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是指中国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在法律上规定有十种重大犯罪不能赦免。
在历史上,十恶提法是逐步演变而成的。至北朝北齐时开始规范化,定十条重罪。
至隋代把重罪改为十恶。
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
指阴谋造反。
谋划毁坏帝王的宗庙、陵墓和宫室的行为。
谋划背叛朝廷的行为。
指对于直系和旁系尊亲属或对兄、姐、夫之直系尊亲属有杀害行为,或对祖、父母有殴打行为的。
指严峻绝人道的行为。
指冒犯帝王尊严的言行。
指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
指对特定亲属有谋杀、出卖、殴打或控告行为。
指违背仁义道德的行为。
指违反封建伦常的奸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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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十恶不赦”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都是哪“十恶”?发布于2021-05-17 15:0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