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254年。宋理宗寶祐二年。八月,癸酉,诏以前知閬州兼利州安撫王惟中付大理狱。


惟忠與余晦,俱慶元人;晦之帥蜀也,惟忠心輕之,呼其小字曰:“余再五來也。”晦闻,恚甚,及召還,诬奏惟忠潛通蒙古,使其黨丁大全、陳大方劾之,朝議亦以此掩误用余晦之失,遂下大理。大方爲勘官,煅煉成獄,籍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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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因言招祸发布于2024-02-18 1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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