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读者朋友,大家好。

本来根据船家的计划和安排,前期准备更新管窥篇的《总论五福》,《总论六极》两个章节。结果因为一些十分特殊原因,导致延期。(具体原因回到更新《管窥篇》的时候再向大家解释吧。同时前面一段时间也条件所限,无法及时回复各位朋友的来信,实在是抱歉。有重要问题的朋友请这几天再发一遍给船家,万分感谢。 )
在延期更新的这段时间内,船家又临时撰写了这篇文章。

事件的起因大概如下:
前文《四极周流》中,船家写了这么一段话——

然后没过多久,一位一直以来交流比较多的读者朋友就私信船家说:
土在脾,脾主思,土气失衡是不是会导致人在思想上的问题不断放大呢?比如种种不好的心情,或者极端情绪乃至精疾病等等。
船家想了想,回复他
朋友您这种说法,相对中医上所讲的气机与生理,情绪与五行的关系,还是存在偏差的,过于简单化了,并不是十分正确。
但是要说人的思想问题,其实根本不用去看什么土气失衡不失衡。在现在这个“蛊后期”的时期,在这个社会底线加速下滑的时期,人思想上的问题,肯定是不断放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随后,这位朋友给船家提出这样一些问题。
简单复述一下:
这位朋友,是一位在某三线城市的专科院校常年从事“园艺工作的一位“园丁”,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在近些年中,他发现,自己所接触到的学生中,存在相对较为严重心理问题的孩子越来越多,突出表现在长期心绪不宁,心神不定,注意力分散,日常精神恍惚,持续性的情绪萎靡、或无端暴躁,选择困难,极度逆反,对家人、学校和社会的对抗情绪不断增长,乃至不同程度的抑郁,以及轻生厌世心理和行为的出现。(他本人也针对性的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是收效远远低于预期。)
这一问题,让船家很受触动。
随后,在这位朋友的帮助之下,船家开展了比较简单的,针对他所提出问题的一点点所谓“调查和研究”。
主要的调研对象是这位朋友介绍的四位学生(均已毕业并走入社会两年以上,还在学习阶段的学生船家觉得不宜打扰),船家自己读者中反映过类似问题的四位年轻读者朋友,以及身边朋友家的两个孩子,共计十人。
通过所谓“调研”(其实就是通过不同的途径聊一聊,谈一谈,问一问罢了。船家也不是搞社会科学的,也不是搞心理学研究的,所能做到的,也无非如此。所以这个过程是十分粗陋和不科学的,并不具有什么代表性。)船家还是发现了一点点问题的。
问题就是:在千千万万中国青少年中,特别是刚离开家庭和校园环境,开始踏足社会的青少年群体中,存在十名(船家只看到了10名,所以只敢说存在10名,但不管多少,存在就是存在。)孩子,具有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




事实上,一直以来,船家并不愿去写这种,与现实关联较为密切的文章。
原因大家也清楚。
一是社会怎么样,肉食者谋,轮不上船家这种山沟沟里冒出来的野人去说三道四。
二是作为一个给天道打工的术者,对于世事,我们更习惯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和角度来看待,无论天道流转,人世变迁,在我们看来,也都跟看电影似的。
戏台上兴衰荣辱,悲欢离合,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本身就是剧本所定,说白了与我何干。
三是这个年头,说话也是门学问的。特别要讲这些问题,势必说出来的话是不怎么好听,不怎么主流的,不怎么正能量的。也是会招来一些麻烦的。
但是通过与这十个孩子的交流,船家也深深的感受到了他们心中存在的痛苦和迷茫,这种发自本心的痛苦,也是客观存在的。
所以,经过反复的权衡和思考,船家觉得:
哪怕是秋蝉冬虫,不合时宜,但岂可因声音微小而放弃呐喊。
客观存在就是客观存在,不可以也不应该被所谓主流所谓正能量所淹没。
路见不平,文人提笔,武人拔刀,野夫胸中亦当尚有万古侠义气。
圣贤书,所学何事?圣人云:“当仁,不让!”,此之谓也
所以纵使这篇文章可能带来种种风险,但船家这里还是狗拿耗子一回,通过这十名孩子的问题,来给大家粗浅的分析一下,为什么现阶段,年轻人中,出现了“心”的问题,以及怎么样才能纠正“心”的问题。(当然,本文已经属船家一直以来比较抵触的,所谓“跨界”的文章了,所以本文的行文水平比较低劣,只是简单的表达一下个人的浅薄看法,不足之处,请读者朋友们见谅。)


首先简单讲一下船家那个粗陋的所谓“调研”的结果。
通过与十名孩子不同方式的沟通和探讨。
基本上可以得出以下信息:
首先,说物质基础
船家在了解的过程中发现,这十名孩子的家庭条件等等,还真都尚可(部分甚至可以说相对还不错),并不存在诸如温饱尚未解决或者无力负担学业这样的问题。
其中城市8人,农村2人。均为当地普通家庭平均乃至略微偏上条件
单亲仅有1人,父亲英年早逝,但母亲家族人力物力较为丰富,日常对其关心帮扶程度甚至超过其他家庭。
其次,再讲家庭关系。
通过了解,这些孩子的家庭日常生活中,均不存在较为严重的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或者家庭暴力现象,也不存在父母因种种原因忽视子女成长和日常照顾关怀等问题。
反而恰恰相反,从船家的角度来看,这十名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中长辈还是比较关心和照顾的(毕竟社会发展到今天,广大家长们相比从前,基本上还是普遍都更加关注子女成长和教育问题的),对其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也较为重视。
最后讲讲存在的问题。
突出表现在抑郁症。(医学上的所谓抑郁症,船家这方面不怎么懂,但感觉好像现在孩子出现心理问题,家庭和学校等基本上都将之划分为抑郁类型,也不知道这样划分是否正确。)
全部孩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问题。(——其家人和他们自身这样说并且也这样认为。此处船家因为是外行,所以采纳他们的说法。
中医院确诊的抑郁症患者5人。
日常需要持续性药物控制的4人。
曾经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自残,轻生等行为的8人。
全部10名孩子均在不同时期,产生过轻生厌世等等的重度消极思想。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即这十名孩子,在较好的成长条件下真是较好,船家可是见过不少苦的——比如一天两顿饭,早上馍馍就土豆,晚上土豆就馍馍的。这几位跟那些苦地方的孩子比起来,单说条件的话,夸张点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亦不为过。)在家庭和学校“起码平均水平”的关心照顾和帮助之下,反而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
这就奇怪了?
有饭吃,有衣穿,有人管,有人爱,有人疼,有人帮,怎么就出了问题呢?(而且其问题之大,问题之严重,甚至大幅超过了船家遇到过的那些“苦”的孩子。)
这就需要我们去思考了。


既然问题出来了,那就不要回避,让我们坐下来冷静的分析一下,问题出现的原因。
现今的社会主流,面对此类问题通常会有两种说法:
第一,只怪自己不努力。
别人都能自行茁壮健康成长,哪怕吃不上饭,穿不暖衣,天天被欺凌,受过无数的委屈,也要成长知书达理,甘为平凡,知足常乐,小小年纪就满脑子正能量,时刻不忘回报社会,为****甘愿奉献一切的栋梁之才。
反倒是你们这些孩子,一天天吃得饱穿得暖,住得起房坐的起车,却一点不知道感恩,整天胡思乱想,不干人事,最终弄得脑壳出问题,不是活该?
第二,子不教父之过。
熊孩子,熊青年的出现,一定是家庭的问题。
为什么别人都能教育培养出那种积极上进的孩子,就你家教育出抑郁症、精神问题的孩子,到头来给他人给社会增添无数麻烦。
生龙,凤生凤,耗子生来只会打洞,万方有罪,罪在爹娘!
关于以上两种说法,以及所有持以上观点的专家学者
船家还是那句话,放你娘的汪屁。
就算万恶的封建社会,历朝皇帝下罪己诏——哪怕再言不由衷,开篇也是先骂自己,再骂朝廷百官,你见过骂老百姓的?
怎么到你们这些人这里,世道出问题就只能是老百姓自身有问题了?
所以还是那段犯忌讳的话——
当一个大环境中,若出现一例、两例存在病态的个体。
则尚可言之为偶然,特例或孤证。
但若出现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万而众的同类病态个体。
则问题的根源,必然来自大环境本身。
(船家只看到十,故而只敢说有十,至于是否还会有十而百,百而千?这里请大家和船家一起来推测或者说假设一下——为了本文的需要,让我们假设有之。
星爷的电影《审死官》里面不是说过:公堂之上,假设一下,根据大清律例——无罪!
自然我们这公堂之外,小小文章之中假设一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不是什么坏事。
何况这个假设是否成立,大家心里比船家都清楚。)


接下来先不讲正文。
让我们还是继续解决几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为什么要解决下面的问题呢,因为下面几个问题,代表基本的原则。
名不正,则言不顺
基础不确定,则一切上层规则的推衍,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所以尽管十分麻烦且啰嗦,但是这里还是讲一下为好。
第一,天道是否以多寡论人。
这个原则其实船家好像前面的文章中也讲过不少次了。但是可能讲的不是很细致,所以这里再讲一遍。
什么意思呢?就是天道看待人世,特别是看待人类族群和其中的任何一个/一些个体,是否存在所谓的——狭隘的“集体主义”
注意船家这里所讲的“集体主义”,指的是那些所谓狭隘的,僵化的,不讲条件的“集体主义”。即不分条件,不论对错,一味简单粗暴地认为集体重于个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任何情况下,均以集体和大义为旗号,逼迫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当冲突发生,则永远选择牺牲个人利益来成就所谓集体的那些“主义”
人类作为社会性的物种,那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集体主义”,船家认为还是很好的。也并不在本文的批判范围内。
即单独的一个人,几个人在天道中的权重,是否会低于数量更大的一些人,一群人的权重。(这里我们换了一个角度,指的是个人众人之间的先天权重关系,暂时抛开所谓天道使命论,关键人物,关键节点这些概念)
这个问题的答案十分肯定:
天道看待人世,从来不论多寡。
为什么呢?
1、亿万世人,皆为天道所化所育,皆为天道之载体。道无大小轻重之分,自然人亦无高下贵贱之别,此之谓“生来平等”。
道者——或为宇宙,或为尘埃,其自无大小多寡之分。
自然人世之中,人类个体之间,在天道眼中,亦无大小多寡之别。
一粒沙尘中,自有大道存在。
整个太阳系中,亦有大道存在。
我们能说太阳系中的道,就比沙尘中的道,更大?更深?更广?更重要吗?
当然不能!
道就是道,全宇宙所包含的道,和一粒微尘中所包含的道,都是同一个道,绝不存在什么大小,高下,轻重的分别——若存在分别,则道不为道也。
2、能否最终实现“终极”,至关重要的基础就是人类文明的整体创造力,而这种整体创造力,又完全取决于群体中每一个个体的创造力和可能性。
很多时候,某个人,某个个体或者很少的一部分人——对整个文明某一阶段发展的促进,甚至远远超过其他千千万万人。(这是废话,随便翻开历史课本,一个时期一个时代,能被介绍的也就那几个名人。)
故天道自然不会认为,任何一个人类个体的权重,会低于其他几个,一些,一群个体之和。
在天道眼中,每一个人,每一个小集体,每一个大集体,乃至整个人类群体,其自身所具备的权重,皆是完全平等的。
注意:这里的平等和相同,指的是本身的属性,是先天意义上的。真正实际上,权重又存在差别。这种差别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肩负的使命不同。(不好理解的话,船家换一句比较通俗的,说了几十年的套话——所谓身份一律平等,只有分工不同。肩负天道使命和任务的个体,其后天权重又会自然的产生差距。
所以说,其实天道本身,说句开玩笑的话,其实是十分“实用主义”的。
总结一下,从以上两点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天道看待世人,从来不论多寡。
一个人的权重,与一群人的权重没有任何不同。
天道之中,不存在狭隘的“集体主义”,不存在所谓集体利益永远大于个人利益,更不存在个人利益需要随时服从集体利益,或者说要牺牲个人来成就集体这种说法。(仍是指狭隘的“集体主义”关系)
极端一点的举个例子,一个集体中有三千万人,其中张三未来会产生一个极度促进人类文明发展——极大地接近终极的创造发明,那在天道心中,张三的权重会远远高于其他29999999人。
这才是天道的根本规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天道的根本力——性力。(29999999人,是存续,张三,是目的。记住我们前面所讲的,在不违背“唯一性”基础的前提下,两性是次高原则,而存续只是为了实现目的的需求罢了。这里其实十分残酷,而且比较难以理解,船家再举个不太恰当且极端的例子。就好比——为了提取维生素C,我们需要一片橙子树林——获取维C是目的,树林是实现目的的需求。但假如有一天,可以绕开橙子,直接合成维C呢?树林还是必须的吗?当然这只是一种十分极端的情况,船家这里讲一下,只是为了大家能够更方便的理解性力的层级更高罢了——目的和使命甚至可以高于生存本身,其实在很多时候也并不是不能理解。
为什么要再回顾这个原则呢?
原因也很简单,假如这个社会中,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孩子只有这十个呢?其他人都很健康呢?
那是否这十个孩子就可以作为所谓主流之外的——意外?偏离?异类?等等,而被直接抛弃呢?或者说只要病例/非病例,尚处于某个可以接受的比例,比如存在心理问题的人在整个社会群体中的比重只有5%、10%、20%、30%、40%?,只要及格,我们就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让他们自生自灭吗?
根据上文的原则——当然不行!
电影《辛德勒名单》结尾,辛德勒在逃亡前,被他拯救的犹太人们送给他的戒指上,刻的那句话:“The one who saves one life saves the world entire”——救一个人,就是了救整个世界
即是此意!
第二、罪行是否可用动机和目的来抵消。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其实还是承接上一个规则的。
比如一个人,谋杀了一个孩子,通常情况下,我们都认可,这是一种犯罪。
好,那假如这个人辩解说——我是为了某个“伟光正”的目的,为了更多人的利益,为了集体等等等等,而不得不杀了这个孩子。
那他究竟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罪犯呢?
再极端一点,他为了某个“伟光正”的目的,为了群体的利益,不惜杀掉了自己的孩子,那他算是一个英雄吗?
按照所谓辩证的思维看待这个问题。
也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定条件下,我们并不否认有所谓,因目的性而所犯下的错误和罪行,比如了救人而导致被救之人受伤,为了灭火而使用了属于别人私人财产的灭火器,等等等等。
2、从不同的观察角度和立场,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但起码人类族群内部,应该对一些特殊的行为,具备一定的基本共识——这种共识,就是所谓普世道德底线。
什么意思呢?
张三杀了李四,对于李四来说张三是凶手。
李四是个坏人,他要在某城市开展袭击。摧毁这座城市。则对某城市来说,张三是英雄,是拯救者。
但某城市又是属于某公司的,某公司要以某城市为起点,散播生化危机,毁灭全人类。那对于全人类来讲,李四又成了英雄,张三反而是导致人类灭亡的罪魁祸首
所以说这种问题,又回到了所谓“杀一人而活千万人”的“电车难题”上,站在不同的目的和立场的角度去看待某一行为,自然能得出很多完全不同的判定。
不同的思想流派,看待此类问题也有自己的思路和见解。
但是!
如果将所谓罪行不断放大,就会触及某种底线——比如剥夺无辜者的生命等等。
此时,在船家看来,就不再适用所谓目的论了,特别是不适用所谓的“集体主义”的理论了。
为什么?因为苍天在上!(根本原因是第一条)
判断一个行为的至高视角,也无非就是天道视角,天道视角具体而言,也无非就是两个词——天理和人心!
我们认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当一个人的行为,违背了最基本的天理和人心的时候,该罪行就是明确的。
哪怕他是为了何种目的,为了多大规模的集体,罪行仍然是罪行。还是那句话,苍天有眼,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
中华道统中,绝大多数流派,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是一致的。
让我们来看看先贤关于以上问题的看法:



先看看最近到处挺火的网红杨朱

      《列子 杨朱》

杨朱说:“伯成子高不肯拔一毛而有利于万事万物,因此舍弃王位,隐居耕田。大禹不愿为自身谋利,因此劳累过度,半身不遂。古人拔下自己的一根毫毛来有利于天下他也不给,而让普天下来奉养他一人他也不同意。人人都不拔下一根毫毛,人人都不刻意做有利于天下的事,那么天下就治理好了。”
禽滑釐问杨朱道:“拔去你身上的一根毫毛来救助世道,你愿干吗?”杨朱回答:“世道本来就不是一根毫毛所能救助得了的。”禽滑釐说:“假设可以救助,你愿干吗?”杨朱不理睬他。
禽滑釐出门告诉了孟孙阳。孟孙阳说:“你没领会先生的用心,我和你谈谈吧。有人损害你的肌肤给你万斤黄金,你愿干吗?”禽滑釐回答:“愿意干。”孟孙阳又问:“有人砍断你一段肢体给你一个国家,你愿干吗?”禽滑釐一言不发,默默地呆了一会儿。
孟孙阳接着说:“一根毫毛轻于肌肤,肌肤又轻于一段肢体,这是很明白的。但肌肤是由一根根毫毛构成的。肢体又是由一块块肌肤构成的,一根毫毛固然只是身体的万分之一,但难道可以轻视它吗?
很明显,杨朱的看法非常明确,在杨朱思想中,根本不存在什么“集体主义”这回事。


再来看看儒家

这里我们要注意,近现代有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为了宣扬他们自己的主张、为了掩饰他们真正的目的、为了打击斗争别的思想流派,甚至为了评职称涨工资,特别特别喜欢折腾儒家。
比如搞出来所谓儒家就是集体主义这样的奇葩论调。
这里船家实在是懒得多说,拜托你们别侮辱儒家了。
圣人讲仁者爱人,还得分个爱一个爱两个爱很多个?还得为了爱十个人一百个人去放弃爱一个人?
你们要的那种集体主义,其实找杨朱更合适,真的。
孟子  公孙丑 上》
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是则同。”
也很明显,孟老夫子的看法跟杨朱一样,也不存在什么目的论、集体论,不义就是不义,杀一人而得天下,照样是犯罪!

最后看看最有可能的墨家

墨子 大取》之中,墨家关于此类问题的态度是:
在所做的事体中,衡量它的轻重叫做“权”。权,并不是对的,也不就是错的,权,是正当的。砍断手指以保存手腕,那是在利中选取大的,在害中选取小的。在害中选取小的,并不是取害,这是取利。他所选取的,正是别人抓着的。遇上强盗,砍断手指以免杀身之祸,这是利;遇上强盗,这是害。砍断手指和砍断手腕,对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那就没有选择。就是生死,只要有利于天下,也都没有选择。杀一个人以保存天下,并不是杀一个人以利天下;杀死自己以保存天下,这是杀死自己以利天下。在做事中衡量轻重叫做“求”。只注重求,是不对的。在害中选取小的,追求合义,并非真正行义。
墨子的态度,也是很明确的。你牺牲自己,以利天下,这没啥,属于你的个人爱好。但是你跑去牺牲别人,去利天下存天下,这自然是不行的。求为义,是义吗?当然不是。
(更复杂的各家之中所谓经、权、利、害、名、实等等关系,跟本文关系不大,就不深入讲了.)

虽然船家对现代法律没有什么研究,但自古以来,法律的基本要求就是上合天理,下应民心。发展了这么多年,现代法律相比古代应该是更科学的。
如果法律都跑来说,为了五个人,可以杀掉一个人。为了五百个人,可以杀掉一百个人?为了一千人的有房子住,可以随意拆掉一个人的家?这自然也是不对的,船家也相信不至于此。
所以所谓“杀一救五”的问题,自然在法律上也应当属于罪行罢了。

这里我们注意,讲了前面的一些原则,有人就会问了,那中国古人就不讲究牺牲奉献吗?
当然不是!
事实上,相比其他文明传承,我华夏先民是最讲究牺牲奉献的。(具体的理论和实证海了去了,就不费事列举了。)
但这里绝不能把所谓“自我的牺牲奉献”和狭隘的“集体主义”等同起来。
牺牲的对象:
牺牲谁?是自发自觉的自我牺牲。还是跑去牺牲他人?他人愿意吗?
牺牲的目的:
是真正的为了他人?还是为了功名利
是为了去牺牲,为了去牺牲,为了去牺牲
还是为了耻,跑去牺牲孝?——别人嘲笑一个人家庭贫穷,父母窝囊,这个人觉得耻辱,回家把爹娘杀了?这种畜生行径难道也叫牺牲?先后本末如何划分?
单纯的讲所谓集体为大,个人为小,面对任何问题,只会简单粗暴的牺牲个人利益满足集体利益,就是明显与古人的人权和平等精神相违背的。
更进一步的所谓,以集体为旗号,以大义为名分,做出丧尽天良,违背人伦的行为,难道事后一句我的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饶恕吗?
吴起为了报效鲁国,杀掉了来自齐国的妻子,从而得到了鲁国国君的信任,最终保卫了鲁国,并帮助鲁国打败齐国。
这样的行为,吴起是一名英雄吗?
让我们来看看古人对吴起行为的看法:
虽然立下汗马功劳,但是杀妻一事在鲁人心目中影响非常恶劣。就有人向国君进言说:吴起是一个猜忌残忍之人。为求富贵,竟不惜杀害自己的妻子。我们鲁国是一个小国,今天侥幸打了一场胜仗,难免招来诸侯觊觎图谋,而且鲁国和卫国是兄弟之国,国君今天重用吴起,是背弃卫国兄弟之谊。鲁君听了这番话,对吴起产生怀疑,就辞弃了他。
别说当时他所谓奉献牺牲过的鲁国,人们都已经觉得他不是个东西。哪怕千秋万世,人们对吴起杀妻也只有一种看法——比喻为了追求功名而不惜伤天害理
妻何辜?不义而取名利!如何算得上是英雄?
第三、讲一讲所谓“血统论
关于这个问题,本来应该属于是个人都明白的道理,船家一直也懒得废话。
但是现在很不对劲,这股歪风已经死灰复燃,并有愈演愈烈之形势。
迫不得已,船家在这里说一下。
什么是“血统论”呢?
简单点说,就是所谓: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
“老子祖上做过某某丰功伟业,托祖宗的福,老子生下来就高人一等,这辈子就应该为所欲为。”;
再或者“因为祖上有功,所以子孙犯错亦可原谅。”
以及“因为父母,祖上犯过什么错,所以子孙也一定生来就是坏人,就算现在没做坏事,将来也一定会干坏事变成坏人。”
等等之类的汪屁。
曾经有一个时期,整天嚎叫着批判封建余孽。
结果呢?不该批的,好的东西基本上都踩到沟里了。
真正该批判该踩的,真正的封建余孽——血统论
却成了一时“真理”被人奉为圭臬。
丢人不丢人?
古语的确有言,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孟子·离娄章句下》),“君子之泽,三世而斩”等等,有些人就拿这几句话说事,老子爷爷辈,父亲辈做出了什么什么,老子现在哪怕作恶都是应当的?都是可以理解或者原谅的?
但首先起码你祖上得先出个君子。
什么是君子?
圣人是源于人而超脱于人,君子就是做人的极致!
动必有道,语必有理,有求必义,行必有正,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这一百年来中国有几个君子?谁敢站出来说自己是君子?
祖上连君子都不是,你凭什么跑来“五世继承”?
更有一种变种的“血统论”最近甚嚣尘上!
什么所谓“几代人的努力凭什么输给你十年寒窗”,“几代人的积累凭什么输给你一个人的奋斗”等等的。
这种话不得把人笑死?
真要是几代人立功,立言,立德,天天做善事,兴义举也就罢了,当然有这种传承的人也说不出这种话。
多少狗官奸商的后人,钻空子、挖墙脚、坑蒙拐骗、巧取豪夺、贪赃枉法攒下来的关系网、社会地位和不义之财怎么到他们子孙这里也变成“君子之泽”了?
能不能别再侮辱大家的智商了?
不义而富且贵,本身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表面看着风光,其实天不佑,地不保,鬼神不护,一觉睡起来,说没就没才是天理,一阵风挂过去四散八方才是人心。
就这些玩意,还跑来嘲讽那些还在拼搏努力,与命运斗争,每天都在努力活下去,同时希望明天能活的更好的穷人?
谁给你们的底气?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旧社会早就过去了。
现在这世道,三天河东,三天河西才是正确的。
所以大家听到这种鬼话,也就听着玩就行了,千万别当真,当真的话那就真成了世代长得像麦子那种植物了。


前一段我们讲了三条所谓的原则。一直没有进入正题。
为什么要讲这些呢?
因为实在是不讲不行!
如果不先确定这些原则,那么面对前文船家说的十个孩子,会有另外几种非常难听的说法出现。比如:

1、整个社会,集体之中,出现了这十个偏离的个体,并不是主流现象,社会整体状况是良好的,个别极端例子不影响总体的积极向上和良好有序,完全可以接受或者忽略。(这里会有专家蹦出来讲矛盾论,讲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讲所谓抓大放小,保主流灭异端,为了集体可以牺牲这微不足道的几个个体等等。相信读者您读到这里就能发现,这些人的脑子,真还不如两千年前杨朱的弟子孟孙阳。)

2、文明要进步,社会要发展,我们必须确保集体和主流不偏离方向。只要大方向不变,那么存在一些离散的个体也是可以理解的。当前我们在快速的进步,在高速的发展,这些个别现象其实只是发展必然付出的代价,完全可以忽视或者说任其自生自灭,只要防止他们进一步扩大和影响他人即可。

3、这些孩子,由于家庭传承的原因。。。。再往下话船家都不忍心说了,但是有些人会说,而且说的大言不惭。

(古人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现在倒好——别人家的老人都是“坏人变老了”,别人家的幼子都是“缺乏教育的熊孩子”?街跑的不是“是为贼”就是“子不教”——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都扔到爪哇国去了?)

这里我们还是统一用杨朱弟子孟孙阳的话回复一下:
孟孙阳:“一根毫毛轻于肌肤,肌肤又轻于一段肢体,这是很明白的。但肌肤是由一根根毫毛构成的。肢体又是由一块块肌肤构成的,一根毫毛固然只是身体的万分之一,但难道可以轻视它吗?”
病了就是病了,不管是整个身体都病了,还是仅仅一个细胞出现了疾病,都是病!
哪怕大象鲸鱼,不管身体多么庞大,但只要一个微小细胞真正的出现了不可逆转的恶性疾病,若是扔那里不去管它,那整体也最终迟早还是个死,区别是早死晚死罢了。
心出了问题,难道还可以忽略吗?
(篇幅问题,下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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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心之所向(上)发布于2021-09-20 12: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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