOK。那么看看他们的发展与思维逻辑,就能基本上明确我们的改革方向。最开始的建设项目管理(我们姑且用这个名词)是甲要投资建一个比如办公楼,他请来建筑师乙帮他参谋如何建、建成什么样,商量好后由乙画成施工图,让乙给他做个造价估算,也可能让乙做个招标文件,最后找来丙带着工人、设备和采购的材料进行施工,建设过程中,甲又委托乙来监工并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其他问题尤其是付款审核、变更签证,最后甲乙丙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丙把结算书交给乙,乙审查并与甲、丙沟通后签署结算意见,甲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丙支付工程款。 这个方法是完全符合项目建设的自然规律的,因此也是自然发生的,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就应该这样办。这个模式中,建筑师起着主导作用,他既在前期论证中充当顾问,又在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后做设计、造价、招标、商签合同、监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另一种传统的项目采购模式则是充分信任建筑承包商,当然这建立在项目规模不大、建设周期不长和物价基本平稳的基础上。甲选好了地址准备建一座办公楼,找来建筑师乙并请他当顾问,两人(双方)开始策划建成什么样子、多大规模、什么档次等各种问题,初步决定后又(可以通过招标)找来有设计能力的建筑承包商丙,通过一些列的探讨,甲与丙在原商定的详细规划图纸和设计说明的基础上敲定一个承包价格,签订一个固定总价合同,约定由丙负责设计和施工并最后交钥匙。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商起着主导作用。 随着信任度的减弱、建设项目越来越复杂、建设周期越来越长,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诞生了。甲要投资一个大型办公楼,他需要组建一个项目筹建团队并同时聘请几个方面的顾问乙,甲在乙(们)的专业协助下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好之后,找来设计院丙,由丙来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然后请来项目管理公司丁,由丁来统筹并管理项目的实施,而具体的项目建设则发包给建筑承包商戊。相对来讲,项目管理机构起着主导作用。我国最初设立监理和咨询公司时,准备走的就是这个路子。上面三种模式及其变种,目前仍是其他地方建设项目的主要采购、管理模式,可在我国,随着1992年之后建筑业改革的展开尤其是大量建设项目的上马,在“专业化”原则的指导下,每一条块的智力服务都要求有独立的企业来单独承担,比如立项与可研必须有工程咨询资质、工料测量类服务必须有造价咨询资质、人防设计专门设立资质门槛并在全国只批了那么几十家、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有资质、各种质量检测都需要资质、各种专项施工都要资质、别人不可自己招标必须选择招标代理且需要资质,再加上最重要的勘察、测量、规划、设计、监理和项目管理,最后发现过去甲只需要找两到四个单位就能完成的项目建设任务现在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甚至一纸地方规定更甚至都没有书面规定的潜规则发包给好几十家来完成。这是一种巨大的折磨与浪费,严重侵犯了投资人的利益,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投资秩序,并且滋生了大量的官场腐败和权力寻租,严重阻碍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亦造成了诸多社会不公。所以国家层面才开启了新一轮改革,下放权力,取消部门专项要求、门槛和事前审批,猛砍了绝大部分的资质设置。尊重规律、回归本源才是改革的初衷! 最后剩下的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来做的几个单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和项目管理,对应于咨询工程师、招标专员、岩土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师设备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具备全面知识与经验的高级项目管理工程师,等等。 由于过去资质设定与行业门槛的影响,绝大部分相关企业的资质和能力都很单一,而在项目的智力服务方面,这些资质和能力又都需要。这就跟项目建设的本质规律和国际通行的先进的管理模式相冲突了。怎么办?那就让这些企业尽快扩展其他方面的专业能力,以承接项目上需要的全部智力服务。但资质和能力的扩展是需要时间的,而目前具备这种多资质、全能力的企业又太少,一方面绝对不够用,另一方面若只允许他们做全过程工程咨询又显失公允,所以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等文件才规定:“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其实就是不让等,即使只能采用大家都不喜欢且效率也不高的联合体形式,也要先实行起来。写到这里大家都明白了吧,所谓“全过程工程咨询”,其实就是让一家企业来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全部智力服务,因此起名“建设项目综合咨询”可能更恰当些。三、如何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我前面说了,由于一部分人没有完全弄懂国家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本质意图从而做了错误的理解,他们就在自己企业内部进行了不恰当的解读宣讲并有可能影响到局部基层政府的指导方向,所以我还要进一步分析一下,全过程工程咨询应该如何开展,以避免走弯路和矫枉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