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之力在峰颖,故下峰颖顶堆穴,以出田之情取之。牛之应,犁鞭、秦轭、浆塘、草池、平野、牧奴等取之。穴则有鼻眼、峰堆、蹄角、耳腹之类,看取应如何。
牛旋转,在车后,穴下车心,转轴处。若金牛牵车,则又当以车轭取之,而下峰颖穴也。
公牛出栏必昂头、舒气、舐鼻,故取鼻穴。若门牛形,则又当以斗处取之,而下角心穴也。又有寒牛出栏形,下鼻准穴。
象之力本在鼻,况卷湖之象,尤宜取鼻。亦有用牙关者,看朝应之山、逶迤之水、倚靠之峰何如耳。
大抵地之得形真者,骨脉与所象之物同。故取穴者,惟以物理取之。兽类,三押缝,受穴之所也。庖丁解牛,芒刃不损,随其脉理而已,故缝为理脉之所在。脾骨之上,则刀刃所不能人,故不受穴。兽形多取用不同,如狗,惟有眠狗一形,亦只有前后押缝可下,若非胆缝去处,其余断不可下矣。
捕蛇之术,制其七寸之颔,则头不能回转伤人,故穴取之。蛇之形,逶迤曲折,头尾皆活,望之如生蛇之蠕动,此蛇之形也。
蛇之应,龟蛤、罗汉、真武、卵子、穿水、人草之类是也。穴则七寸、气堂、王字。
人穴蛇、上山蛇,间下尾穴。然除山水融会,四维不缺,六道有情,而后可下,否则,履蛇尾而遭噬,非徒无益。
王字,少有下者,惟直出之蛇,不得已而用之。但下王字蛇者,多死,葬后有祸。故虽则出穴蛇,识者多从偏旁取气堂穴,不取王字穴。按∶蛇形与带形、虹形相仿佛,带形之体宽广而大,屈而不折,虹形之体,长而圆齐,首尾同大。若长而曲,曲而匀,首尾同大者,为几形。逶迤生活,有须髯、有手脚,为龙形。此是形之当明辨者,以应案分别,则更清楚。
之字形有上水、下水、引子、出水、作浪、戏浪、化龙等名,其应则苦网、湖潭、溪港、渔翁、钓钩、轮钓丝、獭蜃、蛟龙、鹳鹭、鱼儿、筛药等类,其穴则腮、尾、后孔,三要处而已。间有下鬓鬣者,然甚少,盖卷鬣非取气之所。出水鱼,间有下水花者,然多令人家夭丧绝嗣,盖水花本取其气之所吹然,花泡本非坚凝之物,随起随灭人不寿,宗祀绝灭,不宜轻下。
虾蟹二形皆微物也,水族之大,莫如鱼形。品类不一,而穴在%助之虾与蟹,水族之至微,而形穴亦不同。蟹之形有上水、下水泥雌雄、捕鱼、侧身、正面等形;其应则鱼水、网詈、湖潭、溪浙类;其穴则左右眼、承筐,或于螫取之。
虾之形,则有横竖正曲身、浮水、入水、行沙、死生等名;其成备螺、蚌鹞、蛟龙、湖潭、溪沙等类;其穴则左石眼、臆后孔等处取之虾之变,多出金火,木土不变,或以水而生金,则亦变,盖虾无有不带曜者。金、火曜皆石,水曜则浪而已。水尖射之气,故水必生金而后有虾也。
金钗之形不一,或横、或竖、或处匣内、或为挂壁、或为斜钗折股之类。其应则为美女、妆台、宝镜、牙梳、牙蓖、帘梳、王帘、宝匣之类。穴则各随所取应下之。
金钗之形不一,亦最为难下。此形常峻,又多病于元辰水长,差之毫厘,贫绝立应。惟其峻,故易倾泻,所以不聚财而多贫;亦惟其峻,故下低平穴,所以深冷而多绝。惟其长,故水难出,而不旺子孙。若钗势平者,庶几焉。然少有不峻者,故曰最为难下。
如意一形,分晓易见,不必待证。其应则贵人、佛像、几座、床案、拜舞之山之类。其穴则惟头可下,不问横、竖,理势然也。几与带之形何以异?盖带则长而微直,几曲而差短;带有鱼胯,而儿有三足。若无鱼、无足,只以长、短、曲、直决之。又,直长者为如而似带,尾尖如蛇而似几。故带以鱼与胯为定式,几以鼎足处为定式,无者,以应星决之。带之应贵人、圭箸、帘幕、席帽、晒抱之类,儿应天尊、佛像、贵人、尘尾、如意、瓶盏、屏椅、王座、宝盖之类,在有差别也。
螺之形有行、闭之异。其应则有螺子 池塘、湖田、港、浮渚、但虾水族之类,其穴下靥及蚰蜒等处。
鳖之形,扁而圆,不如龟高而长。鳖之形,四围皆裙,无高环;电之形,有坎而无裙。鳖之形,必有应星图石,龟之形无之。饮应有圆石、小堆、阜子、卵、小鱼敏、池潭 岩崖等类,其穴则惟。肩,他无可下。
凡花之形,尖秀开尊,重重护托,花心端正,左右齐整,此穴形出其应则玉栏、俎豆、几案、杯盘、樽异、楼台、殿阁、贵人、美女其穴则唯有花心可下,无下枝叶者。不利见火星,宜水、土、木一者而金又次之。盖火能损花,而不假火以成就。如金见火,则有炼成器之喜。土见火,则有蕴崇生益之助。木见火,则长,花木之性也。
主见金,则犹有剃削、羡条、销凿、蠢蚀之用。木见火,则有焦枯、焚炙之害。惟水滋而土培,与之相宜也。针之形,与枪形相类,而所应不同,大小可别。针之应珠与线、美女、磁石之类,穴则惟尖颖、横直取之。但针形既小,取穴宜浅,不宜深开。基宜狭,不宜润。若地形窄甚,不必开基,亦可也。切不可作亭、庵之属。
琴之形似纤而小。其应则仙人、几案、瓶注、金杯、鼓笛、仙掌之类,其穴则惟徽可下,无徽则于弹处取之。
夫船与搓、绰,皆水中乘载之物也,其体相类,而取形则殊。形既殊,则穴亦异矣。船之形,首尾尖圆,而面平,或为平夷之山,而出坡乳铁串。其应则牙樯、锦帆、浮篙、铜鼓、铁木之类,其穴则樯眼、火仓、拖楼、鼓坐,各以上下水紧处取之,或以朝应、龙脉证之。
纤之形,方长广润,必平田草坪,无以山为绰者。其应则铁柱、铁木、招竿、小阵、浮木等类,其穴则木眼、缆结、纤心、浪台心,各以紧处取之。
搓之形,有丫枝、枝干,多平冈矮山,在田则非是。其应则天何、牛女、仙人、书卷、湖潭、河海之类,其穴则惟平窠可坐之处,搓可下干,不可下枝,下枝则覆故也。
金盆形地在在有之,皆以四围尽高,水无出处,四时不涸,然后为吉。如池中之水,春涨、夏涸,或雨溢晴干,则为不吉。惟既葬之后,却贵乎缩,若既葬之后,水不涸,则是扞穴未正也。
将军按剑形,主山若峻,则不可下,应下剑峰。将军之应马舆、马盖、剑枪、刀弓、箭弹、兜銮、旗鼓、俘囚、兵之类,穴则以人物之法取之。此下剑者,剑与人相联属,气脉不断,故剑可下;若剑别在一处,脉从他处而来,不承龙气,则不可下。盖专在龙真而后穴正,剑从别脉来,则是枝龙,是非真龙矣。不可以此为格,误迁穴也。
以将军为主的穴地,剑要与将军相联,不可分开,才能点穴于剑上,气脉才能贯通流注。但此种点法,是"去峻就平"的作法点的是奇怪的穴,。若其地融结刃剑等形,则以融结之地的本性为主,情理各不相同,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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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喝形取穴法(二)发布于2023-03-18 17:04:11


