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一个不畏鬼怪之人,与鬼交涉时,还伸手抚摸了鬼的身体……
处州(浙江丽水市古称)人叶青,祖上替世家望族管理客店。
到了叶青这一代,家中贫困,遂舍弃了主业,转而到括苍县(古县名,位于丽水市东南)尉司应聘弓手(负责官衙缉捕的衙役)。
叶青素来心胆勇壮,无所畏惧,凡是深远幽闭的馆舍庭院,他人不敢前往,又因故不得不进入时,必恳请叶青相伴而行,如此,便一路安然。
处州城外有座大客店,完工已满三年,店内极为崭新洁净,来往客商投宿者甚多。
宋孝宗淳熙十六年(公元1189年),市民周二十接手经营,周二十之子周九,愚妄贪玩,少不更事。
一年腊月,周九用瓦片贮火烤手,因太过炙热,便将盛有火种的瓦片置于漆柜中,后因忘记取出火种,烧破了漆柜。
周二十发现后,取来柴枝便打,恼怒不已,儿子畏惧,当夜于厕所内自缢身亡!
次日,周二十唤儿子
邻里间议论纷纷,皆埋怨周二十。
周二十追悔莫及,痛彻心扉,后将儿子葬于十五里之外。
从此,周九每晚过来作祟,哀嚎哭泣之声,不绝于耳!
住客们不堪其扰,相互告诫,客店遂门庭冷落,车马稀疏,周二十不得不转店离去。
后来,虽有人接手运营,但每晚依旧闹鬼如故,最后只得落锁闭店而去。
到了绍熙三年(公元1192年),有人告诉店主人,可将客店交与叶青打理。
店主人于是邀来叶青商谈,并许诺出让一年租金。
叶青欣然应允,住进了客店。
当晚,夜幕刚刚降临,鬼便作祟不休,后来有朋友问起夜间闹鬼之事,叶青却反问道:“安有此事?”
后来,来往客商因其所处位置临近交易市场,又渐渐过来住宿。
一日,五六个客人结伴住宿,后遇鬼作祟,一时大惊,天刚拂晓便匆匆离去。
二更过后,叶青提着灯笼出来如厕,灯笼火光突然忽明忽灭,只听有人招呼道:“叶都头,接纸!”
叶青接过纸。
完毕后,正走出厕所,又有声音唤道:“来,接这盆水!”
叶青伸出右手接过水盆,左手抚着鬼说道:
“你真乃痴鬼,许久也不去寻个投生之所。我与你做场水陆道场,你最好速速离开此店。”
说罢,乘势将鬼推倒在地,只听声音如同推倒一件陶器,手掌登时寒冷如冰,半月才痊愈。
简评:叶青不愧是酒店管理出身:朋友过来打听客店闹鬼之事,他绝口不提,还当即反问一句:“安有此事?” 既避免了流言四起,又为后来争取了客流。
文言原文
▲本故事暂缺古籍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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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民间鬼故事(含古代古文类):闹鬼的客栈发布于2023-07-30 10:5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