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张耀
张亚东
引言
西方风险文化理论在“格/群”理论框架下归纳了官僚型、社团型、隐士型、层级个人型、企业家型五类群体的风险观,可以发现,它们分别与儒、墨、道、法、纵横五家的风险观念相契合,这反映了这五类风险观念在古今中外存在的普遍性。本文先论述了先秦诸子中儒、墨、道、法、纵横五家不同的风险认知立场,然后将它们与风险文化理论的五种风险观相对应,一同置于“格/群”框架下进行分析,最后讨论这些差异性的风险观念对当前的意义与启示。
“天—人”“力—命”
等维度下先秦诸子的风险观念
风险一定程度上是在人们认知层面形成的。它作为一种关于危险的不确定性,关涉着人们对未来、命运、规律以及自身能力和理想等问题的深层理解。这在先秦哲学中处在“天-人”“力-命”的层面上,我们可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先秦诸子关于“患”“祸”“畏”“灾”等内容的相关论述。此外,各家核心价值关切的差异也影响到了各家所“患”内容的分歧。如果将“患”视为风险观的一种形态,那么诸子对风险的理解大致可以归为下列几种情况。
1. 儒家理性、重人伦秩序的风险认知立场
上古时期先民常以非理性的方式认知风险灾祸,他们认为风险受上天鬼神等神秘力量的主宰,故其寻求平安的手段多是占卜、祭祀、巫术等迷信活动,人依据理性主动认知与实践改造的能力被压制。在殷商鼎革之际,中国文化的人文色彩大大增强,周人将“天命”与“德”相关联,修德被视为平安顺遂、规避风险的最根本路径,从《易》到《易传》便能展示这种趋势逐渐强化的过程。在战国时代,人们的理性能力得到了空前的张扬,诸子百家纷纷依据自己的思想来构想理想的社会形态,在各种思想中,“人”基本占据着中心的地位,而儒家尤其能继承发展西周以来的人文传统,曾经神秘多变的风险事件被儒者放在理性的框架下来剖析、控制,先民的风险观念由此得到新的发展。
2. 墨家敏感、重食货产备的风险认知立场
不同于儒家“控制风险”的自信态度,墨家对风险极其敏感,《墨子》一书中充满关于饥馑、天灾、兵祸的忧虑,上文中荀子称其“昭昭然为天下忧不足”是有所依据的。墨子专门提到过“国之七患”和“人之三患”,民患如“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之类,国患则有无守备、无贤士、无蓄积等,这些忧患都指向了未来可能发生的灾荒、兵祸等风险,它们虽然尚未成为现实,但墨子仍努力凸显其存在,来向君民谆谆告诫。墨子强本节用等主张都是围绕这些未来的风险而展开的,荀子称其为“私忧过计”,这反映了墨家对风险极高的敏感度。
道家同样不赞同荀子“天人相分”理念下理性主动的风险认知立场。庄子被荀子视为“蔽于天而不知人” “由天谓之道,尽因矣”,老庄强调天然、自然,他们认为人设定的秩序不能控制风险( “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 ,甚至人的“有为”本身就是风险,消弭风险只能诉诸天的秩序,即自然原有的状态。庄子认为自然的灾异本就是人之“有为”破坏自然运行而形成的: “乱天之经,逆物之情,玄天弗成; 解兽之群,而鸟皆夜鸣; 灾及草木,祸及昆虫。意! 治人之过也!”而“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澹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这种对比是相当鲜明的。那么欲达到这种平静的理想状态,人就应该“混芒” “澹漠”,即所谓“与天为徒” “观于天而不助”。庄子与墨子在天人观上都偏重天,但道家的天是自然的、没有意志的天,它代表着客观规律,人们扩大自己的活动必然会扰乱它,从而招致风险。
4. 法家赏罚致勇的风险认知立场
法家的风险认知与墨家、儒家有很多相合之处。和墨家一样,法家认为有物质之备则无患: “修守备,便地形,抟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不过法家最关注的风险不在物质保障层面,而是在制度保障层面:“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也,与危亡为邻”,亦即法制方面的疏漏才是最大的隐患。法家重视法和荀子重视礼相类似,都强调一套制度、秩序在控制风险时的重要意义,但礼的作用更偏向于群体的凝合,法的作用则指向个人的权利及义务。法家理论中的社会样态是打破血缘宗法制后以君主为中心、由无数个体民众围绕他而成的圆周结构,作为个体的民众被突出出来,法家对其心理有深入把握。
5. 纵横家主动辩证的风险认知立场
纵横家是战国时期致力于国家间外交的士人群体,又被称为策士、说客。不像儒墨强调群体的和睦凝聚在对抗风险中的作用,纵横家更看重一个人的智慧策略对国家存亡的意义,正所谓一国之中“贤人在而天下服,一人用而天下从”,这与法家以赏罚之法引导个人直面风险的思路相近,两者都没有把睦群置于核心位置。只不过,相比法家中个体民众对军功法制体系的被动适应,纵横家个人提出的外交策略更具有主动性,没有条条框框的限制,体现了权变之士的处世风格。同样,这些策士在认识风险时也体现了更多的主观能动性,这又与儒家的理性控制的态度接近,而与法家民众被动应对的模式形成对比。
总体来看,先秦诸子的风险观是以先秦哲学中的“天-人”“力-命”范畴为主线、各家不同的核心价值关切为辅线而展开的,强调“天人之分”的儒家( 荀子) 较理性、担忧人伦秩序,信奉“天志”的墨家更敏感、担忧食货产备,视“天”为“自然”的道家则以“有为” “群处”为风险而追求返璞避世,法家强调个体民众在赏罚机制下面对风险能抱死志、任天命,纵横家则将风险与机遇并同视之。
基于风险文化理论
对先秦诸子风险观念的分析
基于文化人类学与社会学的背景,西方风险文化理论认为人们对“风险”的认知是被社会建构出来的,如拉什就将对风险的感知视为与审美判断接近的“反思性判断”,是一种主观性判断,这意味着不同群体对于什么是风险有不尽相同的认知,这与各群体自身的文化、价值、信仰及组织模式等因素相关。该类研究主要以道格拉斯Mary Douglas 的“‘格/群’文化理论”(“grid-group” cultural theory) 为基础,它被表达为一个纵横相交的坐标系(见图1) 。
其中,“格”(grid) 即外在“框限”对群体内成员的影响强弱,这由纵轴表示,越往上则代表着越强的制度化、仪式( 程序) 化、等级化等趋势,越往下则意味群体内成员有更强的自主能力、欲打破形式、追求平等; “群”(group) 即个人对该群体的融入程度,这由横轴表示,往右意味着群体对个人的影响强,成员间相互依赖、团结。往左则影响弱,甚至过了零点后个体把其他成员视为竞争对手,相互疏离,自我保护。由此形成的四个象限代表着四种不同的文化群体的类型: 强格强群型、弱格强群型、强格弱群型、弱格弱群型。每种类型都会酝酿一种独特的风险认知立场,在自己群成员中留下印记。“格/群”模型曾被用来分析西方社会对环境污染风险及核工业风险的认知分歧,道格拉斯对此归纳了三种立场,汤普森(Michael Thompson) 设定为五种。本文的研究以汤普森的设定为主、道格拉斯为辅,再结合王郅强和彭睿、黄剑波和熊畅、鲍磊、张宁等学者的归纳,并有依据自己理解的补充。以上大致内容可在图1 中表示。这五类立场也比较贴切地对应着儒、墨、道、法、纵横五家的风险观念,这不是巧合,这五家思想都是基于各自不同的地域文化及社会阶层而形成的,故而他们的风险观也是不同群体文化的反映,下文将结合相应的群体来分析风险文化理论与先秦诸子风险观的对应关系,其大致内容被总结在图2 中表示。
1. 儒家( 荀子) 与强格强群的官僚型文化群体
强格强群的群体中,个体成员对统一的规章制度亦步亦趋,与其他成员合作密切,群体内等级、角色分明,权威存在感极强,此类组织包括教会、父系氏族家族、国家官僚机构等,在现代风险问题分析中,学者主要选择官僚机构为其代表。荀子与此类群体关联颇深,他所研习的儒学本就是以讲究宗法血缘的周礼为基础,可谓父系大家族运行管理的“经验总结”,儒家之礼强调尊卑有序、和睦亲族,这显然是强格强群的典型文化特征。
2. 墨家与弱格强群类的社团型文化群体
墨家对各类风险一直保持着敏感态度,被荀子认为“私忧过计”,荀墨这种差异不仅源于其思想体系的不同,更以两者有不同的社会文化群体为基础。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墨家是当时社会中下层民众自发组成的社会团体,主要以小生产者为主,是独立于宗族与官僚机构之外的社会组织,处于较边缘的社会地位。这便很类似风险文化理论中提到的社团型群体(弱格强群型),社会团体和官僚机构一样都有“强群”的特征,即个人对群体的融入感强(墨家成员对该群体有极强归属感,墨子强调兼爱,要突破血缘善爱他人,这保障了集体内的友爱互助)。但社团在“格”的维度上较弱,这意味着它不崇尚主流的规制来指导成员的行动(如墨家对当时主流的儒家之周礼强烈批判,希望摆脱烦冗形式,追求不妨碍生产的礼制),成员主要基于共同的信念与热忱来合作(如墨家成员主要是受墨学救世精神的感召而追随组织奔走天下、救人之急)。
3. 道家与零格零群类的隐士型群体
汤普森认为在“格/群”坐标系的原点还存在一类特殊的群体,他们在“格”“群”维度上的值都是0,这意味着他们不参与群体内合作(右面一类)抑或个人间竞争(左面一类),不遵守统一规则(上面一类)抑或提出个人规则(下面一类),他们是希望离群索居、与世无交的隐士,故汤普森将他们归为隐士型群体。这种类型可以说是对道家生活状态的典型描述,道家在先秦时盛行于南方地区,当时这里地广人稀,不忧冻饿,又山川秀美,故盛行隐逸之风,他们与世无争亦无恋,不拘礼法亦不自创新规,道家可谓隐士世界观的理论化表达。道家的风险认知与汤普森所谓的隐士型十分吻合。汤氏认为,隐士型以自我为中心,只要风险不是被别人强加的便可以接受,是短期风险评价者。
4. 法家的个体民众与强格弱群类的层级中原子化个体人型群体
法家的理想社会形态是商鞅变法后的秦国,商鞅变法的措施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之类都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宗族组织与贵族体制,民众由“小共同体” (宗族) 进入“大共同体”(国家),再加上告讦、连坐及军功授爵等制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淡化,个体民众以君主为中心如原子般整齐排列在社会中,在赏罚法令的驱动下参与军功等级制的竞争。这种社会形态属于典型的强格弱群类这类人被伦内称为“原子化或分层的个人”。
5. 纵横家与弱格弱群类的企业家型群体
弱格弱群类意味该群体的人在格、群两维度上都为负,他们以个人为中心,又反对统一死板的框限,归纳来说,他们崇尚自由竞争,学者认为美国的企业家是其代表。在学者看来,企业家型的人群“把冒风险看作在竞争市场上成功并追求他们个人目标的一个机会”,它显然十分吻合纵横家对风险的辩证主动式态度。这并非偶然,纵横家产生的背景中有着强烈的商业文化因素,该学派的人物多出自洛阳、魏国等地,这里在当时是天下的中枢,是人员、物资、信息的重要中转点,故此地民众多有行商习俗。汤普森指出,企业家型与官僚型都追求主动操控(manipulation),而原子化个人型和社团型则偏重维持(survival),这正对应着纵横与儒、法之间的上述关联。纵横家对待风险的态度在求稳的中国人看来可能有些偏激,故而这类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较边缘,但在当代社会,这种思想又是不可或缺的,毕竟只有存在企业家型的人群,人类在风险的压力下才有继续尝试、探索的可能性。
差异性风险观念的意义与启示
1. 风险观的差异带来的挑战: 沟通障碍与独大或失语的问题
将风险观的差异视为挑战,是因为这种差异会给危机应对的过程带来决策与协调的困难。在危机的紧要关头,人们的判断自然会趋向一致,这时的决策很少遇到分歧意见,推行也会得到各方充分协调。但在危机尚未成形显露或危机趋于缓和这两类阶段,人们关于风险观的差异会造成关于未来判断与行动的分歧,即对一些风险的严重性乃至存在性都形成了截然相反的认识。
2. 风险观的差异作为一种资源: 系统整合与沟通路径
重大风险涉及的领域广、层次多,只有调动社会各方智慧、综合各方视野,才能真正发现重大风险。所以有必要将上述差异性风险观念看作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成部分,将它们整合成防治风险的思想文化资源。说它们是一个系统,是因为它们诞生在同一个框架中,每种观念在与其他观念的对比中才确立自身,如同诸子思想“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只有将其放在整体中,在与其他观念的配合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
文献
张耀,张亚东.先秦诸子风险观念及其当代启示[J].风险灾害危机研究,2020(02):3-28.
文案 | 夏荣宇
责编 | 何依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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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灾害危机多学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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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