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烹猴

   《淮南子?修务训》


【原文】

以甘为苦,非味之过。


楚人有烹猴而召其邻人。


以为狗羹也,而甘之。


后闻其猴也,据地而吐之,尽写其食。


此未始知味者也。



【今译】

把甜的食物作为苦的,不是食物本身味的过错。


楚国有个人煮了只猴子(楚人有烹猴),请他的邻居来吃(召其邻人)。


邻居开始以为是狗肉(以为狗羹也,羹:古代指带浓汁的肉),觉得很好吃,味道特别鲜美(而甘之)。


后来听说是猴肉(后闻其猴也),马上趴在地上,双手按在地上(据地),呕吐(吐之),把吃下去的肉全部都吐出来了(尽写其食)。


这说明这位邻居本来不曾懂得真正的美味(

此未始知味者也)



【赏析】

楚人烹猴”楚地有人杀了一只猴子,而召请他的邻人来品尝,邻人以为是狗肉,津津有味地吃着,觉得味道很鲜美。吃过以后,听说是猴肉,得知自己刚才吃进去的是猴肉,便立即双手拄地,伏在地上,而吐起来,一直到全部吐光。


它讽刺了那种评论事物不从实际出发,而从主观概念出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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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楚人烹猴《淮南子?修务训》发布于2024-03-06 16: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