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首同归
? 南朝.宋.刘义庆 《世说新语·仇隙》
【原文】
孙秀既恨石崇不与绿珠,又憾潘岳昔遇之不以礼。
后秀为中书令,岳省内见之,因唤曰:“孙令,忆畴昔周旋不?”
秀曰:“中心藏之,何日忘之?”岳于是始知必不免。
后收石崇、欧阳坚石,同日收岳。石先送市,亦不相知。
潘后至,石谓潘曰:“安仁,卿亦复尔邪?”
潘曰:“可谓‘白首同所归’。”
潘金谷集诗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乃成其谶。
【今译】
(晋朝时期,孙秀看中大富豪石崇的爱妾绿珠,想要占为己有。绿珠至死不从。)孙秀既怨恨石崇不肯送出绿珠,又不满潘岳从前对自已不礼貌,孙秀记恨潘岳小时曾用鞭子打过他,一直怀恨在心。
后来孙秀任中书令,潘岳在中书省的官府里见到他,就向他招呼说:“孙令,还记得我们过去的来往吗?孙秀说:“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潘岳于是才知道免不了祸难。
后来中书令孙秀假传诏书去逮捕石崇,欧阳坚石,潘岳与石崇同一天被捕。
石崇被首先押赴刑场,也不了解潘岳的情况,他事先不知道潘岳也被捕,潘岳后来也被押到时,石崇问:“安仁,你怎么也落到这个地方呵?”
潘岳说:“这就可以说是‘白首同所归’呵!”
正中了潘岳从前在《金谷集》中赠石崇的诗中的句子:“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
谁知竟不幸而言中,这竟成了他们的谶语(谶chèn,预兆;预言。)
(白首同归
晋·潘岳《文选.金谷集作诗》
春荣谁不慕,岁寒良独希;
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
潘岳:字安仁,曾任给事黄门侍郎。
孙秀诬陷潘岳和石崇追随淮南王等作乱,夷三族。)
【赏析】
“白首同归”一直到头发白了,志趣仍然相同。
congenial,friends of similar purpose and interests together go through a long time till hoary head.
形容友谊坚贞,始终不渝。
solid friendship will never change until death,
both are old simultaneously and die in the same day.
“白首同归”是一直到头发白了,志趣依然相投;形容友谊长久,始终不渝友谊坚贞,至老不变。
the solidarity of long term friendship continues to even in the old age.
“绿珠坠楼”
绿珠是西晋石崇的爱妾,不仅长得美,很漂亮,而且善吹笛。
司马伦专权时,司马伦的同党有权有势的中书令孙秀仗势欺人,想霸占绿珠,就派人到石崇家强行索要美女。
家中妻妾成群的石崇虽是西晋时的富豪士族,但他惹不起孙秀,只好将十名美女交出,让孙秀的使者挑选。这些女子一个个都身披锦纱,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使者看后,说:“这些女子确实都很漂亮,然而我们的主人指名点名索要绿珠,不知哪一个是。”
石崇一听,火冒三丈,勃然大怒说:“绿珠是我的爱妾,是我喜欢的绝不可送人的,谁要也不给!”
使者说:“君侯是个聪明人,你要三思。你这样孙大人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哦!”
但任凭怎么说,无论如何石崇也就是不肯交出绿珠。
使者回报后,孙秀大怒,孙秀没有得到绿珠,决心报复石崇,便通过司马伦,后来孙秀假传诏书去逮捕石崇,
当抓石崇的军士到了石崇的别墅金谷园时,石崇正在楼上与绿珠饮酒,他对绿珠说:“我现在因为你而获罪。”
绿珠流泪泣道:“您因为我而获罪,我应当死在您面前,表白我的愧意。”说罢,跳楼自尽。
绿珠不愿再成为这些富豪士族们的玩物,便跳楼而死。
石崇的朋友潘岳(字安仁),年轻时曾用鞭子打过孙秀,孙秀当了中书令后就陷害潘岳,潘岳与石崇同一天被捕,也同一天被处死。
(潘岳,字安仁,是西晋时出名的美男子,古代小说中描写青年男子美貌,往往用“貌若潘安”来形容。
潘岳在官场上并不得意,22岁才做了一名小小的司空府属吏,32岁以后才出任河阳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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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白首同归,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仇隙》,晋·潘岳《文选.金谷集作诗》发布于2024-03-06 18:4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