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卷125载:魏司徒崔浩,自恃才略及魏主所宠任,专制朝权,尝薦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数十人,皆起家为郡守。太子晃曰:“先徵之人,亦州郡之选也;在职已久,勤勞未答,宜先補郡县,以新征者代为郎吏。且守令治民,宜得更事者。”浩固争而遣之。中书侍郎、领著作郎高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遂其非而校勝於上,将何以堪之!”
魏主以浩监秘书事,使与高允等共譔国记,曰:“务从实录。”著作令史闵湛、郗标,性巧佞,为浩所宠信。浩尝注易及论语、诗、书,湛、标上疏言:“马、郑、王、贾不如浩之精微,【马融、郑玄、王肃、贾逵也】乞收境内诸书,班浩所注,令天下习业。并求敕浩注礼传,令後生得观正义。”浩亦荐湛、标有著述才。湛、标又劝浩刊所譔国史于石,以彰直笔。高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湛、标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亦无噍类矣!”浩竟用湛、标议,刊石於郊壇东,方百步,用功三百万。浩书魏之先世,事皆详实,列於衢路,往来见者咸以为言。北人无不忿恚,相与谮浩於帝,以为暴扬国恶。帝大怒,使有司按浩及秘书郎吏等罪状。
六月,己亥,诏诛清河崔氏与浩同宗者无远近,及浩姻家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夷其族,余皆止诛其身。
辛丑,魏主北巡阴山。魏主既诛崔浩而悔之。会北部尚书李孝伯病笃,或传已卒。魏主悼之曰:“李宣城可惜!”【李孝伯封宣城公】既而曰:“朕失言;崔司徒可惜,李宣城可哀!”
北魏太平真君元年(公元439年),北魏太武帝下令逮捕汉人重臣崔浩,随即将其处死,且夷灭九族。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国史之狱”。
就表面而言,国史之狱发生的原因很简单,即崔浩在编修北魏《国史》时,过于秉笔直书,未能美化北魏鲜卑皇室早期屈辱的历史。加上崔浩政敌的构陷,触动了北魏太武帝,这位胡族统治者敏感的神经,最终导致了崔浩被杀,国史之狱的发生。陈寅恪与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则对国史之狱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均指出崔浩被杀,实质应是一起政治事件,是皇权对门阀政治的一次绞杀。
崔浩出自清河崔氏,清河崔氏在整个北魏时代乃至是魏晋南北朝的历史上,均是名人辈出、将相云集。尽管西晋永嘉之乱后,中国北方陷入了长达三个多世纪的胡族统治与战乱时代。然而由于汉人门阀所拥有的强大实力与号召力,众多胡族政权的领袖,如刘渊、石勒、慕容垂乃至随后的拓跋氏相继与其合作,使留在华北的门阀士族服膺于胡人皇权之下,利用他们来帮助其治理汉人,以消弭民族矛盾。但矛盾的另一面则是门阀与皇权之争逐渐显露,如崔浩荐“五州之士数十人,皆起家为郡守”与太子举荐发生冲突。因此,崔浩这种复兴门阀贵族政治,同北魏皇权平分权力的理想也就无异于自寻死路。
枝叶太盛就得修剪修剪,这是帝王之术,剪了旧的,总还需留新的以供驱使。
及崔浩被收,太子召允至东宫,因留宿。明旦,与俱入朝,至宫门,谓允曰:“入见至尊,吾自导卿;脱至尊有问,但依吾语。”允曰:“为何等事也?”太子曰:“入自知之。”太子见帝,言“高允小心慎密,且微贱;制由崔浩,请赦其死!”帝召允,问曰:"国书皆浩所为乎?“对曰:”太祖记,前著作郎邓渊所为;先帝记及今记,臣与浩共为之。然浩所领事多,总裁而已,至於著述,臣多於浩。“帝怒曰:”允罪甚於浩,何以得生!“太子惧曰:”天威严重,允小臣,迷乱失次耳。臣向问,皆云浩所为。“帝问允:”信如东宫所言乎?“对曰:”臣罪当灭族,不敢虚妄。殿下以臣侍讲日久,哀臣,欲匄其生耳。实不问臣,臣亦无此言,不敢迷乱。“帝顾太子曰:”直哉!此人情所难,而允能为之!临死不易辞,信也;为臣不欺君,贞也。宜特除其罪以旌之。“遂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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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崔浩被诛发布于2024-02-18 11:5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