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县观西村海昏侯刘贺墓的发现和发掘,是汉代考古的重要收获。这种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其完整性上——刘贺墓古今皆无盗掘现象,墓内棺椁及随葬品保存完整;其他附葬和陪葬坑也都保存下来,埋葬体系基本完整;墓园的封土、祠寝、门阙及围墙的遗迹也都还保存,地上墓园基本完整;墓园周围据说还有其他海昏侯的墓葬区以及其他官民的墓地,海昏侯国的死者空间相对完整;此外,在墓园附近还发现有海昏侯国都的遗址,城址有大小两城,海昏侯的生前空间和死后空间的关系也完整清晰。如此多种完整性的集合,使得海昏侯刘贺墓的发掘引起了学术界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在发掘简讯刚刚发布不久,就出现了多篇研究文章。由于海昏侯刘贺墓本身及其墓园的考古发掘报告、海昏侯国都遗址及其周边墓地的考古勘查报告目前都还没有刊布,我们的信息来源只有专业报纸的发现报、[1]《发现海昏侯》一类普及性读物,[2]以及一些参加过考古发掘和到现场进行过观摩的考古学家的论文。除此以外,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一些文物精品已经在首都博物馆等地展出,也给参观者提供了更直观的信息。不过,目前这些信息源提供的海昏侯刘贺墓的资料,远不能满足我们认识上面提到的该墓地多方面“完整性”的需求。相比较而言,地面遗迹所展现的完整性信息稍微充分,地下遗存从已公布的材料来看,其完整性尚没展现,目前还难以对墓室结构、棺椁形制、从器组合、器物类型等问题进行探讨。因此,本文主要针对海昏侯刘贺墓地上墓园及其相关问题做些初步的分析,以就正于秦汉考古及秦汉史方家。


1.墓地与居邑的关系问题


海昏侯国都城址(当地今称为“紫金城”)和海昏侯刘贺墓园都位于南昌市区北约60千米的新建区东北部的赣江西畔。城址地处新建区铁河乡陶家村,东临赣江,北靠湖区;海昏侯刘贺墓园地处大塘坪乡观西村,位置在城址西南,二者相距仅400米。据说在海昏侯刘贺墓园附近,还有其他海昏侯的墓园,以及汉代贵族和平民的墓地。刘贺墓园所在的“墎墩山”,是一道东西向土岗,墓园就在土岗西端的顶部,高出周围地面约25米,地势高亢。从城址和墓园的空间位置来看,城址靠近河流水泊,墓地位居高地山丘,城址位置稍低而墓地位置较高。这符合中国传统的生者与死者的空间关系。


海昏侯城城与墓地的空间关系,有点类似于著名的马王堆轪侯墓地与其居邑的关系。马王堆轪侯墓地位于湖南长沙市新合区浏阳河汇入湘江处,西南邻近湘江处是汉临湘县城遗址。墓地西距湘江不到6千米,北距湘江支流浏阳河仅2千米多,埋葬有第一代轪侯“利仓”(二号墓),第二代轪侯“利狶”(三号墓),[3]以及第一代轪侯夫人“辛追”(一号墓)。在马王堆三号墓中出土有一幅帛图,该图画面是上南下北,图画上部(南部)是一座墓地,下部(北部)是一座城邑。关于该帛图的性质和名称,有“城邑图”、“庄园图”、“园寝图”和“居葬图”诸说。韩仲民先生很早就认识到该图的性质也就是文献记载的“辨其兆域而为之图”,指出“此图内容可能是轪侯利苍的墓茔和城邑。‘甲’字形系墓圹及墓道,上部红色方框为墓顶或墓侧的享堂一类的建筑,下部为城邑或祠庙”。[4]董珊先生更进一步指出,“图中所绘山丘应即马王堆,其上的甲字形墓穴即二号墓,城郭是马王堆三座汉墓的墓主生前所居”;“今马王堆北距浏阳河约4公里,帛图中城郭在马王堆山丘北面,则此城郭应位于马王堆与浏阳河之间”,不是当时长沙王所居的临湘县城(图1)。[5]董珊先生的意见是值得重视的,尽管马王堆轪侯墓地以北的轪侯城邑还有待于考古材料去验证,但从马王堆《居葬图》来看,轪侯居邑在临近江河的低处,轪侯墓地在距江河稍远的高处,二者相去不远,这却是可以肯定的。在南方多山多水的环境中,列侯的城邑多在近水的低处,墓地则多在据山的高处,这应该是当时居葬关系的普遍现象。



图1 马王堆汉墓平面(上)及三号墓出《居葬图》(下)


根据文献记载,海昏侯刘贺亡故时只有食邑千户,轪侯更仅有食邑七百户,二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地位相差并不很大,具有可比较性。这种现象为探索列侯(尤其在南方多山多水地区)城邑与墓地的规划,提供了有用的线索。西汉的列侯,如果不是陪葬帝陵而是葬于自己封地的话,他们的墓茔应该多在自己封地的城邑附近,并且与封地之间有某种对应关系,因而才会有《居葬图》这一类规划居址和墓地关系的图画出现。


2.墓园规模和形态问题


海昏侯刘贺墓、刘贺夫人墓及其陪葬墓周围绕以夯土围墙,墓园平面呈东部略宽的南北短、东西长的横长方形,南北宽141~186、东西长233~246米,其外尚未发现更大范围墓园的园墙或兆沟的迹象。这种横长方形墓园,也见于陕西西安凤栖原张安世墓的墓园。张安世为富平侯,死于汉宣帝时期,与海昏侯刘贺大致同时。这是目前所知不多的西汉列侯等级的墓园,其平面呈长方形,墓园内有一大一小的甲字形墓(M8、M25)、6个从葬坑及建筑基址(祠堂),四面不筑墙而以不相连的兆沟为界,兆沟界定的范围南北宽约159、东西长约195米,[6]其规模与海昏侯刘贺墓园大致相当而稍小。目前发现的汉宣帝时期两例列侯等级的墓园平面都呈横长方形,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巧合,应视为当时列侯墓园的规制。湖北云梦县睡虎地M77出土简书《葬律》记“彻侯”即列侯的墓园制度说:“茔东西四十五丈,北南四十二丈,重园垣之,高丈。祠舍盖,盖地方六丈。中垣为门,外为阙,垣四陬为罘罳。”汉之四十五丈相当于103.5米,四十丈相当于96.6米,虽然这个西汉早期葬制的列侯墓园的规定范围小于上述两位西汉后期列侯的墓园范围,但其墓园平面形态呈南北短东西长的横长方形,出土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实例却是一致的。西汉列侯墓园平面形态规制为横长方形,这是可以得到的一个推论。


目前,考古勘探和发掘所揭示的西汉列侯墓园的资料虽然有限,但诸侯王陵的陵园却也发现了若干座,通过比较可以加深对列侯墓园规制的认识。*在已经发现的诸侯王墓中,经考古勘探和发掘确认了陵园规模形态的也很少,江苏盱眙大云山江都王陵的陵园即其一例。大云山江都王陵的陵园平面近正方形,边长490米,四面筑有夯土墙垣,陵园内发现有主墓、陪葬墓及器用陪葬坑,其陵墙相当于西汉帝陵三重陵园的主陵园(中陵园),陵园范围基本清楚。另一座陵园大致清楚的诸侯王陵是河北定县八角廓的中山怀王刘修墓,该陵园周围的夯土城墙平面为接近方形的纵长方形,南北长145、东西宽127米。[7]由于城墙距离封土很近,且封土内只有一座墓葬,该墙有可能相当于帝陵三重陵园的内陵园园墙。前述两座西汉王陵的陵园,规模一大一小,但都为方形或近似方形,其形态与西汉帝陵内陵园的形态基本一致,而与上述两座列侯墓的长方形单重墓园有所不同(图2)。诸侯王陵园为正方形而列侯墓园为长方形,这从汉景帝阳陵的陪葬墓也可以得到证明。阳陵的陪葬墓分北、东二区,北区两座陪葬墓的墓园都为正方形,园内主墓都是两条墓道的“中”字形,该陪葬墓区的墓主可能是诸侯王等级的人物。东区陪葬墓众多,南北对称排列在阳陵东“司马道”南北两侧,这些陪葬墓分为三期,严格意义的陪葬墓是司马道南北各两排整齐排列的墓园,这些墓园“平面多位东西向长方形,有的近方形”,墓园内的主墓平面均为一条墓道的“甲”字形,其墓道都朝向司马道。[8]根据考古发掘和文献提供的信息,该陪葬墓区的墓主主要是列侯、公主、郡太守之属。[9]由此可见,西汉诸侯王陵园一般是正方形,列侯一级的墓园平面主要是横长方形。海昏侯刘贺墓园为横长方形,应当是当时通行的列侯墓园规制下的产物。



图2 海昏侯刘贺与富平侯张安世墓园比较


按照我们通常的认识,死者墓葬和茔域具有生者宫室和城邑的寓意,这种寓意还往往具有复古性和保守性,不一定尽与同时期的宫室或城邑现象相吻合。西汉时期包括墓葬制度在内的“汉制”与先前的“周制”相比,尽管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但西周时期基本成形并在东周时期不断发展的“周制”,对“汉制”及其以后的制度还是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已经发现的西周王都遗址中,陕西岐山和扶风县周原遗址的岐周城址,其城垣东西约1510、南北约640米,总体形态呈横长方形,其年代为西周晚期。[10]河南洛阳汉魏故城中部城墙叠压的西周城址,可能是西周的“成周”所在,城址范围东西长约2650、南北宽约1800米,也大致呈东西稍长的长方形,其年代也不晚于西周中晚期。[11]西周时期王都城址呈横长方形,诸侯国的国都城址也多呈横长方形,如北京房山区琉璃河燕国都城遗址、山东曲阜市鲁国都城遗址[12]等,横长方形似乎是西周以来的王都和国都城邑的主要形态。之所以采取这种形态,这或许与周王畿及整个周王朝的版图南北短而东西长的意象有关。周代王陵的陵园目前还没有发现,同时期的诸侯国公侯墓地却发现了不少,只是墓园进行了全面勘探或揭露的却并不多。山西曲沃县北赵晋侯墓地大概以一条山时代的大壕沟为墓地的南侧边界,其北面排列着西周前期至东周初期的3排9组晋侯及其夫人的墓葬,从墓葬分布可推断,其墓地形态应该为横长方形。[13]陕西凤翔雍城秦公墓地是“目前发现的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陵区面积最大、陵墓数量最多的一处”。*墓地有外兆沟廓定了墓区的范围(目前只探出了西南外兆沟),其内共发现“中”字形墓葬13组21座,每组即每位秦公及其夫人的墓葬都有中兆沟围绕的独立墓园,墓园横长方形、正方形、纵长方形皆有(从后来秦始皇陵园为纵长方形的现象来看,秦公墓园有可能是从横长方形演变为纵长方形),其中已经发掘过的墓主可能秦景公的秦公一号墓园,其平面形态就呈横长方形。战国时期河北平山县中山国国君墓出土的金银错“兆域图”铜版,其上所示中山王厝墓园规划有两重陵园,其形态都是横长方形。*可见横长方形的墓园形态,在周代应该具有某种普遍性(图3)。只是到了战国时期,当全国统一趋势即将来临的时候,一些思想敏锐的人士开始构拟未来统一王朝各种制度,基于想象中大一统国家的版图“九州”或“大九州”已经不再是旧有的横长方形,而是划分成九宫格的正方形,因而他们构拟的居中的王朝都城形态自然也就成为规规矩矩的正方形。《周礼·考工记》“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就是那时理想王都规划思想的体现。汉王朝是疆土远远超过先前周王朝的统一帝国,其京城的内城被规划为方形,外郭可能规划为横长方形。因而死后皇帝的帝陵陵园如果仿照生前国都来营建,其围绕帝陵和后陵封土的内陵园为正方形,以象征帝后生前所居的皇宫和宫城(内城);包括帝后在内的更大的中陵园或外陵园被规划为横长方形,以象征帝王所在国都外城。汉代列侯比诸侯王等级差距较大,其墓园采用单层园墙,墓园平面形态只能模仿帝都外郭城的横长方形,这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图3 周秦贵族陵(墓)园的演变


3.墓园园门及其朝向问题


海昏侯刘贺墓墓园的园墙辟有二门,一座门位于墓园东垣偏北,另一座门位于墓园北垣偏西,都不在正中的位置。如果穿过墓园东门作一条与南北园墙大致平行的直线,我们不难发现,该门之内道路所对的位置基本上处在墓园内南北两排墓葬之间的地带。如果我们穿过墓园北门作一条与东西园墙大致平行的直线,我们很容注意到,该门基本上正对该墓园的主墓即海昏侯刘贺墓的封土。刘贺墓园的两座大门开于东墙和北墙,这当然可能与海昏侯国都就在墓园的东北边有关,因为从都城南门或西门出城左拐,分别可以到达刘贺墓园的东门和北门。长沙马王堆轪侯墓园,尽管其园门情况在《居葬图》没有反映,但附近轪侯居邑的城门位置却非常显著——该城似乎只在西、南两面辟门,且城门都集中在城邑的西南一隅,也就是方便前往马王堆墓地的地方。从轪侯都城的南门和西门出城,南行不远,就可以到达墓地的北门或东西门(如果有东、西园门的话)。轪侯居邑城门与墓地园门的这种呼应关系,既可作为海昏侯刘贺墓都邑城门与墓地园门对应关系的比较材料,二者的这种相似性还可为认识列侯城邑与墓园关系的一种参照。


在西汉早期的《葬律》中,列侯墓葬按照制度可以“重园垣之,高丈。……中垣为门,外为阙,垣四陬为罘罳”,并没有明说墓园墙垣是四面辟门还是只在其中一至三面辟门。海昏侯刘贺墓园和轪侯居邑的城门位置,都不是开辟在墓园或城邑四面,而是只在两面墙垣上修建大门;这两面墙垣上的大门也都不是开辟在每面墙垣的正中,而是位居墙垣偏向一侧的位置。这种现象究竟是列侯都邑或墓园的一种制度性的现象,还是没有规律性的偶然巧合,目前还难以进行判定。不过,如果我们从西汉帝陵及其陪葬功臣列侯墓墓园的园门情况分析,或许能够为认识列侯墓园大门数量和朝向提供一些线索。


西汉帝陵沿袭商周以来的传统土坑墓葬的等级规范,墓圹(“方中”)是四条墓道(“隧”,后与诸侯墓的“羨道”混),帝陵封土(“方丘”)周围的内陵园如果辟门的话,自然也应该在园墙四面正对陵墓墓道的位置,以便内与墓圹的四出墓道相衔接,外与中(外)陵园的园门相对应,以体现帝陵的庄重威严。《后汉书·礼仪下》注引皇览曰:“汉家之葬,方中百步,已穿,筑为方城,其中开四门,四通,足放六马。……”《史记·李将军列传》:“广死明年,李蔡以丞相坐侵孝景园壖地。”《索隐》引《黄图》云:“阳陵阙门西出,道四通。”西汉帝陵的内陵园既然以皇帝陵的四条墓道的延长线为轴线,以突出皇帝一人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中陵园中还有相对独立的皇后陵,中陵园如果以皇帝陵为基准开辟陵墙四门,这些门在陵园院墙上的位置自然会偏向一侧,而不可能居于陵园园墙的正中。列侯墓园如果只能仿照帝陵陵园的中陵园而小型化和简单化,采用两座园门且门址偏向一侧,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在西汉帝陵陵园的四个大门中,最主要的一门无疑是陵园的东门,这首先表现在中陵园为了凸显东门的重要性,其东部显然要比西部宽些,从而帝陵前东侧的神道也就更长一些;其次表现在东出的神道延伸也最长,沿这条神道两侧安排陪葬墓的位置,再往东才是陵邑。陪葬帝陵的功臣墓,是列侯中地位较显著者,其中地位最显赫且与皇帝关系密切的大臣位置在最靠近陵园东门的位置。《史记·萧相国世家》:“孝惠二年,相国何卒,谥为文终侯。”《集解》引《东观汉记》云:“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如果这些功臣墓园位于帝陵东门外神道的南北,他们墓园的大门要靠近帝陵东门,就不宜将墓园大门开辟在墓园墙垣的中部,居帝陵陵园东北的陪葬墓将两座墓园大门开设在靠近西南角的位置,而居帝陵陵园东南的陪葬墓将两座墓园大门开设在靠近西北角的位置,这就是一种自然的选择。*久而久之,这种自然的选择就会成为一种规制而被固定下来,传播开去,即使这些列侯的墓地在自己的封地。刘贺墓墓园两座大门偏在东北角方向,这或许也是原因之一。


西汉帝陵的平面布局,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可能带有这些帝王生前居住的都城长安某些镜像,帝陵园门的朝向可能也与都城宫门和城门有些关联。汉长安城的主要朝向,根据杨宽等先生的研究,应该是座西朝东,因为“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只有东门的两侧城墙设有门阙。已发掘的宣平门和霸城门,门口两侧的城墙都有向外凸出部分,……原先应当建筑有门阙。这说明长安城以东门为正门”。[14]而很能说明这个问题的一条史料,恰好与海昏侯刘贺(当时还是昌邑王)有关。《汉书·昌邑哀王王髆传》:“贺到霸上,大鸿胪效迎,驺奉乘舆车。王使仆寿成御,郎中令遂参乘。旦至广明东都门,遂曰:‘礼,奔丧望见国都哭。此长安东郭门也。’贺曰:‘我嗌痛,不能哭。’至城门,遂复言,贺曰:‘城门与郭门等耳。’且至未央宫东阙,遂曰:‘昌邑帐在是阙外驰道北,未至帐所,有南北行道,马足未至数步,大王宜下车,乡阙西面伏哭,尽哀止。’王曰:‘诺。’到,哭如仪。”昌邑王被迎至京城为帝,自然需要按照礼仪规范从正门而入,他是从长安外城的东郭门——长安内城的东城门——未央宫的东宫门进入的,这凸显了东向在京城朝向的基本朝向的地位。京城的形态和朝向自然会影响地方城市,帝陵陪葬墓的形态做法也会成为地方墓葬营建的模板。在已经发掘的帝陵陪葬墓中,陪葬汉景帝阳陵的绳侯周应墓位于东陪葬墓区的神道南侧第2排、自西向东数第9个墓园中,墓园平面为纵长方形,墓园东西园墙上各辟一门。[8]西向的园门可以理解为朝向帝陵,东向的园门则是当时墓园普遍流行的主要朝向。海昏侯都城东面临江而西面背山,其主要朝向应该是东向。海昏侯刘贺墓的墓园尽管有东、北二园门,但其主要朝向也应该是朝东,这是符合当时城市和陵墓的朝向规律的。信立祥先生认为,列侯墓园也应该是四门,“刘贺墓园设两门,当是因地制宜”,这个认识或许还可进一步探讨;但信先生指出,在刘贺墓园的“两门之中,东门为陆路之门,是主门”,[15]这却无疑是正确的。在西汉时期,如果没有像陪葬帝陵那样的墓园辟门方向的制度限制,在封地的列侯墓墓园的正门朝向多为东方,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一个模式。


4.墓园门阙数量及位置问题


刘贺墓的墓园大门外侧,神道两旁各有一相对的建筑基址,其中东门外的建筑基址对称性相当突出。发掘者已经指出,刘贺墓园门前的对称性的建筑基址可能是墓园门阙的遗迹。刘瑞先生根据《葬律》规定列侯墓茔“中垣为门,外为阙,垣四陬为罘罳”的记载,进而推断,“阙应是墓茔的重要组成部分,墓阙计在墓茔之内。这即意味着,中垣之外还应有空间属于墓茔——至少要将墓阙容纳在内”。[16]值得注意的是,墓园东门与北门缺口两侧的处理还有所不同:东门的门道较宽且规整,却未见向外或向内凸出的城台;北门的门道较窄,两侧墙体加厚形成向内凸出的城台,但却显得不那么规整。在北门以内的西侧,修筑有北接城墙的折尺形围墙,形成一个东面敞开的半围合的院落,院落东南部有一座建筑基址,院落西围墙外靠近城墙边还有一近似圆形的基址。北门内侧这些建筑遗迹,发掘者认为是礼制建筑,但从位置和形态来看,将其视为墓园管理人员日常生活的场所。恐怕更加合适。对比分析东门和北门的门阙及相关建筑遗迹,墓园东门应该是正式的礼仪性活动经由的门,而北门则可能是日常经常性活动进出的门。


刘贺墓园东、北二门前的阙类建筑遗迹与园墙脱离,距离园门缺口在5米以上,未见“连阙罘罳”的迹象。按照《葬律》所记,列侯墓园除了门外有阙外,还要在“垣四陬为罘罳”,也就是在墓园垣墙的转角设立“罘罳”一类建筑。所谓罘罳,根据汉晋文献的解释,应该是大门外的阙门之间、大门内外屏墙之上、或城垣拐角上设置的联系性或屏蔽性建筑。*城墙转角处城头上的“角罘罳”,原本是为了遮挡从城垣转角延长线发射的砲石而在城角上修筑的厚实短墙,后来为了兼顾观望和美观的功能,在城角建设类似于阙的角阙,也可称之为角罘罳。刘贺墓园的园墙四隅,没见园墙加宽成角台的情况,东北和西北隅还收束成圆转的弧形,没有角阙存在的迹象。不过,将城垣两边相交处收成圆弧形,消除了直角城隅带来防守问题,也就不用再建设角阙,这是后代军事家反复强调的问题。*陵墓园墙的转角设立角阙,当然只是礼仪的意义没有军事防御的用途,属于可有可无的设施,故即便当时的帝陵陵园也不一定营建角阙(如汉景帝阳陵的陵园就没有角阙的迹象)。刘贺墓园城垣角隅做成弧形,不再增筑角阙,则可能是仿照当时城邑角隅的因陋就简做法。


刘贺墓园最多只有东、北两面有阙门,而西汉帝王陵园似乎是四面皆有阙门。这就是涉及到门阙数量与礼仪制度的关系问题。阙是具有象征性、礼仪性、标志性的建筑,按照目前从文献记载和考古材料所掌握的信息,秦汉时期的皇家才能使用三出阙,包括列侯在内的高级官员可用二出阙,普通官员就只能使用单出阙。《汉书·霍光列传》:“禹既嗣为博陆侯,太夫人显改光时所自造茔制而侈大之。起三出阙,筑神道,北临昭灵,南出承恩,盛饰祠室,辇阁通属永巷,而幽良人婢妾守之。”后来汉宣帝清算霍光罪行,起三出阙逾制就是罪证之一。这些不同等级阙的具体做法,学术界有不同的解释:有人以为是指阙结构造型的三种形式,即一主阙二附阙、一主阙一附阙和有主阙无附阙;有人以为是指阙前后排列的三个层次,即前后三重门三重阙、前后两重门两重阙和仅一有层门单层阙;还有人认为是指阙方位布置的三种差异,也就是在前左右三面墙垣的大门前立阙、在前后或左右两端的大门前立阙、以及仅在前端的大门前立阙。由于西汉帝陵在文献记载中只有东阙、北阙、南阙的记载,独不见西阙的记载,*帝陵陵园是四面皆有门阙还是三面门阙,还需要考古发掘予以验证。*如果帝陵陵园是三面阙门,这就符合三出阙的其中一种解释。那么,海昏侯刘贺墓园两面有门阙,也就可以解释为两出阙,这也符合刘贺列侯的身份。


不过,在关于阙的等级性的三种观点中,上述第三种观点(即门阙的等级表现在阙在城垣的方位数量上)却是存在问题的,恐怕应该排除。我们知道,墓园大门两旁的门阙仿自城郭宫署大门两侧的门阙,西汉长安城是在秦代的长乐宫基础上兴建起来的,汉高祖时丞相萧何在长乐宫旁新增建未央宫时,其最重要的营建内容就是“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其中门阙只立于东门和北门前,南门和西门就没有门阙。汉武帝时在未央宫西侧营建建章宫,也只是在东门和北门立阙。*可见宫城的东、北两面立阙是当时规制或习俗。关于汉长安主要宫城都只立东门阙和北门阙的原因,古人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萧何初立未央宫,以厌胜之术,理宜然也”;*另一种解释是“秦家旧宫皆在渭北,而立东阙北阙,盖取其便”。*无论是哪一种解释,都说明西汉主要宫城只在东、北两面立门阙,即使宫城的主要宫殿“前殿”是坐北朝南。如果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宫城都只在两面立阙,三出阙是在城垣三面立阙的说法,很可能就不能成立。由此推之,汉代的三出阙、二出阙、单出阙更可能是不同阙体形态,或不同的排列层次,而不是不同的方位数量。刘贺墓园门阙的平面形态,是一主阙一附阙,还是只有一主阙,目前公布的信息还无法判断;刘贺墓园以外是否还有一圈围墙或壕沟,也就是有无外层门阙,现在也不清楚。这些,也都还有待于今后更多信息公布后再作探讨。


5.墓园内墓位安排的问题


根据有关报道,海昏侯刘贺墓园内分布有大小8座墓葬(M1~8)和1座车马坑(K1)。这些墓葬规模大小和墓室与墓道的长宽比例都有不同,但都为带一条墓道的“甲”字形墓。*墓葬明显地分为南、北两排,南排有规模最大的刘贺及其夫人墓(M1、2),两座规模较小的墓葬(M8、9),另在这两座较小墓葬的南侧还有一座规模仅次于刘贺夫妇墓、但朝向却与该墓园其他墓葬不同的墓道朝西的墓葬(M7),其原因值得关注;北排4座墓葬分为东西两组,西侧一组2座墓葬(M5、6)形制规整且规模稍大,东侧一组2座墓葬(M3、4)形制不够规整并规模较小,东西两组之间还有较大的空间距离(图4)。



图4 海昏侯墓园平面示意图


如果我们将墓葬位置与墓葬规模、祠堂有无、厢房遗迹等结合起来考虑,刘贺墓园内的这9座墓葬,显然可以划分为三组:第一组是以刘贺夫妇墓(M1、2)位中心,包括墓前正南的两座祠寝类建筑基址(该基址的性质后面再讨论),墓前东西两侧对称的两座由相连的三个三合院式建筑的厢房,以及刘贺墓右后(西北)侧的一座车马坑(K1)。第二组是墓园北排的两组3座墓葬(M4、5、6),这些墓葬规模大大小于第一组,但正对墓道前端地表都有平面形近“凹”字的建筑基址,发掘者及研究者们都认为这些建筑基址是祠堂的遗迹,这与刘贺墓前有祠堂的现象接近,因此我们将这三座墓归为同一组。在该组墓葬的东侧,还有一座同居北排但略微偏后的墓葬(M3),该墓不仅在排列上有点错位,更主要的是墓道前端没有“凹”字形建筑基址,因而我们没有将该墓归入第二组。第三组墓葬是位于第一组东侧的墓园东南部的三座墓葬(M7~9),这三座墓葬规模大小与第二组相当,但其墓道及封土前都没有“凹”字形祠堂建筑,这与位于墓园东北部的那座没有归入第二组的墓葬M3一样,可以将他们都纳入第三组。在这三组墓葬中,每组墓葬都是西侧的墓葬规模较大,东侧的墓葬规模较小,并有南侧墓葬规模大于北侧墓葬的趋势。可以推测,与刘贺墓居西而夫人墓居东的组内墓葬单位的排列位置相似,刘贺墓墓园的尊位也是在西南部,这也与汉景帝阳陵的墓葬尊卑的方位一致,也与西汉京都长安城的最重要宫殿是西南未央宫的现象吻合。


关于刘贺墓墓园这三组墓葬墓主的身份,第一组墓葬的墓内随葬器物已经表明它们是刘贺夫妇的墓葬,所以它们的规模才最大,相关礼制建筑遗迹才最多,这已毋庸置疑。第二组墓葬墓主的身份还缺乏直接的判定证据,但信立祥先生基于“一组夫妇不管妻妾人数多寡,共用一座祠堂,绝无例外”的认识,推断“这组墓葬的墓主不应是刘贺的姬妾”,并根据该组墓中的M5出土了玉具剑,墓主可能是男性,这也可以作为该组墓墓主不是姬妾推断的一个证据。信先生的推断是有道理的,只是信先生认为“该组5号墓的位置在刘贺墓的正北侧,祠堂规格很高,有可能是与刘贺同年去世的其嫡长子刘充国或其次子刘奉亲之墓”,这个推论或许还可进一步讨论。根据文献记载,海昏侯刘贺死后,其子充国、奉亲还相继作为承袭海昏侯的候选人上报朝廷,只是未得到朝廷认可且二人还相继死去。不过,在刘贺就封海昏侯之前,他就已有“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不乏子嗣可以袭封,但朝廷还是以种种理由剥夺了其他子嗣的袭封资格,海昏侯国一度被废除,直到汉元帝即位后又才复建海昏侯国。*如果刘贺墓园第二组有祠堂的墓葬均为刘贺嫡子的墓葬的话,那么刘贺就应该有三位嫡子,且这些嫡子的其中两位还均未婚配(因为其中两座有祠堂的墓葬旁边均无夫人墓并列)。根据海昏侯刘贺墓居西而夫人墓居东的墓位推断,该墓园的墓葬区位是西尊东卑,墓葬排列也应该从西向东,第二组墓葬也就应该是最西端的M6为嫡长子刘充国,M5为嫡次子刘奉亲,M4及M3为更小一些的嫡子夫妇的墓葬。*至于第三组墓葬的墓主,根据这些墓葬都位于刘贺夫人墓的东侧,墓主应与刘贺夫人性质相同而地位较低;墓前又没有单独的祠堂的现象,这应该是附属于刘贺夫妇墓的刘贺姬妾之属的墓葬。信立祥先生基于这“三座墓前没有单独的祠堂,意味着三位墓主人要与两座主墓的墓主同享后人祭祀”的现象,推断“这三座墓的墓主都应是女性,其身份为刘贺的姬妾”。[15]这无疑是恰当的。


6.墓葬封土形态的问题


刘贺墓(1号墓)和刘贺夫人墓(2号墓)大致东西并列,两座墓的墓圹之上封土之下,“有大型夯土基座,平面呈方形”;“封土基座共两层,下层基座和位于其东面的侯夫人墓共用”。原报道只说了刘贺墓尚有残高约7米的覆斗形封土,未提及夫人墓封土的情况,但从通常夫妇并列墓葬的封土情况推知,两座主墓的共用夯土基座上,应该有并列的覆斗形封土,并且可能夫人墓的封土略小于刘贺墓。这种异穴共用的夯土台基,似乎不应该是正方形,如果是横长方形的话,这就很像是东周时期中原地区大型陵墓封土的形态。中原大型陵墓使用封土在战国早期发生于三晋一带,山西闻喜县柳泉墓地M301、M302及M303墓口上“原筑有连为一体的封土”,[17]可能是中原地区目前所知最早使用封土的大型墓葬。到了战国中晚期,三晋诸国及燕、齐、中山等国的高级贵族墓葬也流行封土,封土的形状因地域和国别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夫妇异穴同坟合葬的墓葬,墓上有长方形的封土基座,基座上再起享堂(寝)或封土,这却是当时高级贵族墓葬的普遍做法(图5)。河南辉县固围村魏国大墓、河北平山县中山王墓、[18]山东临淄齐故城齐国墓[19]等,都是如此。这种墓上封土之下的方形或长方形基座,系仿自生人所居宫室建筑的台基(尤其是高台建筑的台基),广义中原地区的墓上封土正是从此演变而来。到了战国后期以后,典型的封土流行,原先仿自建筑台基的原始封土就蜕变成了封土之下的基座。刘贺夫妇墓封土下的这座方形的封土基座,就是这类早期封土的孑遗。



图5 战国中晚期列国王侯墓上封树举例


刘贺墓封土的形状呈覆斗形,夫人墓、姬妾墓及子女墓的封土情况不明。根据目前的调查勘探资料可知,西汉的帝陵和诸侯王陵,其墓葬封土一般为方基覆斗形,罕见圆基穹庐形。*而列侯墓葬的封土则既有方基的覆斗形,如陕西咸阳杨家湾五号墓封土;*也有圆基的穹庐形,如长沙第401号汉墓封土*和江苏徐州韩山一号墓封土。*这与帝陵和诸侯王陵采用相对单一的覆斗形封土的情况有所不同。实际上,睡虎地《葬律》记列侯墓“坟大方十三丈,高三丈”,已经指明,西汉早期列侯的坟丘平面是方形的,其立面形态自然以覆斗形最为可能,以后列侯墓葬封土形态有方有圆,这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与非刘姓不封王以后列侯地位下降,列侯一级人物的墓葬封土也就多采用级别较低的圆基的穹庐形。西汉帝陵的陪葬墓,如汉景帝阳陵东门外的陪葬墓区,其墓主多是列侯、公主、郡太守等,这些墓葬的“封土多为圆形”,[9]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另一种可能性是《葬律》所记列侯的墓葬规制,只是强调其坟丘最高规格可以采用覆斗形,因传统等原因,有的列侯等级的墓葬采用了圆基穹庐形的传统形制。汉代的墓葬制度主要来源于早先的秦代,秦国贵族墓葬使用封土是比较晚近的事情,包括秦国国君在内的秦国高级贵族的墓葬与宫室一样,原本没有高台状的封土,封土的使用可能是秦献公、孝公时效法三晋的产物。*秦国的传统就是喜好营建大规模的土木工程,因而从战国中期后,高大的封土在秦国和秦朝流行。《汉书·楚元王传》载,“至秦惠文、武、昭、严襄五王,皆大作丘垄”,秦始皇陵的封土堆更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巨大规模。汉代的墓葬制度除了继承秦代以外,可能还有来自齐、楚一带的先秦时期的墓葬传统,如田齐贵族墓葬的封土多为方基圆坟型,是“齐国君主封土的特有形制”;[19]楚国贵族墓葬封土的形状则多为圆或椭圆基的穹庐形,但也有少许为平顶的覆碗形,如湖北江陵县天星观M1的封土。[20]汉初包括皇帝在内的统治集团核心成员多来自东方齐楚一带,在墓葬制度上加入这一地区先前的一些文化因素,这也是可能的。


刘贺墓的封土残高约7米,折合成汉尺接近三丈之数。汉代列侯的坟丘高度,文献有不同的记载,睡虎地《葬律》所记列侯墓“坟大方十三丈,高三丈”,《周礼冢人》郑玄注引《汉律》却记为“列侯坟高四丈”。*这种记载的差异不一定是传抄的错误,也有可能前者是西汉早期的制度,后者是西汉晚些时候的制度。将西汉中期的刘贺墓封土高度与这两条文献进行比较,其现存高度接近西汉早期《葬律》所记而略低于晚些时候的《汉律》所记。考虑到现存封土经过了两千多年的风雨侵蚀,当初封土可能稍高于现存封土,原先的高度应该在《葬律》和《汉律》规定的列侯坟高尺度之间。关于刘贺墓封土大小与汉代列侯葬制的关系,已有几位学者进行过讨论,多数学者认为基本符合汉制,[21]但也有学者认为封土已经逾制。[22]将刘贺墓封土体量与文献记载的列侯墓葬封土大小作对比,刘贺墓的封土基本上还是中规中矩的,并没有超过当时葬制的规定。


7.墓园祠寝祭祀设施的问题


海昏侯刘贺墓园内的地面遗迹,除了隆起的坟丘外,还有8处以上的建筑基址,另有水井、圆坑等遗迹。对于这些建筑基址建筑的功能,研究者有不同的认识,需要进行讨论。由于原报道对这些建筑遗迹描述得非常简单,到过现场考察且撰写了研究论文的学者也缺少遗迹形态的描述,我这里只能根据海昏侯刘贺墓园平面图的信息进行补充描述,有些描述性语言还有待今后的考古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


在刘贺墓园的建筑基址中,有三处四座建筑基址最引人注目。一是刘贺墓道即封土正前端的正方形建筑基址,基址周边有厚墙,前、左、右三面中央辟门道,后壁中央似有向室内凸起的坛台,建筑边长10米。二是位于刘贺墓和夫人墓之间之前的宽长方形建筑基址,基址平面布局形同“回”字,外圈在周边立檐柱,内圈的左右及后面以承重厚墙代替内柱,前面开敞只有两根内柱,构成面阔四间、进深三间的周围有回廊的建筑形式,东西长14米、南北宽10米。三是位于刘贺及夫人墓两前侧的大致对称的两座联排建筑基址,每座建筑基址由彼此共用一侧或两侧墙体的三座连体建筑物组成,这些建筑物的两侧及后面均为厚承重墙,前面敞开,多施用两根檐柱。由于这些建筑物每个单元内部的宽度和深度都在七八米左右,必须有内柱支撑,而在东侧的那座建筑的三个单元均无内柱的迹象,其原因值得关注。


关于上述第一、二处建筑基址的性质,发掘者将第一处称之为“寝”,将第二处称之为“祠”,称刘贺墓与夫人墓“共用一个由寝和祠堂构成的礼制性建筑”。信立祥先生基本赞同发掘者的判断,他这样说:“寝位于侯墓之南,为刘贺灵魂寝息之处,为一座正方形有回廊的四出式房屋建筑”;“祠堂位于平地中央,北与两主墓的距离相等,这一点与景帝阳陵的陵庙‘德阳庙’位置完全一致。……是刘贺夫妇灵魂接受子孙祭祀之处”。刘瑞先生不同意刘贺墓道前建筑基址为“祠堂”而刘贺夫妇墓前的建筑基址为“寝”的判断,他根据蔡邕《独断》“古不墓祭,至秦始皇出寝起之于墓侧,汉因而不改”的记载,认为“寝”应该位于墓侧而不是在墓前,第一处即“刘贺墓墓道前的现称为‘寝’的方形建筑实应为祠堂”,而第二处建筑的位置“正与‘寝’在‘墓侧’的位置相符,而其形制为长方形,与‘祠’的方形形制不同,其很可能应与‘寝’有关”。


我以为,刘瑞先生“寝”在墓侧的认识是正确的,不过无论是刘贺墓前的第一处建筑基址,还是刘贺夫妇墓前的第二处建筑基址,都是位于墓前而不是位于墓侧,真正位于墓侧的建筑基址却是第三、四处建筑基址。类似于刘贺墓墓侧的可能是寝一类建筑的实例,应该是西安凤栖园张安世墓园的所谓“祠堂遗址”,该遗址位于张安世夫妇墓的冢的东侧,靠近东兆沟处,符合寝位于墓侧的记载。[23]刘贺墓道前的第一处建筑基址和刘贺夫妇墓前的第二处建筑都位于坟墓之前,应该属于祠庙而不是寝宫。信立祥先生推断第二处建筑是类似于汉景帝阳陵的祠庙——德阳宫,这是值得注意的意见。[15]《汉书·景帝纪》记中元四年(前146年)“春三月起德阳宫”,颜师古注:“是景帝庙也。帝自作之,讳不言庙,故言宫。”景帝陵园的德阳宫,据研究有可能是位置在景帝陵与皇后陵之南、二陵之间而略偏向帝陵一侧的所谓“罗经石”建筑基址。如果汉景帝阳陵德阳宫位置推测不错,则可为刘贺夫妇墓前这组建筑基址的祠庙性质提供一个旁证(图6)。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刘贺夫妇墓前的第二处建筑基址是祠堂的话,那么刘贺墓道前的第一处建筑基址又是什么的呢?信立祥先生认为该刘贺墓道前的建筑基址是“寝”,却又认为同墓园北排诸墓墓道前的建筑基址都是祠,这本身有相互抵触之处;但刘瑞先生将刘贺墓道前的建筑基址当作祠,而将刘贺夫妇目前的更大的建筑基址当作寝,祠、寝几乎并列于两座主墓之前,也给人不尽合理之感。这里,我提出另一种假说,即第一、二处建筑基址都是祠堂的遗存,只不过前者是刘贺死后先营建的祠堂,后来刘贺夫人死后埋葬在刘贺墓旁时,又废除原先的祠堂重新在二者之间营建了祭祀刘贺夫妇二人的新祠庙,从而形成了刘贺夫妇墓前并存两座建筑遗迹的状况。当然,这种假说还有待于更多的资料进行验证。



图6 汉景帝阳陵平面及德阳殿位置


至于对第三、四处建筑基址即刘贺夫妇墓前东西厢房类遗存的性质,发掘者认为可能属于“园寺吏舍”的遗迹。信立祥先生则认为“西厢房因其前面有水井,应为制作祭品的神厨;东厢房应是祭祀活动服务人员主要是未生子女的刘贺姬妾的住房”。从情理上说,无论是刘贺姬妾的住房,还是管理陵园人员的处所,都离不开取水的水井,以建筑基址附近有无水井来推断这些建筑的性质,其证据也不够充分。从第三、四处建筑遗存的规模来看,两组建筑6个单元都是三面厚墙(墙比陵园院墙还厚),内部空间又都在8米见方以上,其内多未见柱网和分间,这些都不像是居住用房应有的现象。两处建筑基址分别位居刘贺墓和刘贺夫人墓两侧,它们是否分别是刘贺墓和刘贺夫人墓之“寝”,倒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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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华(1958-),男,四川绵阳人,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青铜时代考古、中国西南地区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

本文源于《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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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孙华:海昏侯刘贺墓墓园遗迹刍议发布于2021-06-20 1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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