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争雁
明·刘元卿《贤奕编·应谐》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
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
竞斗而讼于社伯。
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
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今世儒争异同,何以异是?
【今译】
从前,有个人看见一只大雁在天上飞翔,昔人有睹雁翔,就准备拉开弓把它射下来,将援弓射之,口里还说道:“获则烹(射下来就煮了吃)。”
他在一旁的弟弟听了,不同意,反对他说:“舒雁烹宜,翔雁燔宜。”(行步迟缓的家鹅煮着好吃,善于飞翔的鸿雁烤着才好吃呐。)
兄弟俩争执不休,一直吵到社伯跟前,请他分辨是非,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社之长,社是古代地方区域行政编制,二十五户为一社)。
社伯让他们把雁切开,社伯请剖雁,分成两半,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两人都同意了。
随后兄弟俩再去找雁,等他俩再次去射雁时,那只雁早就高飞远走到天边去了。
现在,儒家各派争论不休,与兄弟两人争雁又有什么不同呢?
它说明事情还没有开始做,就不顾大局,在那里为一些不切实际的问题争论不休,这种空谈的习气,用无谓的争论代替实际的努力,是要耽误事情的。实事求是才是值得提倡的。
事情的紧要关头,应抓住时机,立即毫不犹豫地做出决断,采取及时的行动,否则就会失去转瞬即逝的好机会,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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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兄弟争雁,刘元卿《应谐录》发布于2024-03-06 17:0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