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里,是允许一夫多妻的。经常会听到“三妻四妾”的说法,其实是泛指妻妾众多,并不是固定只能有这几个人。
在晋代时候,朝廷规定王室一级可纳8人,郡侯一级可纳6人,一品官员4人,之后其他官吏往下递减。从这里就能看出当时对妻妾数量是有限制的,也反映了女性地位的低下。
为什么会出现一夫多妻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呢?
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男权社会占优。男人作为封建社会权力的绝对掌控者,对于财富、荣誉、地位、功名都趋之若鹜,当然也少不了对女人的渴望,而且往往一个还不够。皇帝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有的可能略显夸张,但绝对不在少数,上行下效,底下的贵族、官员纷纷效仿,甚至还会攀比,助长了这种现象的蔓延。
二是男女比例失调。古代动荡不安,经常会发生战争,打仗的都是男丁,肯定会造成男人数量锐减,加上那时候医疗条件不好,婴儿的死亡率很高,造成了男少女多的这种情况。为了让国家强盛,起码能打仗的壮丁要足够,怎么办?只好采取一夫多妻的这种方式,很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那什么是“三妻四妾”呢?
三妻:指的是一个明媒正娶的结发妻子,操持家庭,两个平妻地位比结发妻子略低,在一旁辅助;
四妾:这个众说纷纭,一般指的男人娶的三妻陪嫁的丫鬟,将其纳为妾,地位比丫鬟高,又比妻低,专门服侍男主人和几名妻子的。
古代男女地位的不平等,等级制度的森严,从一个家庭就能看出。
那古代男人们真有想的那么“安逸”吗?
并不是。一个家庭出现六七个女人,如何男人不懂得协调,很容易弄得鸡飞狗跳的。作为丈夫,肯定要履行该有的义务,但是也要雨露均沾,不要厚此薄彼,这可是非常考验男人的,够吃不消的。
当然,对正妻偏倚点那自然无话可说,平妻之间、小妾之间的这种勾心斗角也会让男人焦头烂额。加上地位的不同,如果发生了争执,正妻绝对有发言权,要打要罚,全凭女主人一个念头。
有史料记载:
人不能无过,况婢妾呼?间有则妾,每必褪裸束缚挂柱,上鞭下捶,至血肉模糊。
从这句话就能看出,古代女性之间也是有等级之分的,婢女小妾没有一点人权,一个不小心就要悲惨的丧命。可见,虽然有“三妻四妾”的这种“幸福”,也不是一般人能消受得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